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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專用繳款書

鎖定
《海關專用繳款書》包括紙質、電子兩類,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包括兩部分,符合會計信息化相關標準的數據流文件(相關標準由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制定),以及版式文件(樣例詳見附件)。
自2018年8月31日起,擴大《海關專用繳款書》打印改革試點範圍。 [1] 
中文名
海關專用繳款書
類    型
包括紙質、電子兩類
制    定
海關總署
用    途
繳納税款

海關專用繳款書發展歷史

自2018年8月31日起,擴大《海關專用繳款書》打印改革試點範圍。

海關專用繳款書相關要求

一、進出口企業、單位,以海關電子繳税方式繳納税款後,可以通過“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台“我要查”相關功能下載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或向海關現場申請打印紙質《海關專用繳款書》。
二、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包括兩部分,符合會計信息化相關標準的數據流文件(相關標準由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制定),以及版式文件(樣例詳見附件)。
三、企業、單位滿足《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條件的,可以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並歸檔保管;不滿足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條件的,應以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數據流文件為依據進行會計處理,並對電子《海關專用繳款書》進行歸檔,同時自行打印版式文件進行歸檔。歸檔時,應建立紙質文檔與對應的電子文件的關聯關係。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