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海船船員適任證書

鎖定
海船船員適任證書,是指船員考試發證機關認為持證者具備擔任某類船舶某一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明文件。船長、駕駛員、輪機長、輪機員、無線電報(話)務員、電機員必須持有相應適任證書始能任職。適任證書分A、B、C三類,A類證書適用於無限航區船舶,B類證書適用於沿海航區船舶,C類證書適用於近岸航區船舶。 [1] 
中文名
海船船員適任證書
定    義
指船員考試發證機關認為持證者具備擔任某類船舶某一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明文件
船員按照法定程序經考試合格取得適任證書。中國的海船船員適任證書由國家海事局依法簽發,有效期5年。各地海事局通過辦理船舶進出手續,對海船船員適任證書進行檢査。對海上交通事故或嚴重違法的責任人員,海事局可依法扣留或吊銷其適任證書。
參考資料
  • 1.    馬廣文.交通大辭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