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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東市教育局

鎖定
海東市教育局是海東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1] 
中文名
海東市教育局
外文名
Haidong City Bureau of Education
機構類別
市政府組成機構
機構性質
國家行政機關
隸    屬
海東市人民政府

海東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起草有關市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和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保證正確的辦學方向,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指導普通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統籌指導繼續教育。
(四)指導市屬學校全面推進學校人事制度、分配製度和管理體制的改革,充分調動教育主體和客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增強促進高中教育發展的生機與活力,穩步提升全市特殊教育辦學水平。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計劃,監督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完善政府購買教育服務的體制。
(六)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學校的黨建和穩定工作。
(八)負責全市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證書初審工作,組織協調教師的各類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國家通用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負責學生資助工作,歸口管理國外、海外、省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教育專業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一)指導和協調全市中小學佈局設置、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學生學籍管理、社會力量辦學。編制和實施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協調指導社區教育。
(十二)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檢測工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督導以及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會同市教育等部門擬訂。市屬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部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6] 

海東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市教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佈、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承辦教育系統的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市教育工作委員會相關工作。
(二)計劃財務科。
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級各類學校建設佈局規劃、教育教學裝備調整等工作;貫徹落實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等方面的政策;承擔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彙總、發佈、上報及監管等工作,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管理、使用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教育系統項目建設及外資捐贈項目管理工作,積極參與協調各金融組織等對教育貸款的立項融資辦學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掛學前教育科牌子)。
擬訂全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落實義務教育辦學標準,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承擔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管理、指導、檢查和調研工作;指導全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務工農牧民子女就學及留守兒童入學入園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協調家長學校工作;承擔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報表及基礎教育信息的分析、彙總、發佈、上報工作;承擔學前和普通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工作。
(四)職業教育科(掛成人教育科牌子)。
承擔全市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承擔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城鄉社區教育工作;指導全市中、高等職業學校各項工作,做好職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檢查評估工作;協調職業學校的招生、學籍管理、畢業生資格審定等工作;指導、督促、落實國家對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的資助政策;承擔全市的掃盲和農村成人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組織教師培訓工作;承辦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承擔全市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初審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師對口支援、區域內外支教等工作。 [2] 

海東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海東市教育局局長:周永善 [3] 
海東市教育局副局長:丁來軍 [4] 

海東市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2日,海東市教育局擬入選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名單,並予以公示。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