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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大校

鎖定
大校是軍隊軍銜的一個等級,我國現行軍銜制,大校是高於上校低於少將的軍銜官階,是擔任正師級和正旅級(副師級)職務軍官的主要軍銜,又是副軍級職的輔助軍銜 [1] 海軍大校為海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軍職軍官和海軍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中文名
海軍大校
類    型
軍銜
職    別
正師級職軍官的主要軍銜
兵    種
海軍

海軍大校軍銜制度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1963年9月28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0二次會議修正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修正)》,軍官軍銜等級分為:
(一)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二)將官:大將、上將、中將、少將
(三)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四)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海軍大校大校級別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修訂)》指出了海軍軍官:海軍少尉、海軍中尉、海軍上尉、海軍大尉、海軍少校、海軍中校、海軍上校、海軍大校、海軍少將、海軍中將、海軍上將、海軍大將。
海軍大校軟肩章 海軍大校軟肩章 [1]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55年和1988年兩度實行的軍銜制中,均將大校作為校級軍官的最高級別。1955年-1965年第一次實行軍銜制期規定,可以授予軍長、副軍長、師長和副師長四個級別的軍官。1988年的軍銜條例規定,大校軍銜可以授予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五個級別的軍官。1994年修訂的軍銜條例規定,大校軍銜只授予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正旅職)等三個級別的軍官。可以為副師級(旅長、副師長、師參謀長、師副政委、師政治部主任等)、正師級(師長、師政委、軍副參謀長、軍政治部副主任、軍後勤部長等)、副軍級(副軍長、副政委、軍參謀長、軍政治部主任等)。 [1] 
大校不是官,是軍銜。大校是我軍校官中最高軍銜。比它高一級的是將官中的少將,比它低一級的是校官中的上校。大校介於少將和上校之間,其地位和美國的准將略同。對應國家公務員中的廳局級正職,或對應廳局級副職。也就是説,大校與地級市的市長平級,或與地級市的副市長平級。 [1]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