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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東沿海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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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東沿海燈塔是中國浙江省東部一批燈塔的統稱,這批燈塔始建於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一部分燈塔為西方人出資建造,另一部分則為中國航海人士所建。
中文名
浙東沿海燈塔
共    計
14座
分佈於
舟山羣島寧波沿海
位    置
中國浙江省
浙東沿海燈塔是中國浙江省東部一批燈塔的統稱,這批燈塔始建於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一部分燈塔為西方人出資建造,另一部分則為中國航海人士所建。建成後所使用的設施不斷更新並一直沿用至今,至今仍在為寧波舟山港承擔航標任務。浙東沿海燈塔是中國沿海開埠通商和近現代海事科技發展的見證,具有較高的研究價值。2011年,浙東沿海燈塔被列入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百大新發現。2013年,原有的全國文物保護單位花鳥燈塔併入,浙東沿海燈塔被整體列入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 
浙東沿海燈塔分佈於舟山市定海區,寧波市鎮海區、北侖區、象山縣所屬海域,文物本體包括白節山燈塔、唐腦山燈塔、下三星燈塔、半洋礁燈塔、魚腥腦島燈塔、小龜山(小板山)燈塔、洛伽山燈塔、七里峙(嶼)燈塔、大菜花山燈塔、東亭山(外洋鞍島)燈塔、太平山(大鵬山)燈塔、北漁山燈塔、東門燈塔與任氏二難墓等。浙東沿海燈塔羣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寧波鎮海口始建於清同治四年(1865年) 的七里嶼(峙)燈塔,它們自清末建立至民國時期通常均由海關管理。新中國成立後,曾先後歸屬交通部、海軍航保部及上海航道局管理,現多數為上海海事局寧波航標處、温州航標處管理。經過多次重建與修復,一直以來擔當着保障東海船隻進出浙東沿海安全的重任。燈塔一般由一座主燈塔和周邊的發電房、蓄水池及附屬控制、生活等設施組成。主塔為獨立塔身,塔身成椎形,塔頂平台上裝置有燈器機械設備的燈籠與發光射燈。塔頂為鐘形玻璃園罩的燈籠,籠頂與籠身成穹頂狀,頂正中設風向標與避雷針等;燈器設備放置於燈籠內的燈台中央基座上,並安裝有雷達應答器等。與燈塔相配套的還有霧燈座。 [2] 
浙東沿海燈塔是中國歷史上外辱侵略與開埠通商的重要見證,體現了中國近現代中西文化交流與海上交通運輸及海事科技的發展,同時也是通往我國東南沿海航線上的重要標誌,海上交通避險保航的重要保障設施,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及現實意義。2013年3月5日,被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