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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图书馆

泰兴市一级公共图书馆
泰兴图书馆建于1956年,现有馆舍3162平方米,藏书22万册,编制18人。该馆坚持人才兴馆战略,人人过大专,本科过半数,中级职称8人,高级职称4人。1988年以来,泰兴图书馆连续8届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图书馆,5次被文化部命名为一级图书馆。 [1]
地    点
泰兴市
建    于
1956年
馆    舍
3162平方米
藏    书
22万册

历史沿革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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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厚抹1年 在县婆洪付城儒学(原泰兴人民大会堂地块)所建尊经阁。
1956年 恢复泰兴图书馆,馆址设在鼓楼东街46号,房屋13间,藏书3.1万册。
1958年 迁至鼓楼东街24号,时有图书流动箱20多只,持证读者近千人。
1962年 贯彻调整方针,图书钻循馆被撤销,藏书并入县文化馆。
1975年 恢复泰兴图书馆,馆址设在县文化馆内。
1982年 复旦大学中文系主任朱东润教授以私宅24间和部分藏书献给家乡政府办图书馆。扬州市第一家县级少儿阅览室在此诞生。
1984年 编印《读书用书成果专辑》。
1987年 馆址迁回鼓楼东路24号,时有工作人员11人,藏书9.5万册(其中古籍4386册),持证读者2620人,编印《书在我的生活中——我与泰兴图书馆征文专辑》兰循道,编印《泰兴图书工作》,开展扎实并富有成效的基层图书业务辅导工作,实施长期人才培养战略。
1991年 泰兴县博物馆成立,与图书馆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编制3人。
1992年10月 泰兴撤县设市。
1993年 施行以“五定两制(定人、定岗、定投入、定产出、定奖惩、部主任聘任制、工作人员与部主任双向选择制)”为内容的业务目标、经济指标双目标责任制管理举措,省内外同行效仿,江苏省图书馆学会秘书长王学熙誉之“开了江苏公共举照颂迎图书馆界改革之先河”。
体狼燥1997年 迁址鼓楼南路四牌楼泰兴阁,工作人员增至18人。
1998年 采编、文学、科技等业务部门实现自动化管理。被文化部评定为一级图书馆。
2002年 创办专家阅览室,为全市108名专家学者赠送专家借书证。增挂泰兴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牌子。
2005年 征地1.42亩,维修扩建朱东润故居,陈列朱东润生平事迹。
2006年 馆藏书籍增至21万册,读者逾万人。全馆人人过大专、本科过半数,馆员职称8人,副研究馆员职称4人。纪念泰兴市图书馆建馆50周年。
2007年 牵头成立泰兴历史文化研究会,集聚30多位“老泰兴”、“老文化”及一些中青年专家,系统挖掘泰兴历史文化,出版会刊14期,获江苏省第四届公共图书馆优秀服务成果三等奖。
2010年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泰兴支中心挂牌。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一级图书馆”。
2011年 建凝设重成盲人阅胶戒览室。
2013年 签约国家图书馆,联合编目,资源共享。
2015年 率江苏之先,建成互联网环境下,市图书馆与全市16个乡镇图书馆、292个村农家书屋标准的“总分馆”体系。应邀培训海陵区农家书屋管理员。
2016年 位于大会堂路1号新图书馆过渡性开放。
2017年 4·23世界读书日,新图书馆正式开放。 [3]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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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财务、人事、档案、文秘、会务、参观接待等工作。
辅导部:负责本馆及基层图书馆(室)的专业业务辅导培训、图书流通服务点建设、总分馆建设等工作。
采编部:负责本馆和分馆、流动点文献资源的采购、分类、编目、加工、分配等工作。
期刊借阅部:负责报纸、杂志、读者阅览、查询、提供读者活动场地等工作。
成人外借部:负责成人图书外借、阅览查询、提供读者活动场地等工作。
少儿室:负责少儿图书外借、阅览查询、提供少儿读者活动场地等工作。
电子/盲文阅览室:负责读者电子阅览网站、查询信息、电子盲文等读者服务。负责全馆计算机网络和自动化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图书馆网站建设,网上信息发布;编制各类专题数据库,并进行数据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文化共享工程播放室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的各项工作。 [4]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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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目录查询、文献借阅、信息咨询、电子文献数据库、光盘资料及网络信息资源检索、馆借互借、读书活动、读者天地、、卫星通信接收系统共建共享服务、多媒体影视播放学术讲座、打印复印下载、网上浏览、收发电子邮件、各类社会培训等。

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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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图书馆积极发挥教育职能,大力开展读者活动:设有基层图书馆流通点15个;举办人体艺术资料展、泰兴籍人士著作展等各类活动;创办专家阅览室,发展专家读者108人;创办新生图书馆,为高墙内人犯送去知识阳光;创建学习型机关,发展机关读者3000人;承建农村学校投入100多万元的现代化图书馆。他们以建设新农村为己任,辑印信息资料,举办自主创业富民强市电视演讲、科技情报图书资料展览、科技兴农综合服务活动。该馆维修扩建朱东润故居,举办《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展览,开展“东润杯”读书·做人征文竞赛活动。

服务指南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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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须知

1.图书借阅证只限读者本人或读者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读者在借到图书时,核对一下自己的证号与图书,以免因疏忽拿错图书。
3.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如期归还,请您留意图书内第2或第3页所附期限卡上的还书日期提示,按期还书(您当天借阅的图书当天不得归还)。
4.如到期未阅读完,允许续借一次;读者可携带图书到外借处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利用读者热线电话办理电话续借,续借期与相应借阅期相同(续借图书一定要在还期内进行,否则过期后将不可再续借)。
4. 读者在还书时一定要把书交到工作人员手中,以免发生丢失。
5. 请读者按期还书,逾期者将视逾期时间给予一定时间的停借或经济处罚;逾期10天以内停借处理,逾期10天以外须交纳从逾期(从逾期的第一天计算)使用费:逾期天数×0.5元/册,并将同时给予停借处罚。
6. 读者应该爱护图书,不得涂改、剪裁、撕毁、遗失图书,如发现上述情况,视具体情节,按照图书遗失、损坏赔偿标准赔偿,或以相同版本或新版之同种书抵赔。
7.读者在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及图书附件,如发现有涂改、损坏、掉页等现象,应立即交工作人员加盖标记,以明责任。
8. 凡故意撕、挖书页,偷换书页内容或未经工作人员许可将书刊私自拿出阅览室、外借室者,一经发现,本馆将赶按书刊原价的5-100倍赔偿,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对不接收教育、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图书馆将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学校,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览规则

1、 阅览室当月报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过刊借阅须办理正常借阅手续;
2、请读者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涂写、撕页,一经发现,将视具体情况给予2~50倍以上罚款;
3、室内报纸期刊均为开架阅览,读者阅读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毕请放回原处;
4、读者如需复印书刊资料,须将本人借书证或阅览证交阅览室工作人员处进行登记后到三楼复印部复印,本馆将合理收取资料费,复印后请即时归还;
5、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给予相关处罚;
6、 阅览室过报刊实行闭架阅览,读者需要查阅时,应先填写调阅单,由工作人员调阅;

读者须知

1.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2. 请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3. 幼儿请在成年人带领下进馆。
4. 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
5. 请勿在馆区大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6. 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
7. 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8. 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9. 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10.严禁将宠物带进馆区。
11.请自觉遵守鼓楼区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5]

所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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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评为一级图书馆。 [2]
2023年12月18日,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一级图书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