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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斯法典

鎖定
美國曆史上限制影片表現內容的審查性法規。由全美電影製片和發行人協會主席W.海斯與耶穌會教士D.洛德等人起草制訂,1930年3 月31日公佈。在1915年,美國各州和地方政府就開始成立審查委員會,刪剪和禁映他們認為不好的電影。 1922年,為了保證票房收入、“純潔”電影畫面及內容,電影審查委員會開始籌建。這一機構由威爾·海斯(長老會教友、共和黨人,曾任郵政總局局長)領導。1930年,天主教教士丹尼爾·勞德公開宣稱電影正在敗壞人們的道德觀,並起草了一部電影審查法典,這部法典很快被電影工業的巨頭們接受並交由美國製片人和發行人協會(1945年更名為美國電影協會,簡稱MPAA。主席即威爾·海斯執行,所以史稱《海斯法典》)。
主要內容有:遵守禁酒令,不得宣揚燒酒;不可詳細描述謀殺、盜竊、搶劫的方法;不得出現拷打場面;不得表現不道德的性關係;不得表現黑人與白人的兩性關係;不準出現墮胎或分娩的鏡頭;不準出現裸體鏡頭;不準出現男女唇間接吻;不許對國旗不敬;不許出現粗暴對待動物的場面;等等。海斯法典一公佈,即遭到電影創作人員的普遍反對,而且馬上出現了許多違反規定的影片。隨着時間的消逝,海斯法典很快失去了意義。1966年被正式取消。
中文名
海斯法典
公佈時間
1930年3月31日
起草者
W.海斯與D.洛德等
正式取消時間
1966年

海斯法典背景介紹

出現這種情況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地方政府得到了聯邦法律系統的認可和支持。一家電影公司的一部影片被俄亥俄州政府禁映,該公司於1918年對俄亥俄州政府提出訴訟,將州政府告上聯邦法院。這個案子經過一系列的辯論之後,最後最高法院作了一個裁決,説電影作為一個娛樂產業是不受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表達自由(free speech)限制,電影放映“純屬商業行為”,不能被視為“新聞媒體的一部分或公共輿論之工具”。電影因此無權享受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而須接受州、市政府的預先審查。從而肯定了對於電影進行審查和引導是合法的。這是對美國電影審查制度產生至關重要影響的一個判例。
由於美國整個法律系統是一個案例法系統。其成文法非常簡單,但是每一個案例都具有法律的效力。所以你第一個這麼判了,第二個我也就這麼判。這個判例一直到1956年關於意大利著名導演羅西里尼的一部影片進口美國受到限制的另外一個判例才基本推翻這個限制。

海斯法典內容

它給電影下達了12條禁令:
1、違法的罪行:表現違法的罪行不準(1)講授犯罪的方法;(2)使潛在的犯罪分子產生模仿的念頭;(3)讓犯罪分子顯得富於英雄氣概和理直氣壯。
2、性:出於對婚姻和家庭的神聖性的關注,必須慎重對待三角戀愛……不能使觀眾對婚姻制度產生反感。(1)決不可把不純潔的愛情描繪成誘人和美麗的;(2)它不能成為喜劇或笑劇的題材;(3)決不可由此喚起觀眾的情慾或病態的好奇心;(4)決不可給人以正當的和可接受的印象;(5)總的來説,在表現方法和方式上決不可細緻入微。  
3、庸俗;
4、淫穢;
5、瀆神;
6、服裝:絕不能因情節需要而裸露。
7、舞蹈:總的來説,跳舞被承認是一種藝術和一種表達人的情緒的美麗的形式。但是暗示或表現性動作的獨舞或雙人或多人舞、意在挑動觀眾情慾的舞蹈、搖擺胸部的舞蹈、雙腿不動而作過度的軀體動作的舞蹈都是不雅觀的和邪惡的。
8、宗教:神職人員之所以不能成為滑稽可笑的角色或歹徒,是因為對待他們的態度很容易轉化為對待宗教的態度。觀眾對一位教士不夠尊重,宗教在觀眾心目中的位置也就下降。
9、外景地:某些地方是和性生活或性犯罪有密切的聯繫,在選景時必須慎重對待。
10、民族感情:必須妥善考慮和尊重對待任何民族的正當權利、歷史和感情。
11、片名:一部影片的名字是特定貨品的標識,它必須遵守這方面的職業道德規則。
12、令人厭惡的事物:這類事物有時是情節所必需的,對這給養的處理既不可淪於粗俗也不可傷害觀眾的感情。

