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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世紅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

鎖定
浙江盛世紅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於2016年05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軍豔,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健康管理服務(除診療),電子產品、食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日用品、紡織品、第二類醫療器械的批發、零售等。 [1] 
2019年2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16件各地查處的典型案例,浙江寧波海曙區查處浙江盛世紅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在其中 [2] 
成立時間
2016年05月27日
公司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登記機關
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事件
2019年2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16件各地查處的典型案例,浙江寧波海曙區查處浙江盛世紅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在其中 [2] 
基本案情:當事人浙江盛世紅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內共有下屬門店264家,主要銷售紅花紅景天、祺然片、松花粉、膠原蛋白肽、犛牛酸奶粉、紫桑多酶等保健食品或普通食品。其下屬門店以子午流注儀等普通電子產品的免費體驗為噱頭,以贈送米、油、肥皂等禮品為引誘,邀請老年人上門觀看由當事人策劃、拍攝、製作,並提供給門店的各類視頻和PPT課件。當事人為所售的不同商品製作了不同系列的授課視頻與課件,每一系列中含有總天數不等,連續多天層層深入的教學視頻與PPT課件。課件內容含有“子午流注實現了不打針、不吃藥、不手術、無副作用的康復理療,安全、綠色、有效……”、“抗腫瘤、預防癌症作用”等虛假的內容及誇張的語句,誤導老年人購買其銷售的商品。截至案發,當事人從事上述商品的免費體驗及銷售案值金額達到24750692元。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在錄製視頻、製作PPT、授意部分門店錄製採訪視頻內含有不實內容,並向下屬門店發放用於向顧客講授並銷售商品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處以責令改正、罰款150萬元的行政處罰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