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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聲明

鎖定
海事聲明,是指運輸過程中,船舶遭遇海損事故或惡劣天氣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或貨物損害,船長所簽署的聲明。該聲明申述本船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任何損害不負任何責任,同時保留向有關方索賠和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延伸或補充聲明的權利。海事聲明經第一抵達港的航海機關或公證機構或船籍國駐當地使領館簽證後,就成為保險人所必須取得的文件。按照國際慣例,如須提交海事聲明,應在開艙前送交簽證;如等開艙後發現船、貨的損害與所遞交的海事聲明有關時,船方還可以作補充説明或者延伸聲明,重申對損害不負任何責任或者保留向有關方索賠的權利。多數國家的法庭對海事聲明的效力未予肯定,有少數國家的法律(如蘇聯海商法)明確規定了海事聲明具有證據效力。 [1] 
中文名
海事聲明
定    義
運輸過程中,船舶遭遇海損事故或惡劣天氣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或貨物損害,船長所簽署的聲明
作用
海事聲明的作用是:船長簽署海事聲明的目的是説明船舶遇到不可抗力,對船貨已經或可能造成損失,承運人不負責任。船舶到達第一個港口的24小時內,應由船長把海事聲明提交港務監督,在國外則提交本國駐當地領事館或其他有關機構鑑證,有時也可交公證機關鑑證。海事聲明一般附存航海日誌摘要。海事聲明的法律地位各國不一,歐洲大陸國家一般作為法定依據;美國則認為僅是單方面的事實記錄,不能作為對船方有利的證明文件。船長提交海事聲明所涉情節有關。可以另作延伸海事聲明,重申對損失或損壞不負責任並保留向有關方面索賠的權利。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