海斯法典執行

第一部被“海斯辦公室”審查的電影是約瑟夫·馮·斯登堡執導的《藍天使》,演員瑪琳·黛德麗在片中穿着暴露、抽煙喝酒,在舞台上高蹺起裸露着的大腿。電影情節是一名教授愛上了黛德麗扮演的歌女,並與她結婚。婚後的他在劇場做了一名小丑,他無法容忍妻子同其他男人歡娛而發瘋,最後悲慘地死去。這部電影觸犯《法典》的地方不止一處,令人詫異的是海斯的手下竟然對電影讚不絕口。但電影在一些地方被禁映,有些地方檢察官們更是大動剪刀。
《藍天使》的情況説明了海斯此時的尷尬,他沒有刪改的權力,更不要説禁映,只有建議修改的權力,聽不聽全看製片人們的心情。海斯拿着好萊塢發的工資,也沒有硬來的資本,只能苦口婆心地勸製片商們聽話。而在製片人們看來,《法典》乾脆就沒法執行,就拿《藍天使》來説,“不能把通姦表現得具有誘惑力”,可是電影是視覺藝術,女明星都是性感妖豔,難不成把黛德麗換成個姿色平庸、“沒有誘惑力”的,教授被勾引的説服力何在?電影又有誰要看?
儘管海斯和他的手下對劇本沒少提修改意見,奔赴全國各地大費周章地讓影片得以上映,但還是刺激得天主教會發起了抵制活動,教會還向華爾街施壓,不再給好萊塢貸款。1934年,“天主教道德聯盟”成立,專門職責就是檢視好萊塢影片的道德內容,他們會給上映影片打上三類標籤,好、中、壞,要求教徒抵制那些“壞的”、“不道德”的影片。神父們拿着小本站在電影院門口,記下不聽話的教徒,有人看了部《人猿泰山》就成為罪人,因為在某些教師們看來,女主角的裙子太短。
在聲勢浩大的反對浪潮之下,好萊塢意識到做生意不能冒犯太多人,終於就範。
1934年,海斯僱傭天主教徒約瑟夫·布里恩掌管新成立的法典執行局(PCA),他要求:所有劇本在開拍前必須送呈待批;影片終剪版必須與經過批准的劇本相吻合;凡是有違“法典”的影片,均不能加蓋該委員會的批准章;任何未經該委員會批准、擅自上映影片的製片人或發行商將被課以兩萬五千美元罰款。由於好萊塢各大電影公司均屬MPPDA成員,且掌控了當時70%的首輪影院,因此該法典在執行方面沒有遇到太大的阻力。為確保萬無一失,PCA還不時派員坐鎮攝製現場,檢查、監督對劇本的執行情況,尤其是服裝、舞蹈、對話等。好萊塢的自我審查體系開始運作,迴避了嚴肅重大的社會、政治和道德問題,漸漸平息了外界的反對。從1934年到五十年代,黃金時期的好萊塢電影,無不深深打上了《海斯法典》的烙印。
就拿《卡薩布蘭卡》來説,布里恩在看過劇本後,反對明確地提及裏克和伊爾莎在巴黎曾經同居,和雷諾上尉向懇求發放護照的女人索取性賄賂。堅持法典的規定也堵死了男女主人公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可能性,因為伊爾莎已經訂婚,法典不允許婚外情。這反而成就了《卡薩布蘭卡》的經典橋段——裏克高貴地放棄這段感情。其實在《法典》的要求下,這幾乎是一個必然的結局。
葛麗泰·嘉寶主演的託翁名著《安娜·卡列尼娜》也免不了受到法典的“匡正”:布里恩要求儘可能地壓縮不正當愛情行為的細節,不允許長時間談情説愛、不允許熱烈地接吻、不允許手拉手逛公園。他對安娜和沃倫斯基一起吃早餐的情節大為不安,認定這會導致觀眾判斷兩人已經同居。還要求刪掉安娜非婚生育的情節,以至於製片人大衞·塞爾茲尼克問:“我想請教一下,如果不涉及性關係和通姦,我又怎麼拍這部影片?”最終呈現在觀眾面前的是,安娜和沃倫斯基幾乎沒有什麼身體接觸,他們真實關係的細節全憑猜想,但劇中其他角色卻不斷地對兩人進行各種警告和譴責,這是因為布里恩要求把安娜的罪行表現得明白無誤,整部電影充滿了説教味。 [1] 

