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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縣地震局

鎖定
海原縣地震局是縣級人民政府行使行政職能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進行防震減災科普宣傳、監測預報、震害防禦、地震應急、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審查、監督和管理工作。
中文名
海原縣地震局
地    點
海原縣
關    於
地震
類    別
地震局
縣地震局內設1個辦公室,辦公室職責:
(1)、負責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日常工作
(2)、負責機關來文、來電、傳真的處理、傳閲、發送等秘書事務、公務接待和辦公用品的管理、領用工作。
(3)、負責機關發文的複核、審籤、裝訂、用印、分發、分送等工作。
(4、)負責機關文書檔案收集、整理、歸納、保管工作。
(5、)負責單位印章、印模的保管。
(6)、負責機關計劃生育、公費醫療等工作、管理機關幹部、工人的人事檔案工作。
(7)、起草本單位綜合性業務文件及單位建章立制工作。
(8)、負責機關保密、安全保衞、門衞值班的管理等工作。
(9)、承擔與區、市地震局的業務聯繫和交流工作。
(10)、負責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