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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

鎖定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為政府管理部門提供環境監測技術支持。
中文名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
機構類型
政府機構
職    能
環境監測,協助政府工作
級    別
省級機構

目錄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職責

負責制定應急監測預案,承擔影響較大或跨地區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和污染事故仲裁監測等;承擔國家環保部二噁英監測中心華東分中心工作;實施全省水、氣、噪聲等環境監測和污染源監督監測及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承擔全省水、氣自動監測系統的建設、運行以及維護管理,實施自動監測質量控制、考核、數據審核、報告編寫及發佈;承擔全省生態環境現狀調查、生物監測及基於遙感基礎上的生態監測和評價;承擔全省菜籃子基地調查監測,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承擔環境採樣儀器檢定和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管理全省各環境要素的監測數據,編制各類環境監測評價報告;向省環保局和省人大、省政府等部門提供有關環境狀況分析報告。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業務

作為全省環境監測系統的技術中心、信息中心、網絡中心和培訓中心,負責全省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和管理,組織和指導全省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監測信息管理,開展全省環境監測系統技術指導、培訓、以及計量認證考核。同時,開展國家和省的監測科研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