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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創新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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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創新論壇(PUJIANG INNOVATION FORUM),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創設於2008年,論壇主席為科技部前部長徐冠華院士。 [1] 
論壇旨在以創新為主題,堅持國際視野、國家需求,着力搭建創新發展交流平台、先進理念傳播平台、學界思想爭鋒平台、官產學研互動平台、最新政策發佈平台和國際科技合作平台,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創新型國家建設。 [1] 
2023年9月9日至11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2023浦江創新論壇(第十六屆)在滬舉辦,主題為“開放的創新生態:創新與全球鏈接”。 [12] 
2023年9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向2023年浦江創新論壇致賀信。
中文名
浦江創新論壇
外文名
Pujiang Innovation Forum [18] 
創設時間
2008年
主辦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論壇主席
徐冠華 [1] 

浦江創新論壇論壇簡介

浦江創新論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創設於2008年,論壇主席為科技部前部長徐冠華院士。論壇旨在以創新為主題,堅持國際視野、國家需求,着力搭建創新發展交流平台、先進理念傳播平台、學界思想爭鋒平台、官產學研互動平台、最新政策發佈平台和國際科技合作平台,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創新型國家建設。
立足新時代、新起點,論壇將緊緊圍繞世界科技強國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在科技創新領域中,聚焦重點、把握特點、引導熱點、突出亮點,致力於成為全球科技創新領域的重要信號釋放地、重要話題引領地、重要論述策源地,不斷提升國際影響力,在推動世界和中國科技創新、支撐引領全球創新發展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1]  [4] 

浦江創新論壇歷屆論壇

浦江創新論壇2014年

2014浦江創新論壇,以協同創新共享機遇為主題,將通過全體大會、主賓國論壇和八個平行專題論壇,圍繞產業、企業、產業、區域、科學、政策、文化等領域,就青年創業、產業轉型升級、創新政策、城鎮化質量提升、企業的全球化視野,創新社會網絡以及大數據、大宇宙、腦科學等熱點問題進行廣泛而深入的研討。

浦江創新論壇2015年

2015年10月27日,浦江創新論壇在上海開幕。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分別致信表示祝賀。
李克強表示,創新是當今世界潮流。中國正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發展新引擎。“草根”與精英並肩創業,大中小微企業協同創新,有力推動了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也促進了百姓致富和社會公平。中國願與世界各國加強創新領域合作,拓展全球創新網絡,共同推動世界包容平衡增長、綠色可持續發展。李克強勉勵與會代表匯眾智、聚眾力,激揚創新發展理念,加強創新思想交流,以創新發展促進人類共同發展與持久繁榮。
李克強指出,以色列是全球著名的“創新國度”,在諸多科技領域取得了世界領先的創新成果。中方願同以方挖掘合作潛力,把以科技為核心的創新合作打造成兩國關係新的亮點和增長點。
內塔尼亞胡表示,在全球經濟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必須對技術、產品和服務進行創新。浦江創新論壇為來自世界各國的專家交流思想、合作創新、研發及生產前沿技術提供了重要機會;選擇以色列作為主賓國,是對以中科學技術領域合作不斷拓展和深化的肯定。 [5] 

浦江創新論壇2016年

2016年9月23日,由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2016年浦江創新論壇在上海東郊賓館開幕。本屆論壇以“雙輪驅動:科技創新與體制機制創新”為主題,逾百位來自全球政界、企業界和學界的專家學者出席。 [6] 

浦江創新論壇2018年

2018浦江創新論壇以“新時代創新發展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題,將於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上海舉行。本屆論壇的主賓國為葡萄牙共和國,主賓省為廣東省。
論壇將由“1+4+11”模式組成,即:1場開幕式暨全體大會,4場特別論壇,11場圍繞創業者、區域、金融、政策、產業、未來科學、文化等不同主題的專題論壇,致力於搭建創新發展交流平台、先進理念傳播平台、學界思想爭鋒平台、產學研互動平台、最新政策發佈平台和國際科技合作平台。 [7] 

浦江創新論壇2019年

2019年5月24日—26日,2019浦江創新論壇將在上海舉行,主題為“科技創新新願景新未來”。 [8] 

浦江創新論壇2020年

2020年10月22日,2020年浦江創新論壇在上海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塞爾維亞總理布爾納比奇分別發表視頻致辭。本次論壇以“科技合作和創新共治”為主題,近百位中外政府官員、企業家和專家學者參加。 [2] 
李克強在2020年浦江創新論壇上致辭 李克強在2020年浦江創新論壇上致辭