海斯法典挑戰

面對法典,導演們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比利·懷爾德的黑色電影經典《雙重賠償》改編自詹姆斯·M·凱恩的小説,講述了一對姦夫淫婦謀殺親夫詐領鉅額保險金的故事。原作發表於1935年,當時數家好萊塢公司爭相購買改編權,開價最高的是兩萬五千美元。但布里恩警告製片人,拍這部電影想都別想。八年後,詹姆斯·M·凱恩的文集出版,派拉蒙又想起這部小説,覺得非常適合比利·懷爾德,再次諮詢布里恩,得到的答覆照舊。但派拉蒙決定冒一把險,花一萬五千美元買下改編權。比利·懷爾德寫出了劇本交給布里恩,後者只是提出女主角一出場衣着不要太暴露等幾個細節上的修改,本子竟然通過了。詹姆斯·M·凱恩對布里恩一直耿耿於懷,因為此人讓自己少掙了一萬美元。至於比利·懷爾德動了什麼手腳讓劇本通過布里恩的法眼,有一個經典橋段頗能説明問題:男女抱在一起後,鏡頭一轉,男人蹺着腿躺在沙發上,女人補着妝。中間發生了什麼?意會。
比起比利·懷爾德的機智,希區柯克就有些耍無賴了。在拍攝《美人計》的時候,由於法典規定吻戲不得超過三秒,他就讓男女演員吻三秒停一下再吻,最後我們看到加里·格蘭特抱着英格麗·褒曼連續並間斷地“啃”了兩分半鐘。
最囂張的是電影業和航空業的雙料大亨霍華德·休斯。1941年他投拍電影《歹徒》,為了突出女星簡·拉塞爾傲人的胸部,他甚至親手製作了一副胸墊。PCA當然不能讓這種公然挑釁得逞,在他們的要求下,休斯不情願地剪掉了四十英尺長的鏡頭,也就是差不多半分鐘的劇情,在這個片段中,拉塞爾酥胸半露(尺度當然和今天的車模沒法相比)。但就是這樣,二十世紀福克斯還是結束了和休斯簽訂的發行合同。上百萬的投資有可能就此打了水漂。
休斯當然不會坐看投資成空,他命人四處聯絡政府人士、婦女組織甚至家庭主婦,把這電影裏涉及了所謂“猥褻情節”的事抖摟了出去。公眾果然掀起了抗議的聲浪,試圖阻止影片的上映,這反倒成為了休斯為影片宣傳造勢搞出的噱頭。炒作似乎助推了影片的解禁,挑戰審查當局尺度的做法所引發的爭議為影片積攢了更多的關注度,《歹徒》在1943年獲得了在影院公映一週的機會。1946年4月23日,《歹徒》終於大範圍地公演,影片隨即引爆了票房,觀眾們迫不及待地想看,休斯和PCA爭來吵去到底為了什麼? [1] 

