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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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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是浙江建設的一個示範區。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向着更遠的目標謀劃共同富裕,提出了“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的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目標。我們要始終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不斷地、逐步地解決好這個問題。”國家“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 [1] 
中文名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
相關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
建設地
浙江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發展歷程

2021年5月20日,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 [2] 
2021年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十四屆九次全體(擴大)會議在杭州舉行,系統研究部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強調要堅決扛起政治責任,為全國實現共同富裕先行探路。 [3] 
2021年7月16日, 浙江省委書記、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領導小組組長袁家軍主持召開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省委副書記、省長、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鄭柵潔講話。 [4] 
2021年7月19日,《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實施方案》公佈。 [5] 
2022年5月,最高檢制發《關於支持和服務保障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支持和服務保障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提出21條具體措施。 [11] 
2022年7月,浙江省委發佈2021年度“八八戰略”實施及綜合評估情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共同富裕的重要論述精神,細化落實中央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 [13]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目的

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各地區推動共同富裕的基礎和條件不盡相同。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需要選取部分地區先行先試、作出示範。浙江省在探索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具備開展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的基礎和優勢,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項,具有廣闊的優化空間和發展潛力。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有利於通過實踐進一步豐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內涵,有利於探索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徑,有利於為全國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省域範例,有利於打造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現就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提出如下意見。 [6]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扣推動共同富裕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問題為主攻方向,更加註重向農村、基層、相對欠發達地區傾斜,向困難羣眾傾斜,支持浙江創造性貫徹“八八戰略”,在高質量發展中紮實推動共同富裕,着力在完善收入分配製度統籌城鄉區域發展、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先行示範,構建推動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着力激發人民羣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促進社會公平,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為實現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範。
(二)工作原則
  •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 堅持共建共享。
  • 堅持改革創新。
  • 堅持系統觀念。
(三)戰略定位
  • 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
  • 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
  •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試驗區。
  • 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
(四)發展目標
到2025年,浙江省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經濟發展質量效益明顯提高,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經濟體水平,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城鄉居民收入生活水平差距持續縮小,低收入羣體增收能力和社會福利水平明顯提升,以中等收入羣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質邁上新台階;國民素質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美麗浙江建設取得新成效,治理能力明顯提升,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推動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到2035年,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實現共同富裕。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收入爭取達到發達經濟體水平,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更加優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設達到更高水平,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善。
三、提高發展質量效益,夯實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
  • 大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以創新型省份建設為抓手,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戰略支撐,加快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開展科技創新的浙江路徑。
  • 塑造產業競爭新優勢。鞏固壯大實體經濟根基,夯實共同富裕的產業基礎。
  • 提升經濟循環效率。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在率先實現共同富裕進程中暢通經濟良性循環。
  • 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培育更加活躍更有創造力的市場主體,壯大共同富裕根基。
四、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 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促進充分就業。
  • 不斷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優化政府、企業、居民之間分配格局,支持企業通過提質增效拓展從業人員增收空間,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 擴大中等收入羣體。實施擴大中等收入羣體行動計劃,激發技能人才、科研人員、小微創業者、高素質農民等重點羣體活力。
  • 完善再分配製度。支持浙江在調節收入分配上主動作為,加大省對市縣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
  • 建立健全回報社會的激勵機制。鼓勵引導高收入羣體和企業家向上向善、關愛社會,增強社會責任意識,積極參與和興辦社會公益事業。
五、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實現公共服務優質共享
  • 率先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更加普惠均等可及,穩步提高保障標準和服務水平。
  • 率先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高質量創建鄉村振興示範省,推動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全面對接,深入探索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縮小城鄉差距、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
  • 持續改善城鄉居民居住條件。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確保實現人民羣眾住有所居。
  • 織密扎牢社會保障網。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建立統一的社保公共服務平台,實現社保事項便捷“一網通辦”。
  • 完善先富帶後富的幫扶機制。加快推進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大向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
六、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 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走深走心走實,實現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
  • 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挖掘浙江文化優勢,深入推進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振興非遺記憶。
七、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打造美麗宜居的生活環境
  • 高水平建設美麗浙江。支持浙江開展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繪好新時代“富春山居圖”。
  • 全面推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拓寬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通道,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點的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應用體系。
八、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構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會環境
  • 以數字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強化數字賦能,聚焦黨政機關整體智治、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數字法治等領域,探索智慧治理新平台、新機制、新模式。
  • 全面建設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大普法力度,推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促進公平正義,建設法治社會。
  •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推動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全過程、各領域、各環節。
  • 強化政策保障和改革授權。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加強對浙江省的指導督促,根據本意見有針對性制定出台專項政策,優先將本領域改革試點、探索示範任務賦予浙江,並加強對改革試驗、政策實施的監督檢查。
  • 建立評價體系和示範推廣機制。加快構建推動共同富裕的綜合評價體系,建立評估機制,堅持定量與定性、客觀評價與主觀評價相結合,全面反映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工作成效,更好反映人民羣眾滿意度和認同感。建立健全示範推廣機制,及時總結示範區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歸納提煉體制機制創新成果,成熟一批、推廣一批,發揮好對全國其他地區的示範帶動作用。
  • 完善實施機制。健全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實施機制。 [6] 
十、浙江方案
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十四屆九次全體(擴大)會議在杭州舉行。
全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精神,聽取和討論袁家軍受省委常委會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原則通過《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系統研究部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進一步動員全省上下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勇扛使命、勇闖新路,率先探索建設共同富裕美好社會,為實現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示範,開闢幹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新境界。全會結束時,袁家軍就貫徹落實全會精神、做好當前工作作了講話。 [7] 
7月19日,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發佈。
方案提出,率先基本建立推動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框架,努力成為共同富裕改革探索的省域範例。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創新力競爭力的高質量發展模式,努力成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省域範例。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羣體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結構,努力成為地區、城鄉和收入差距持續縮小的省域範例。率先基本實現人的全生命週期公共服務優質共享,努力成為共建共享品質生活的省域範例。
方案提出,堅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問題為主攻方向,更加註重向農村、基層、相對欠發達地區傾斜,向困難羣眾傾斜,在高質量發展中紮實推動共同富裕,加快突破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率先在推動共同富裕方面實現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到2025年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取得明顯實質性進展,形成階段性標誌性成果。 [5]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試點名單