浦江創新論壇2022年

2022年8月27日至30日,2022浦江創新論壇(第十五屆)在上海召開。主賓國為荷蘭,主賓省為海南省。本屆論壇以“低碳:全球創新新使命”為主題,重點聚焦以科技創新支撐低碳發展、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與技術體系、深化全球低碳科技合作等諸多議題,共同為全球可持續發展擘畫新藍圖、探索新路徑、貢獻新智慧。 [9-10] 
2022浦江創新論壇(第十五屆) 2022浦江創新論壇(第十五屆) [10]

浦江創新論壇2023年

2023年4月2日,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和上海交通大學將共同舉辦浦江創新論壇會議季活動“ai for science 專題論壇”,會議地點將設在張江科學會堂 · 海科廳。 [11] 
2023年9月9日至11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2023浦江創新論壇(第十六屆)在滬舉辦,主題為“開放的創新生態:創新與全球鏈接”。 [12]  主賓國為巴西,主賓省為湖北省。 [14] 
論壇邀請來自中國、巴西、美國、英國、德國、法國等近30個國家和地區的200餘位嘉賓,共話全球創新生態。論壇期間重點舉辦1場開幕式及全體大會、2場主題論壇、9場專題論壇、2場展示對接(首屆全球創業投資大會、第四屆全球技術轉移大會)和多場發佈會、“中巴之夜”等活動。 [13]  [15] 
2023年9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向2023年浦江創新論壇致賀信。 [16]  9月11日,在2023浦江創新論壇全球技術轉移大會期間,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共同舉辦民營孵化聯盟創新融通發展論壇,50家民營孵化載體攜手成立上海民營技術創新孵化聯盟。 [17] 

