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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品安全法

鎖定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自2013年11月18日起,正式啓動了對《消費品安全法》立法的研究工作。
中文名
消費品安全法
啓動時間
2013年11月18日
立法原則
保障消費者安全
調整對象
消費品
2015年12月11日,北京召開《消費品安全法》立法大綱研討會,由中國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北京大學法學院等研究機構起草的《消費品安全法》立法大綱已經初步完成。
立法大綱提出了“保障消費者安全”的立法原則,以消費品為調整對象,主要解決和處理消費品安全問題,明確界定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和制定統一的安全標準,並提出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增加除了損害賠償以外的保護力度,如危險預警、產品召回等。
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正在組織專家學者對如何處理好《消費品安全法》等現行法,新制度與舊制度的邊界與聯繫及未來發展方向等進行研究,將盡快拿出符合國情的法律草案,儘快把《消費品安全法》列入人大的立法計劃,促進這部利民利國的法律早日出台。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