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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簽證

鎖定
海事簽證申請條件
船舶遭遇惡劣天氣或意外事故引起或可能引起的船舶、貨物損害或滅失時,遞交“海事聲明”;
海事聲明提出後,在合理的時間內遞交的更為具體、詳細的“延伸海事聲明”;
船舶發生事故後,要求籤證機關辦理簽證的“海事報告”
海事簽證申請材料
海事聲明或延伸海事聲明或海事報告或與船舶有關的其他海事文書;
有關的船舶法定文書的摘錄或其複印件,如國籍證書(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航海日誌、輪機日誌、車鍾記錄、海圖等,船方提供的複印件必須經船長簽註蓋章;
申請海事簽證申請材料一式三份或以上
中文名
海事簽證
含    義
指簽證機關應船方申請
申請材料組成
一式三份或以上
申請材料
事聲明或延伸海事聲明

目錄

海事簽證簡介

海事簽證是指簽證機關應船方申請,對其提交的有關水上交通事故文書的內容進行初步核查,簽註“准予備查”以證明船方確向簽證機關申報過有關海事的公正性行為。

海事簽證管理方法

海事簽證所稱的海事不僅包括水上交通事故,也包括意外事故引起或可能引起的船舶、貨物損害或滅失。簽證機關在國內僅指海事管理機構,我國船舶航行至其他國家也可到我國駐外使領館辦理海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