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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用電設備

鎖定
一般包括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排煙設備、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裝置、火災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和電動的防火門、捲簾、閥門及消防控制室的各種控制裝置等的用電設備。
中文名
消防用電設備
外文名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fire protection
用    途
專門為消防供電的設備
配電要求
簡單靈活,便於維護管理,能適廊負荷的變化

消防用電設備供電設備

根據有關規定,按建築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的難易程度,可將建築物劃分為一類建築和二類建築。 [1] 
屬於一類建築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排煙設施、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裝置、火災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和電動的防火門窗、捲簾、閥門等消防用電,為一級負荷。應按現行國家電力設計規範的一級負荷要求供電。因此,一類建築一般應有兩個獨立電源供電,保證供電的連續性與可靠性。
如果無法取得兩個獨立電源迴路,當負荷比較大時,除要有外部電網的可靠電源外,還應有備用的柴油發電機組,作為應急備用電源。

消防用電設備配電方式

消防系統的配電方式力求留有必要的發揮餘地。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按防火分區進行。消防用電設備的兩個電源或兩回路供電線路應在末端配電箱處自動切換。
從配電箱到消防設備應是放射式配電,每個迴路的保護應當分開設置,以免相互影響,配電線路不能設置漏電保護裝置,當電路發生接地故障時,可根據需要設置單相接地報警裝置。這樣可保證總系統的可靠運行,不會因局部漏電而導致全系統斷電保護停止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