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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寧縣人民政府

鎖定
洛寧縣人民政府是洛寧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洛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和洛寧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和洛陽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和管理洛寧縣的各項行政事務。
現任洛寧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縣長:王瑞 [8] 
中文名
洛寧縣人民政府
外文名
Luoning County People 's Government
政府駐地
洛寧縣興寧中路136號
電話區號
0379
辦公機構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行政類別
縣級
下轄鄉鎮政府
10鎮8鄉 [1] 

洛寧縣人民政府政府機構

縣政府辦公室 [2] 
縣政府信息中心
財政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改委
司法局
農業局
林業局
水利局
審計局
投資促進局
科技局
林果辦
糧食局
洛寧縣社會保險中心
煙辦
文廣新局
市政管理局
國税局
工商局
農機局
地税局
行政服務中心
郵政局
聯通公司
煙草局
殘聯
畜牧局
人防辦
商業總公司
公路局
綠化辦
供銷社
統計局
農工辦
商務局
國務院信息專欄
教育局
工信局
人口計生委
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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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寧縣人民政府政府職責

根據《中共洛寧縣委洛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洛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寧發〔2014〕5號),設置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一、職能轉變
加強應急、督查、調研、信息等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縣政府重要會議講話等文稿。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四)具體承辦或指導辦理縣政府工作週報。
(五)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 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七)負責縣政府目標管理工作。
(八)加強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相關工作;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調解工作。
(九)負責組織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負責全縣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組織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指示。
(十一)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採編和分析;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饋情況,提出建議。
(十四)負責全縣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組織、管理、監督和協調工作。
(十五)負責縣政府機關行政事務、安全保衞工作。
(十六)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10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縣政府會務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活動安排;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主持的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協調政府辦公室內部日常事務;負責政府值班工作,指導部門、各鄉(鎮)值班工作;負責計劃生育、機關黨務、報刊信件收發等工作;負責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二)綜合科
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主要領導綜合性材料、各種文稿的起草工作;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開展綜合性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主要領導的文件、批示件運轉處理及交辦事項督辦落實;負責《洛陽年鑑》、《洛寧年鑑》、《洛陽大事記》、《洛寧大事記》洛寧部分和涉及需政府辦公室提供的材料撰寫。
(三)信息科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政務信息工作計劃;負責指導政府系統各部門的政務信息工作;結合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領導關注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信息調研;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篩選、加工、傳送、反饋和存儲等日常工作以及新聞聯絡工作;負責編髮《政府工作快報》、《領導參閲》等信息期刊;負責縣政府《大事記》的登記。
(四)縣政府督查室
負責國務院、省、市、縣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國務院、省、市、縣領導批示件、交辦事項的專項督查工作;負責組織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五)縣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下達洛寧縣年度責任目標任務的落實與協調工作;負責向市政府報告全縣年度責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年度目標任務的分解、下達、督促、修訂和考核驗收工作;負責全縣績效考核工作中目標管理的落實、督查和考核認定工作。
(六)縣政府法制辦公室
1. 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2. 承擔全縣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職責。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資格管理、處理行政執法投訴、行政執法機構績效管理和考核、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工作。
3. 負責完善行政調解制度、規範行政調解程序,指導全縣行政調解工作,建立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協調配合機制。
4. 負責受理向縣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對行政複議案件進行審理,擬訂行政複議決定。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受縣政府委託,組織辦理縣政府行政、經濟和民事訴訟案件;承辦或組織辦理申請縣政府賠償的行政賠償案件。
5. 對以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發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對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向縣政府報備的規範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對違法的規範性文件按程序予以糾正。
(七)縣政府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公室
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全縣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制定全縣信用信息採集技術標準和信用報告標準文本,指導建立覆蓋全縣的徵信網絡和監管體系;制訂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平台及徵信系統技術標準和運行規劃;建立政府信用、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擬訂政府信用、企業徵信、個人徵信管理辦法,擬訂徵信行業、徵信產品的行業管理辦法和社會信用管理辦法;負責信用宣傳和教育工作。
(八)機要文電科
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審核、印刷和機要、保密、檔案及印章管理,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和機要文件管理工作。
(九)行政科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財務、固定資產購置、登記、管理、接待、在職人員的人事、勞資管理、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房和職工住房管理、建設;負責機關工會、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衞工作。
(十)洛寧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應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本縣相應的規章和政策;受縣政府和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委託,負責全縣特大和重大應急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四、人員編制
洛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2名(含單列行政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秘書科科長1名(副科級),目標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級),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應急辦專職副主任1名,由副科級領導幹部擔任。

洛寧縣人民政府鄉鎮政府

底張鄉
城關鎮
東宋鎮
小界鄉
澗口鄉
陳吳鄉
趙村鎮
馬店鎮
河底鎮
景陽鎮 [4] 
興華鎮
下峪鎮
故縣鎮
上戈鎮
羅嶺鄉
城郊鄉
王範回族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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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寧縣人民政府行政區劃

洛寧縣地處豫西山區,洛河中上游,隸屬十三朝古都洛陽市,全縣總面積2306平方公里,轄10鎮8鄉,388個行政村,52萬人,其中農村人口39萬人。地貌總體呈“七山二塬一分川”,是典型的山區農業縣、林業縣,屬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 [1] 
位置居北緯34°05′~34°38′,東經111°08′~111°49′之間。東與宜陽縣接壤,南與嵩縣、欒川縣為鄰,西與盧氏縣、靈寶市相連,北與三門峽市陝州區、澠池縣比肩。東西長64公里,南北寬59公里,總面積2306平方公里,佔洛陽市總面積的15.2%。
洛寧古稱崤地,是中國古代溝通東(洛陽)西(西安)兩京的官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在北魏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設崤縣,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稱永寧,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更名洛寧至今。
洛寧山水秀美,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眾多。2001年開發了神靈寨風景區,先後晉升國家森林公園和國家地質公園;洛寧淡竹栽植有4000多年曆史,素有“綠竹之鄉”的美譽,全縣現有竹林面積1萬餘畝,圍繞綠竹資源開發了綠竹風情旅遊,已舉辦兩屆綠竹風情節。此外,還有庫容12億立方米的國家中型水庫——故縣水庫、河南省最大的樓梯山狩獵場、原始森林全寶山等自然景觀。

洛寧縣人民政府現任領導

縣長:王瑞 [8] 
副縣長:祖良軍、汪旭霞、何渝矩、宗勇、江湛、常國強、吳法偉、劉海波、潘攀、張新 [6-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