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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6] 
中文名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辦公地址
杭州市保俶路81號 [1] 
性    質
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黨組書記、局長
邵根寶 [9]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機關事務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全省機關事務工作,負責省級機關事務的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二)推進全省機關事務體制改革,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管理、服務、保障和生產經營等業務工作。
(三)負責管理省委、省政府委託的國有資產,制定相關的制度和辦法。承擔所委託的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收益收繳、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資產管理工作。根據省政府授權,對相關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四)負責省有關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總務和相關保障工作。
(五)擬訂全省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負責省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管理、調劑、使用監管、處置、維修等。審核省級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和維修計劃。負責省級機關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機關辦公用房等基本建設項目。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按照分工實行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採購配各管理。指導監督全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七)負責省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落實公共機構節能目標任務。制定和實施全省公共機構節能規劃,指導省教育、科技、文化旅遊、衞生健康、體育等主管部門開展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八)負責在杭省直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杭州市及省級有關部門擬訂省直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級機關政策性住房配售管理工作。承擔省級機關公務員集中住宅區建設和指導物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在杭省直單位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九)擬訂省級領導幹部生活服務保障有關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定範圍的省級領導以及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工作。
(十)協調和管理省級機關幹部職工子女學前教育工作。
(十一)制定管理設區市駐省會辦事機構的政策和制度,對駐省會辦事機構業務活動進行監督與指導。
(十二)負責省行政中心等集中辦公區域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有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指導和協調省級機關社會事務管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化機關事務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強化主動服務意識,推動機關事務工作數字化轉型,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集約高效的服務保障體系。加強經費、資產、服務管理,積極推進後勤服務、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等社會化改革,厲行節約,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升機關事務管理績效。強化監管,推進所屬單位落實經營主體責任,有效防範市場風險。 [1]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有關重大活動和會議的總務工作。指導全省機關事務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工作職責和AB崗工作制
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承擔全省機關事務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上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改革試點任務。負責機關事務政策研究,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等相關工作。負責重大決策、重要合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所屬單位法律事務工作。
計劃財務處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有關基建投資、行政事業經費、經營單位出資人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及財務會計、國有資產、政府採購、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組織本級財務會計核算。負責省級機關運行經費的統計彙總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房地產管理處
擬訂全省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省級機關和設區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承擔省級機關房地產產權、產籍的集中統一管理工作。承擔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使用調配管理工作。指導在杭省直單位住房制度改革,承擔省級機關政策性住房配售管理工作。
基本建設規劃與管理處
承擔省屬用地徵用和開發利用、綜合管理工作。承擔省級機關辦公用房及政策性住房規劃、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省級機關房屋改造修繕審核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基建規劃、年度計劃編制和項目監管工作。
公共機構節能處
負責省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管理指導。在省節能工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省級、下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落實省級政府機關節能降耗目標責任制,做好資源消費狀態和節約潛能統計分析,組織實施政府機關辦公樓節能改建工程,推廣節能新技術新設備,負責對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等系統內的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指導;落實省政府下達的其他節能任務,會同省級機關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省行政中心管理處
協調、管理省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內機關事務工作。負責省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內辦公用房的調配、維修。負責省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水電、冷暖氣供應以及設備維修。協調、管理省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消防安全、會議服務、庭園綠化、環境衞生等工作。承擔省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節約能源管理有關工作。承擔省行政中心等集中辦公區域規劃的有關工作。
服務與保障處
擬訂省級領導服務保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供給關係在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省紀委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的副省級以上領導(含離退體)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其他有關服務對象的生活服務管理和相關保障工作。
車輛管理與安全保衞處
擬訂全省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承擔省級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調配和處置,以及省部級幹部公務用車配備更新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機關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和老幹部服務用車的綜合管理。指導監督省級公務用車服務平台,承擔省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點接待車輛保障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省級機關集中辦公場所安防設施配備、運維等工作,協助做好省部級幹部駐地安防設施保障。
