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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應急電源

鎖定
消防應急電源,簡稱EPS,是一種以弱電控制強電變換的備用交流電源裝置,屬於電力電子類的電源設備。 EPS主要配用於消防行業的電氣設備,主要作應急電源在市電停電以後的備用電源。使用範圍主要在建築工程,消防系統民用等領域使用,,所有消防產品必須要符合GB17945的標準。
中文名
消防應急電源
原    理
弱電控制強電變換
類    型
電源裝置

消防應急電源工作原理

應急電源裝置(Emergency Power Supply)英文縮寫為EPS。EPS的基本工作原理類似後備式UPS逆變器,即市電正常時,市電通過EPS市電旁路直接供給負載,當市電斷電時,EPS切換到蓄電池逆變供電給負載。不同的是:EPS加強了對負載輸出及蓄電池監控檢測功能,要求輸出波型為正弦波,而且EPS的設計必須滿足消防行業的特殊要求。

消防應急電源應用領域

EPS的主要應用場所有:機場、體育場館、碼頭、車站、影院、廣場、商廈、住宅、隧道、娛樂場所、學校、廠房等等,尤其是高層建築應用尤為突出。

消防應急電源主要類型

EPS按配帶負載類型基本分為三類:(一)照明型,(二)照明/動力混合型,(三)動力變頻型。
EPS用於消防行業配帶的負載設備一般有:應急照明燈、標誌燈、消防電梯、消防水泵、逃生窗、消淋水幕、消防閘門、報警系統、煙霧排風機等。用於工業、商業、民用方面則可配帶一切有必要配帶的交流用電設備,如證券大屏、各類卷閘門、電動拉伸門、辦公設備、生產設備、舞台舞廳設備、家用電器等。

消防應急電源設計要求

1、EPS的額定逆變功率應不小於最大的單台電動機及設備或成組電動機及設備可能的同時啓動的功率,對於直流輸出、現場逆變的EPS,應考慮逆變母線壓降。
2、EPS應急電源的蓄電池容量應保證負荷穩定工作後,應急工作時間的要求 。
3、消防專用EPS應急電源可作為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備用電源,為系統或系統內的設備及相關設施(場所)供電,為消防設備供電的EPS不能同時為應急照明供電。
4、EPS應急電源為單相供電額定功率小於 30kW、三相供電額定功率小於 120kW的消防設備供電時,應採用以下方式:
(1)、交流輸出的EPS應急電源,一台EPS應急電源可為一台設備或多台互投使用的消防設備供電;
(2)直流輸出、現場逆變的EPS應急電源,可以樹幹式或放射式配帶多逆變/變頻分機方式為一台設備或多台互投使用的消防設備供電。
5、為單相供電額定功率大於 30kW、三相供電額定功率大於 120kW 的消防設備供電的EPS不應同時為其他負載供電。
6、有電梯負荷時,按最不利的全負荷同時啓動衝擊下情況下,EPS逆變母線電壓不應低於額定電壓的 80%;無電梯負荷時,EPS應急電源的母線電壓不應低於額定電壓的75%。

消防應急電源選型方法

一、負載容量選型原則:
因電動機的啓動衝擊,與其配用的集中應急電源容量按以下容量選配。
1、電動機變頻啓動時,應急電源容量可按電動機容量1.2倍選項配。
2、電動機軟啓動時,應急電源容量應不小於電動機容量的2.5倍。
3、電動機Y-△啓動時,應急電源應不小於電動機容量的3倍。
4、電動機直接啓動時,應急電源容量應不小於電動機容量的5倍。
5、混合負載中,最大電機的容量若小於總負載容量的1/7.
二、選型容量計算方法:
1、YJ系列或YJS系列用於帶應急燈具負載時:
(1)當負載為電子鎮流器日光燈,EPS容量計算方法:EPS容量=電子鎮流器日光燈功率和×1.1倍。
(2)當負載為電感鎮流器日光燈,EPS容量計算方法:EPS容量=電感鎮流器日光燈功率和×1.5倍。
(3)當負載為金屬鹵化物燈或金屬鈉燈,EPS容量計算方法:EPS容量=金屬鹵化物燈或金屬鈉燈功率和×1.6倍。
注意: 應急照明燈具為高壓氣體燈時所選用的EPS滿載輸出功率應為S=(1.6~2)P/0.6。其原因是:高壓鈉燈,金滷燈、等啓動時存在較大的”1.8倍”電流。輸入功率因數0.6左右(例:高壓鈉燈、高壓鈀燈、金滷燈等),宜選用切換時間小於3ms的EPS產品。這是因為如果對高壓氣體燈的供電中斷時間超過3ms時,就有可能致使氣體燈中的放電電弧”熄滅或中斷”。一旦發生放電電弧中斷現象,即使馬上恢復供電也可能導致長達數分鐘的燈具熄滅現象發生。這因為它需要足夠長時間來重新預熱高壓氣體燈中燈絲的緣故。顯然,對於大型體育館和演出場地的照明系統來説,是不允許出現這種故障的。
2、當YJS系列用於帶混合負載時,EPS容量的計算方法:
(1)當EPS帶多台電動機且都同時啓動時,則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
EPS容量=變頻啓動電動機功率之和+軟啓動電動機功率之和×2.5+星三角啓動機功率之和×3+直接啓動電動機之和×5倍
(2)當EPS帶多台電動機且都分別單台啓動時(不是同時啓動),則EPS的容量應遵循如下原則:
EPS容量=各個電動機功率之和,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上述電動機中直接啓動的最大的單台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7.
※ 星三角啓動的最大的單台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4.
※ 軟啓動的最大的單台電動機功率是EPS容量的1/3.
※ 變頻啓動的最大的單台電動功率不大於EPS的容量.
※ 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則應按上述條件中的最大數調整EPS的容量,電動機啓動時的順序為直接啓動在先,其次是星三角的啓動,有軟啓動的再啓動,最後是變頻啓動的再啓動.
(3)當YJS系列EPS帶混合負載時EPS應遵循如下原則:
EPS容量=所有負載總功率之和,但必須中以下六條件,若不滿足,再按照其中最大的容量確定EPS容量.
※ 負載中直接同時啓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7
※ 負載中星三角同時啓動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4
※ 負載中軟啓動同時啓動的電動機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3
※ 負載中變頻啓動同時啓動電動機功率之和不大於EPS的容量.
※ 同時啓動的電動機當量功率之和不大於EPS的容量.
電動機功率容量=直接啓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5+星三角同時啓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3+軟啓動同時啓動的電動機總功率x2.5+變頻啓動且同時啓動的電動機總功率
若電動機前後啓動時間相差大於1分鐘均不視為同時啓動。
※ 同時啓動的所有負載(含非電動機負載)的當量功率之和不大於EPS的容量。
同時啓動的所有負載的功率之和=同時啓動的非電動機總功率×功率因數+電動機當量總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