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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

鎖定
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是海口市負責指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政府部門。
中文名
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
局    長
佟吉強 [1] 

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國家和省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生態環境保護政策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開展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生態市等創建工作,指導、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等生態保護工作,指導、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監督落實減排任務;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
(四)負責監督管理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機動車、核與輻射等環境污染防治;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
(五)開展規劃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監督建設項目落實污染防治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製度(以下簡稱“三同時”制度);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六)組織、協調重大環境突發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七)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察、監測、統計、信息發佈、污染源普查等工作。
(八)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九)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推廣環保應用技術示範工程科技工作。
(十)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一)指導各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各區(開發區)實施本部門依法委託下放的行政權項。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 

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現任領導

局長:佟吉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