經營管理處
承擔省政府授權的國有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監管工作。承辦有關經營決策和投資項目的論證、審核、管理。擬訂有關經營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所屬單位經營工作的分析、調研,對生產經營活動合規性進行監管。
審計處
擬訂有關審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調查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學前教育處
統一規劃省級機關學前教育服務體系,均衡配置學前教育資源。負責省級機關幼兒入托入園工作,管理和指導所屬幼兒園學前教育工作。聯繫有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工作職責和AB崗工作制
團委
負責局共青團和青年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直屬單位

莫干山管理局
負責莫干山風景名勝區的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承擔莫干山風景名勝區的綜合監管工作。負責莫干山中心區山地勘界、行政區劃相關管理工作。負責莫干山中心區自然資源、風景名勝資源、旅遊資源和歷史文化資源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公共設施、旅遊景點景區、園林景觀等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駐山單位做好治安、應急消防、安全、保衞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重要行政接待任務。
杭州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協助擬訂在杭省直單位(包括省級機關、省直屬企事業單位和大專院校、中央在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管理制度並承擔具體實施工作。組織、督促在杭省直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按規定承擔年檢年審、協助處理違規行為等事務。負責在杭省直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資金、單位住房資金、住房維修基金等其他住房資金的記載、繳存歸集、提取使用、核算、保值和歸還,編制資金歸集、使用計劃及執行情況報告。承擔在杭省直單位政策性住房出售、住房補貼發放審核等事務。
浙江省政府採購中心
組織實施省本級政府採購項目的集中採購活動。受委託代理涉密項目及省級政府採購目錄外重要項目的採購工作。制定並實施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的操作規程,完善採購運行機制。組織實施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項目。負責政府採購電子賣場供應商和商品的徵集、上架審查,以及交易價格動態監測、交易糾紛調解處理。協助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承擔對集中採購項目供應商履約情況的監督工作。受理並處理政府集中採購活動中的供應商質疑。配合承擔供應商管理和投訴處理等事宜。配合開展省級採購單位、評審專家和供應商在政府集中採購活動中的行為評價和監督工作。
浙江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中心
管理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實物台賬和資產台賬,負責辦理權證、權屬變更。承擔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調配申請的初審工作,承辦辦公用房使用、借用和閒置房產對外出租事務。承辦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超標辦公用房騰退接收和有關處置事務。承擔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的初審、跟蹤檢查、竣工資料接收及資產劃轉等事務。負責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使用檢查、安全巡查和日常維修勘查。負責省級機關事業單位房地產信息系統維護管理,協助開展全省辦公用房管理信息彙總分析。
浙江省級機關行政餐務管理中心
承辦省行政中心二號院辦公用房調配管理等事務。承擔省行政中心二號院地下停車庫(機械車庫)的分配與日常管理,以及相關物業管理、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省行政中心二號院內指定場所會議服務保障、餐務管理和重要公務接待等工作。承擔省行政中心二號院內人大代表選舉等社會公共事務。
浙江省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中心
負責編制省級機關車輛配備、更新、報廢計劃;負責省級機關公務用車維修管理;負責制定省級機關公務用車平台車輛管理使用規定和車輛收費標準;負責在職省級幹部和離退休正省級、離休副省級領導專車保障工作;負責退休副省級幹部集中用車保障工作;負責省級機關機要通信、應急保障、基層調研等公務出行以及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點接待等車輛保障任務。
浙江省行政中心餐務管理處
負責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及省行政中心(一號院和二號院)區域內機關幹部職工每日10000餘人次供餐保障任務及部分公務接待保障任務。
浙江省人民大會堂
負責在省人民大會堂召開的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省行政中心各指定辦公室、會議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上級指派的重大活動外出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省人民大會堂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省人民大會堂廣場、地下停車庫(主樓及廣場地下層)的日常管理。履行省級機關服務保障中心範圍內的企業出資人職責。
浙江省級機關北山幼兒園
主要為省級機關幹部職工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浙江省級機關武林門幼兒園
主要為省級機關幹部職工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浙江省級機關保俶幼兒園
主要為省級機關幹部職工子女提供幼兒保育和幼兒教育服務。
浙江省級機關府苑幼兒園
主要為省級機關幹部職工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浙江省級機關濱江幼兒園
主要為省級機關幹部職工子女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務。
浙江省後勤經濟發展集團
房地產開發、投資管理、商業地產租賃以及園林物業、生態農業等。
浙江省省直物業管理中心
浙江省省直物業管理中心組建於1957年,位於杭州市寶石一路3號,主要負責資產管理、運營,商貿,文創,飯店,房地產服務,勞務派遣,服務外包,物業服務,物資採購,拍賣服務,招標代理。目前,中心下屬有浙江省直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浙江省直同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萬盛人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浙江省省直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杭州寶石飯店、浙江省直文創有限公司、浙江省直同人電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直商貿有限公司、浙江萬盛拍賣有限公司等多家全資、控股實體。
杭州之江飯店
提供住宿就餐、開會辦展、商務、會展、婚慶等多項配套服務。
杭州大華飯店
提供中西式用餐、住宿、會議等服務。
杭州新新飯店
提供餐飲住宿、會務、票務等服務。
浙江莫干山文旅集團有限公司
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的組織、策劃,文化旅遊項目開發,文化傳播策劃,經營進出口業務,酒店管理,物業管理,會展服務,旅遊服務,車輛管理營運服務,票務管理,飲用水供應。
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團有限公司
經營建築設計、房產開發、工程代建、工程監理、物業管理、資產管理、文體、酒店等。
廣東錢江同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經營房地產投資、酒店管理、資產管理運營、商貿信息諮詢、會議策劃、承辦商業展覽等。
錢江餐務管理中心
經營餐飲服務、食品經營,飯店管理、餐飲管理策劃、後勤管理服務,初級食用農產品、工藝品、日用百貨銷售。
浙江西湖老龍井接待中心
經營茶葉的收購、加工、銷售,餐飲服務,旅遊景點服務等。
浙江省省直房產經營管理中心
經營房屋租賃、置換、維修,房產中介代理,資產管理,物業管理及相關內容的諮詢服務等。 [7]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邵根寶 [9]  [11]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一級巡視員:徐樟清
黨組成員、副局長:杜芬萍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文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倪豔紅
黨組成員、副局長:華來成 [5] 
黨組成員:胡月 [10] 
(參考資料 [3-4]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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