浦江創新論壇論壇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大會精神,服務和促進自主創新戰略和創新型國家建設,國家科學技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於2008年創設浦江創新論壇。
第一條 名稱
本論壇定名為“浦江創新論壇”(以下簡稱論壇)。英文譯名為:PUJIANG INNOVATION FORUM,英文縮寫為PIF。
第二條 性質
本論壇是非營利性、定期、定址舉辦的高層次國際論壇,由政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參加。
第三條 宗旨
論壇以“創新”為主題,堅持國際視野、國家需求,服務自主創新戰略和創新型國家建設,致力於搭建創新發展交流平台、先進理念傳播平台、學界思想爭鋒平台、官產學研互動平台和最新政策發佈平台的高層次國際論壇。
第四條
論壇所在地:上海
第五條
本論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論壇的業務範圍
1.舉辦論壇,專題研討會和學術討論會,研討科技發展戰略、科學技術發展、科技創新管理、科技創新政策,以及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結合等重要問題;
2.通過論壇建立工作網絡,促進政府、企業、高校、研究機構、金融機構、中介機構之間的合作;
3.開展有助於實現論壇宗旨的信息交流,期刊和叢書出版等各類活動。
第七條 本論壇成果
1.每年組織一次高層次論壇,邀請政要、專家學者、科技界和企業界、產業界,以及金融界人士,就當前科技創新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討;
2.不定期組織專題研討會,就科技領域的熱點焦點問題進行研討;
3.組織出版發行“浦江創新論壇”期刊;
4.組織出版有關科技創新的系列叢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論壇的主要組織機構如下
1.理事會;
2.論壇顧問;
3.學術諮詢委員會;
4.秘書處;
5.程序委員會;
6.上海浦江創新論壇中心(以下簡稱論壇中心)。
第九條 理事會
理事會是論壇的最高決策機構,依據論壇宗旨,指導本論壇開展工作。
1.理事會由論壇主辦單位、主要承辦單位代表組成,並邀請國家有關部委、機構代表,社會有關方面的知名人士組成;
2.理事會的任期為五年,理事會成員可連任;
3.理事會設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4.理事會每年召開1-2次會議,其中1次與論壇年會同期舉行;
5、理事會會議應由全體理事過半數出席方可舉行,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理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理事會會議。
6.理事會決議由出席理事會會議的全體理事以簡單多數通過並生效。理事會也可採取非會議形式對論壇重大問題或緊急事項做出決議。
第十條 理事會的職責
本論壇是非營利性、定期、定址舉辦的高層次國際論壇,由政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參加。
第二條 性質
1.領導論壇的發展,決定論壇定位和發展規劃,決定每年年會主題;
2.制定和修改論壇章程,批准論壇重要規章制度;
3.聘請論壇顧問和學術諮詢委員會專家;
4.任命秘書長、副秘書長,及論壇中心董事長;
5.審議秘書處提交的論壇年度工作報告,審議和批准論壇的年度預算和決算報告;
6.決定其他論壇有關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
1.理事長由論壇主辦單位推薦產生,理事長同時擔任論壇主席。
2.常務副理事長由論壇主辦單位負責人擔任;
3.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或常務副理事長提議,並由理事會商議產生。
第十二條 理事長職責
本論壇是非營利性、定期、定址舉辦的高層次國際論壇,由政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和個人參加。
第二條 性質
1.主持理事會會議;
2.監督有助於實現論壇宗旨,促進論壇利益的中、長期計劃和項目的制定;
3.經理事會授權,代表論壇簽署非協議性的,非約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來文書和函件;
4.行使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三條 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職責
1.協助理事長行使職責,協調各主辦單位相關行政事務;
2.受理事長委託,代為行使理事長相關職責;
3.行使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 理事的權利及義務
1.參加理事會會議及由理事會組織的有關諮詢,研討活動;
2.承擔理事會安排和委託的年會及相關活動;
3.提出論壇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4.推薦有利於論壇發展的各方資源;
5.自覺遵守理事會的章程及各類決議,維護論壇的社會形象。
第十五條 秘書長、副秘書長
理事會實行雙秘書長制,由科技部主管司局主要負責人和上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理事會秘書長。其職責如下:
1.秘書長負責論壇的日常事務,執行理事會批准的規章制度,領導論壇中心的工作,執行理事會委託或授權的其它事務,對外代表論壇。
2.副秘書長由論壇承辦單位分管領導和論壇中心董事長擔任,協助秘書長處理有關日常事務,受秘書長委託或授權處理相關事務。
第十六條 論壇顧問
本論壇聘請高層領導、著名專家學者、知名企業家等人士為顧問,為論壇發展提供重要指導作用。
第十七條 學術諮詢委員會
1.由高層次專家組成,主要包括政府部門、學術界、企業界和科技界的權威人士。成員由理事會聘任或解聘。
2.主持論壇年會主題研究,為理事會提供決策建議;
3.根據論壇年會主題,提出演講嘉賓人選建議;
4.負責論壇調研工作,評估與發佈研究成果。
第十八條 秘書處
秘書處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在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1.負責論壇所有會議的籌備;
2.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3.負責審批論壇中心的工作計劃及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根據論壇中心董事長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解聘論壇中心主任及其報酬事項;
5.全面保障論壇穩定的財政支持;
6.秘書處一年至少舉行三次會議,研究提出論壇年會方案、年度計劃和預算,聽取論壇籌備階段重要節點工作彙報,召開論壇總結會並審議下屆運行方案;
7.負責理事會委託的其它事務。
第十九條 程序委員會
1.參加理事會會議及由理事會組織的有關諮詢,研討活動;
第十四條 理事的權利及義務
程序委員會負責政務類事務和政府部門間的協調工作,對論壇專業機構提供工作支持,由論壇秘書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兼任程序委員會主任,成員包括科技部和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其職責如下:
1.負責論壇會務籌備中涉及國家及省市層面的部門協調;
2.負責論壇會務籌備中涉及國家及省市層面的資源調度;
3.應論壇中心的請求,負責論壇涉及國家及省市層面的重要領導的邀請工作。
第二十條 上海浦江創新論壇中心
上海浦江創新論壇中心是論壇的常設機構,在上海市註冊成立的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在秘書處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論壇的日常運行和具體籌備工作。
1.論壇中心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根據需要合理設置內設部門,制訂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及各項規章制度並報秘書處批准後執行;
2.論壇中心的職責主要為:負責擬訂論壇相關工作方案和報告,負責論壇預算執行,多方籌措運作費,承擔理事會、秘書處會議的籌備工作;
3.論壇中心董事長是論壇中心法人代表,由論壇秘書處提議、理事會批准任命,對秘書處負責,論壇中心董事長同時擔任理事會常務副秘書長,對外代表論壇;
4.論壇中心主任由論壇中心董事長提議,報秘書處批准後任命,論壇中心主任主持論壇中心日常工作,並向董事長彙報。
第四章 經費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一條 經費來源
1.參會費;
2.企業和社會捐助;
3.政府資助;
4.在本論壇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論壇資金的利息收入;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 經費使用
本論壇所有的經費應用於實現論壇宗旨,且在本章程及其相關細則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第二十三條 財務管理
本論壇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監管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條
本論壇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通過。
第六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論壇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六條
本論壇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論壇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可在相關細則中加以規定;細則經理事會批准後,與本章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論壇的理事會。 [3] 

浦江創新論壇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同濟大學
上海市張江科學城建設管理辦公室
科技日報社
上海廣播電視台
中國科學院上海分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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