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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

鎖定
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以下簡稱“海洋國家實驗室”)於2013年12月獲得科技部正式批覆,由國家部委、山東省、青島市共同建設,定位於圍繞國家海洋發展戰略,開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依託青島、服務全國、面向世界建設國際一流的綜合性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和開放式協同創新平台,匯聚創新資源和創新團隊開展原創性研究,提升我國海洋科學與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引領我國海洋科學與技術的發展。
中文名
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
成立時間
2006年
歸    屬
國家海洋科技創新體系
院    士
16人
地    點
青島市即墨區

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管理模式

(體制機制)
海洋國家實驗室由科技部和山東省、青島市共同建設,充分調動中央各部門及地方的積極性,整合全國海洋科技資源,在體制機制上大膽改革,積極探索,服務國家海洋戰略
科技部指導和支持海洋國家實驗室的建設,對海洋國家實驗室的運行管理和重大科技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監督評估。科技部將統籌國家科技計劃(如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等)支持海洋科學與技術工作的部分資源,支持新組建的國家實驗室。
山東省負責協調省內多方資源,制定相關支持措施,在基本建設、科研條件建設、人才引進、監管、評估等方面支持海洋國家實驗室建設。試點建設階段,山東省在已有投入基礎上,繼續加大力度支持海洋國家實驗室組織開展海洋科學與技術創新研究。
青島市具體負責海洋國家實驗室的建設與運行,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大型儀器設備購置和公共條件平台建設,對運行經費、核心研究人員及管理人員經費、人員的遴選與聘任等相關方面給予支持。設立專門服務與管理機構負責海洋國家實驗室建設階段的日常管理和科研服務工作。 [1] 

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科研工作

(功能實驗室)
海洋國家實驗室面向國家戰略需求,在18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基礎上,進一步凝練研究方向,同時吸收國內外優勢科研力量,共同組建8個功能實驗室,提升承接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和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功能實驗室作為海洋國家實驗室的核心科研單元,其管理辦法及支持方式參照國家重點實驗室標準。
平台建設:
公共科研平台由國家投資建設,海洋國家實驗室直接管理和維護。按照“增量帶動存量”的原則,通過共享滿意後補貼的方式,高效共享各類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為科研人員提供優質科研條件,為科學研究提供支撐服務。 海洋國家實驗室根據合作單位的海洋科學研究需要,正在建設高性能科學計算與系統仿真平台,未來將根據國家戰略發展需要和國際海洋科技發展趨勢,適時組建相關公共科研平台。

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國際合作

海洋國家實驗室的建設得到了國內外各界涉海機構的大力支持,駐青國家級涉海科教機構已正式加入,為海洋國家實驗室的發展提供了高層專家、科研人才團隊、儀器設備、科研經費、後勤保障等資源。

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人才隊伍

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定位於建設國際一流海洋科學與技術創新平台,引領和支撐海洋科學與技術發展,創新驅動海洋強國建設。依據“創新人員管理模式”,實行“按需設崗,公開招聘;擇優錄用,逐級聘任;定期考核,契約管理”的全員崗位聘任制。立足青島,面向全球,公開招聘。

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基本建設

海洋國家實驗室項目總佔地640畝,分東西兩區建設。總建築面積15萬平米,總投資13億元。園區規劃以科研需求為核心,以“人與科技、自然和諧共生”理念,營造出了“森林裏找房子”的自然景觀環境。項目主體基建部分已經完成,支撐海洋創新研究的基礎設施、研究平台、人才集聚環境及配套服務的格局已基本形成,已具備研究團隊入場開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條件。10月30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理事會成員、國內外60多家海洋科研機構代表出席了海洋國家實驗室啓用儀式。 [2] 

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建設目標

力爭經過3-5年的努力,將海洋國家實驗室建設成為海洋科學與技術領域國際一流的科學研究平台和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基地,凝聚一批海內外優秀人才,開展原創性和協同創新研究。力爭用5-10年的時間,將海洋國家實驗室打造成為世界第七大海洋研究中心。充分發揮海洋國家實驗室“旗艦”作用,輻射帶動周邊區域形成完整的海洋科技創新鏈,建成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區域性創新平台。 [3-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