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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

鎖定
浙江省生態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省環科院”)成立於1977年,是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直屬公益二類科研事業單位,也是全省規模最大的綜合性生態環境科研機構。現有職工200餘人,擁有正高級工程師18人、高級工程師79人,博士24人,省生態環境廳首席專家1人,省151人才工程2人,國家級青年拔尖人才1人。
省環科院內設辦公室、黨委(紀檢)辦公室、人事科、科研管理辦公室、科技創新服務平台辦公室、政策與標準研究所、生態文明研究所、規劃研究所、水生態環境研究所、大氣環境研究所、土壤環境與固體廢物研究所、生態調查與鑑定評估中心(浙江省環科院環境損害司法鑑定中心)、科技實驗中心(省重點實驗室)等部門。
近年來,在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黨組的堅強領導下,省環科院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加快打造綠色發展標杆之地和美麗中國省域先行為引領,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和省廳黨組的決策部署,始終堅持科技創新,謀劃特色亮點,促進提質增效,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環境管理支撐、加快環保技術研發、開展助企紓困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先後獲得了“千萬工程”美麗浙江建設集體二等功、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現突出集體、浙江省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全省河湖長制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成績突出集體、浙江省“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先進集體、健康浙江建設先進集體、省級文明單位等多項榮譽。 [2] 
中文名
浙江省生態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
成立時間
1977年
機構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09號
主管部門
浙江省環境保護廳
性    質
事業單位
簡    稱
浙江省環科院
博士後
科研工作站1個

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主要職責

開展生態環境先進適用技術評估、示範推廣,以及相關環境技術諮詢和工程應用服務。開展環境檢測、環境體系認證、環保設施運維、第三方監管等技術服務。二是承擔生態環境政策研究、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理論與實踐研究工作。三是承擔全省生態環境污染防治、環保督察、環評審批等技術支撐工作。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評估、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損害鑑定評估。四是開展生態環保先進實用技術攻關和應用示範,負責國家環境保護水污染控制工程技術(浙江)中心、省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省環保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創新載體的建設運行。五是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國際合作與交流。六是完成省生態環境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 發展歷史