海斯法典鬆動

1945年海斯退休,MPPDA改名為“美國電影協會”(MPAA)。法典權威的打破始自1948年,在“派拉蒙VS合眾國”一案中,五大電影公司對電影製作、發行、放映的垂直壟斷被判為非法,製片和放映被剝離。這對獨立製片人和院線來説都是鬆綁,他們都不是MPAA的會員,當然可以不接受法典的約束。
1950年,一名發行商引進了意大利新現實主義巨匠羅西里尼的短片《奇蹟》,該片描述一名頭腦簡單的村姑,在山邊被路過的陌生人誘姦,她以為這個男人是使徒聖約瑟。一些宗教界人士認為電影“瀆聖”,紐約的電檢機構禁止電影上映。1952年,官司再次打到最高法院,這一次,大法官們第一次明確賦予電影以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地位,享有言論自由與新聞出版自由。
判決為電影的發展贏得了空間,而誕生了二十多年的法典在日新月異的社會道德面前也越發顯得蠢笨和過時。更重要的是,此時電視已經走進千家萬户,面對這個新的免費競爭者,把觀眾拉回電影院的手段有兩個——彩色寬銀幕鉅製和突破尺度。對法典發起挑戰的尖兵是奧托·普雷明格,武器自然是拍電影。1951年,普雷明格準備把一出成功的百老匯舞台劇《月亮是藍色的》改編成電影,並且和聯藝公司簽訂了合同。他主動降低了自己作為製片人和導演的薪水,換取了影片75%的利潤,另外,他有對影片絕對的控制權,聯藝沒有迫使他修改電影的權力。
電影是一部喜劇,講述兩個花花公子對一個年輕女子打起了主意,但他們很快發現,女孩對當時社會上熱門的道德與性一類話題的討論更感興趣,而且,她也沒打算將自己的貞操獻給他們中的任何一位。當年7月13日,布里恩給編劇打電話,提醒他“劇本對於非法的性關係及角色間的相互調情等情節的處理過於輕率,並有着鼓勵的意味”。年底,普雷明格遞交了一份修改後的劇本,但還是被槍斃。1952年1月,普雷明格和編劇告訴布里恩,他們將不再對劇本做出修改。電影殺青後,布里恩再次申明,《月亮是藍色的》將不會獲得發行許可。聯藝決定退出MPAA,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發行影片,結果電影在票房上大獲成功。但是堪薩斯、俄亥俄、馬里蘭三州還是下了禁令,不過這不妨礙人們開車去其他地方觀看。
普雷明格和聯藝把馬里蘭州電檢機構告上該州法庭,在判詞中,法官推翻了審查機構的裁決,稱該片是“一部帶着天真無邪而又不失嬌嗔的氣質、講述着純愛故事的輕喜劇”。普雷明格和聯藝公司此後又向堪薩斯州提出瞭解禁的申請,然而,該州的法院宣佈支持禁令。抱着志在必得的信念,導演及製片方把這樁公案上呈到了美國最高法院,1955年10月24日,堪薩斯州最高法院的裁決終被推翻。
這部電影的成功大大削弱了法典的權威,普雷明格再接再厲,1955年,他拍攝了《金臂人》,該片牽扯了“毒品”這個禁忌話題,PCA並沒有將發行許可授予該片,但影片再次在沒有許可的情況下公映了。影星弗蘭克·辛納屈飾演一名癮君子,獲得了奧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這簡直是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對《金臂人》的鼓勵。在1959年的《一個兇殺案的解析》中,普雷明格又把目光對準了強姦,該片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提名,並且在五十年後入選美國電影學會的“十大法庭片”。 [1] 

海斯法典終結

進入六十年代,伴隨着性解放和嬉皮士運動,《海斯法典》越來越不被電影人當回事,1964年,導演西德尼·呂美特拒不刪減電影《典當商》中女演員裸露胸部的鏡頭,而紐約的地方審查委員會則在該片未執行PCA刪減要求的情況下,給《典當商》的上映開了綠燈。最終,MPAA給予了該片一次“例外”裁定,即“對審查當局認為不合條例的情節,須在片段的長度上進行縮減處理”。《紐約時報》則稱:“這個前所未有的裁定,在所難免地將成為此後相關裁定的先例”。1966年,伊麗莎白·泰勒主演的《靈慾春宵》包含着大量的粗口,MPAA在和製片方談判後進行了妥協,該片成為第一部標示着“18歲以下觀眾需要父母陪同觀看”的電影,也獲得了當時奧斯卡全部十三個獎項的提名,影史罕見。同年,安東尼奧尼的《放大》引進美國,被法典所否定,但米高梅照舊發行,違背了“任何MPAA成員公司無法典章印都不得自行發行影片的自願協定”。《海斯法典》終於走到了壽終正寢的時刻。
1968年,MPAA推出的分級制度正式確立。最初的分級有四個級別:G級:大眾級,老少皆宜;M級:建議父母指導,但所有人都可以觀看;R級:16歲以下(後來提高到17歲)須有父母或成人陪伴;X級:16歲以下禁止觀看。分級是自願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片商若不想送審,影片就附上“未評級”字樣。若對評級不滿意,可以要求重新評審,還可以向一個委員會申訴。評級只是給父母提供一個判斷未成年子女是否適合觀看某部影片的參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