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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賣

鎖定
活賣是在中國古代和近代買賣田宅等財產時,賣主保留贖回權利的一種交易方式。買賣雙方以口頭或訂立此類契約形式達成協議。有此項內容的契約稱為活契。賣方贖回權的保留有一定的期限。超過期限不贖,即成絕賣,不得回贖;個別情況下可以高於賣時的價格贖回。在賣方不超期限贖回其活賣田宅或財物時,買方要按約收取一定的息金。活賣價格一般要大大低於田宅或物品的實際價值。典當、典田均屬活賣性質。 [1] 
中文名
活賣
拼    音
huó mài
解    釋
出賣物保留回贖的權利
性    質
漢語詞彙
【釋義】:在土地、房屋出賣時,賣主要保留回贖的權利,將賣價降低,叫活賣。其契約叫活契。活賣有期限,過期不贖,即成絕賣。一般的典地都屬活賣。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