1977年8月浙江省基本建設委員會向省委、省革委會提交了《關於建立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的報告》。
1977年9月3日,浙江省革委會以浙革發(1977)38號《關於建立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的批覆》,批准建立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歸口省基本建設委員會領導,編制30名,辦公地點在省府大院一號樓。
建所初期,發揚艱苦創業精神。1979年初,以薛志康、陳海玫為負責人的課題組,因陋就簡,在杭州絲綢印染聯合廠內搭建活動工棚作實驗研究和生活用房,並與廠方和浙江農業大學環保系合作,開展了建院第一個課題——《二相生物流化牀處理絲綢印染廢水研究》。1982年初錢秉鈞和蘇雨生加入,並在“兩相牀”研究的基礎上與同濟大學合作,探索“三相牀”流程,由省環保局立題,歷時二年,1983年底通過鑑定,專家組認為此項研究在國內屬首次成功,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列入《全國環保科技成果彙編》。隨後進所的人員,都在這個基地裏參加科研第一課,鍛鍊和培養了一批廢水處理科研技術人員和有組織領導才幹的人員。
1979年1月,創辦了環境保護學術刊物《環境污染與防治》,全國著名書法家沙孟海為本刊題寫刊名。
1980年10月,經過二年多基建後,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實驗大樓竣工驗收啓用(現天目山路111號)。同年,制定了以水為主綜合防治技術研究、環境評價、自然(生態)保護為主要任務的我所總體規劃。
1981年4月,省政府批准建立浙江省環境保護局,同年8月,省基本建設委員會發文,決定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歸口省環境保護局領導。1984年5月浙江省編委以浙編(1984)34號文,同意編制增加到100名。
1982年2月,國務院環保辦確定了環境保護科研“六五”規劃,逐步明確環保科研的方向。同年底,由該所主持,錢秉釣、蘇雨生、金鹿年等承擔了國家“六五”重點科技攻關項目《運河(杭州段)污染綜合防治技術研究》(科研經費150萬元)。歷經三年全面完成,1986年2月,國家環保局和省科委共同組織了鑑定,充分肯定了課題成果,認為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獲得1986年國家環保局科技進步二等獎。該課題的完成,鍛鍊和提高了該所的科研能力與水平,同時進口了一大批先進儀器設備,極大地改善了科研條件。
《運河(杭州段)污染綜合防治技術研究》課題全面展開,帶動了該所一系列學科領域的工作。1984~1990年,林雷餘、謝先德、施守愚、王正花、尹其方等完成了《蕭山市山一村農村生態良性循環與系統管理研究》課題,該村農村生態建設工程獲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全球500佳”榮譽稱號。1982~1985年,沈玉如、閔一珏、呂秀蓮等完成了《ZE-1號脱色菌—表面曝氣池串聯處理絲綢印染廢水》課題,獲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全所出現了環境科研空前活躍的形勢。
1984年,該所初具規模,經省環保局批准,建立環境綜合、環境工程、環境生態和分析研究室,情報資料室以及辦公、人事、科研管理科室。科研和科技服務及管理工作進入正常軌道。科技和管理人員不斷增加,到1985年9月,實有人數達到78名。
1984年5月,黃一南、宋躍進、王琴芳、譚湘萍承擔該所首個“三廢”治理工程《紹興豆製品廠廢水處理的科研、設計》項目。相繼於1987年,特別是1991年以後,我所承擔了多個行業的廢水(污水)治理工程項目的方案設計、工藝試驗與設計、工程設計和開車調試業務;1993年10月開始承接廢水和廢氣治理的由工程設計、組織施工、開車調試一條龍服務的大型污染治理總承包工程,並承接粉塵污染治理和除塵系統設計以及噪聲治理項目。該所在污染治理領域實現了由單項設計向工程治理總承包交鑰匙方向發展。隨着項目總簽約數的不斷增加,環境工程已形成我所重要產業。
1985年9月,謝先德、朱韶峯、石志方、張建中承擔了該所首個環評項目——《浙江腈綸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1986年4月,金鹿年、陳長春、朱韶峯、周安國等人承擔《杭州市天子嶺衞生填埋場工程環境影響評價》項目。該所屬全國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較早的單位之一。1986年12月取得國家環境保護局首批核發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證書》(國環評證字第2101號),1989年12月國家環境保護局首批核發甲級《環境影響評價證書》(國環評證甲字第0928號)。隨着環評業務範圍獲准增項和承接環評項目數量逐年大幅度增加,環評成為該所科技經營收入的主要支柱。
1986年9月開始,根據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精神,該所實行“課題核算、三項基金提取”為核心的改革嘗試,推動全所科技工作的發展,取得一定成效。
1987年3月,根據省職改辦、省環保局職改領導小組部署,該所進行了專業技術職稱改革試點工作。經報請國家環保局、省環保局專業技術職務評委會評定,1987年12月,省環保局批准我所首批聘任專業技術職務72名,其中高級7名、中級27名、初級38名。1987年4月全所實有職工人數達到83名。
1987年4月至1988年3月,經省環保局黨委批准,試行人員逐級聘任制,受聘幹部實行任期目標,有職、有權、敢於負責,提高了科技幹部隊伍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1989年12月,為總結建所十年科研成果,編輯出版了《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科技成果、論文選編》。
1989年至1992年,我所“三廢”治理技術和區域環境污染綜合防治對策以及環境生態研究、廢水治理工程的設計調試、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齊頭並進。謝先德、宋躍進、牟眸、尹其方、朱良德、黃一南、王義斌參加的總課題屬國家“七五”科技攻關課題的《太湖主要入湖河道污染物總量控制研究》獲1992年度中國科學院科技進步二等獎。環評業務範圍擴展較快,承接了杭甬高速公路、港口碼頭、機場、電廠、化工、製藥、農藥、造紙、製革、機械、水泥、紡織、印染等行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1993年,以鄧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講話為契機,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按照責、權、利三者統一的原則,調整內部運行機制,推行《省環保科學研究所經濟綜合責任制方案》(試行),實施成效顯著。1996年7月,在總結三年該方案成效的基礎上,經修改完善,頒發了《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科技經濟綜合責任方案》。全面推行機制創新改革,為該院的良性自我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1995年6月,浙江省編委以浙編(1995)22號文批准,原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更名為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同年10月26日,舉行“撤所建院”新聞發佈會,國家環保局解振華局長、省政府魯松庭副省長、省環保局黃家矩局長到會並講話。魯副省長講話時説“建院,是我省加大環保科研力度,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環保整體素質提高的一項重要舉措”。 [1] 

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科研條件

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人員編制

現有職工200餘人,擁有正高級工程師18人、高級工程師79人,博士24人,省生態環境廳首席專家1人,省151人才工程2人,國家級青年拔尖人才1人。

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業務部門

政策與標準研究所、生態文明研究所、規劃研究所、水生態環境研究所、大氣環境研究所、土壤環境與固體廢物研究所、生態調查與鑑定評估中心(浙江省環科院環境損害司法鑑定中心)、科技實驗中心(省重點實驗室)等部門。

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機構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09、111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