  • 首批試點名單(2021年7月公佈)
浙江公佈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首批試點名單,分為六大領域,共計28個試點。 [8]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首批試點名單
領域
試點地區
縮小地區差距領域
縮小城鄉差距領域
縮小收入差距領域
公共服務優質共享領域
寧波市、杭州富陽區、温州甌海區、台州三門縣 [8] 
打造精神文明高地領域
衢州市、嘉興南湖區、紹興諸暨市、金華東陽市 [8] 
建設共同富裕現代化基本單元領域
紹興市、杭州蕭山區、寧波北侖區、湖州安吉縣、衢州衢江區 [8] 
  • 第二批試點名單(2022年6月公佈)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第二批試點名單
縣域綜合類試點
舟山嵊泗縣、麗水景寧縣 [12] 
成果展示類試點
寧波市、嘉興市、温州瑞安市、金華義烏市、台州玉環市 [12] 
機制創新類試點
杭州市、衢州市、杭州錢塘區、杭州桐廬縣、温州樂清市、湖州吳興區、湖州南潯區、嘉興桐鄉市、金華永康市、衢州常山縣、台州温嶺市、麗水遂昌縣 [12] 
改革探索類試點
杭州餘杭區、杭州臨安區、寧波海曙區、温州龍灣區湖州德清縣、嘉興秀洲區、嘉興嘉善縣、紹興柯橋區、金華蘭溪市、衢州龍游縣 [12] 
  • 第三批試點名單(2023年5月公佈)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第三批試點名單
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域
温州市、温州市鹿城區、安吉縣、嘉興市秀洲區、海鹽縣、紹興市上虞區、永康市 [14] 
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領域
金華市、建德市、長興縣、嵊州市、金華市婺城區、嵊泗縣、台州市黃巖區、玉環市 [14] 
公共服務優質共享領域
台州市、杭州市西湖區、紹興市柯橋區、諸暨市、義烏市 [14] 
城鄉區域協調發展領域
衢州市、紹興市越城區、金華市金東區-磐安縣、臨海市、縉雲縣 [14] 
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發展領域
嘉興市、湖州市吳興區、武義縣 [14] 
生態文明建設領域
舟山市、浦江縣 [14] 
社會治理領域
湖州市、麗水市、淳安縣、寧海縣、諸暨市、台州市路橋區 [14] 

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合作協議

2021年10月,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浙江省人民政府簽署《關於支持浙江省衞生健康領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合作協議》。 [10] 
2022年1月,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苟仲文,浙江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王浩分別代表雙方簽署《關於支持浙江省體育領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合作協議》。 [9]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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