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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鎖定
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
泰州市海陵區海陵南路308號 [9] 

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依法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 、 規章草案 ,制定規範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制並且實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行政執法工 作。組織開展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
(二)承擔全市城鎮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並且組織實施。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並且組織實施。推進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運營管理制度並且組織實施 ,推進棚户區 (危 舊房 )改造。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指導和監督市(區)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實施 ;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房地產業發展和市場監管政策並且組織實施。編制全市住房發展規劃和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擬訂房地產開發、人才住房保障 、住宅產業化與性能認定、房地產交易與產權管理、房屋租賃、 房地產評估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住宅裝飾裝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等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 ;
(四)承擔設計行業發展和管理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相關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和 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申報工作。監督管理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且組織實施 ;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監督管理 ;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組織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 ,指導市(區)開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參與編制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 ;
(五)承擔推進科技進步、綠色建築發展、建築節能、城鎮建築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綠色建築、智慧建築和建築節能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組織建築行業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和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實施。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指導建築能效測評和綠色建築標識管理 ;
(六)承擔指導市政公用事業發展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責任。擬訂全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指導和規範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推進海綿城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根據上級規定,參與開展省人居環境獎的審核推薦相關 工作 ;
(七)承擔監督指導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責任。擬訂全市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政策、技術規範並且組織實施。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地系統構建、生物多樣性以及古樹名木保護等工作。指導城市公園建設管理、古典園林保護修復、傳統園林營造技藝傳承等工作。負責“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建設 ;
(八)承擔指導和規範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協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 ,指 導村鎮建設規劃編制 ,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的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全市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工程 、特色田園鄉村、重點中心 鎮和特色小城鎮的建設。指導全市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工作 ;
(九)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擬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以及標準設計並且組織實施。制定和發佈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定額、 計價依據和工程造價管理政策措施 ,監督指導各類 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組織發佈工程造價信息;
(十)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推進建築業發展的責任。擬訂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等並且組織實施。制定規範建築市場主體以及中介服務機構行為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監督管理 ,指導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和 工程風險管理。促進建築企業對外開拓市場 、參與國際工程承包;
(十一)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 ,負責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工作。制定建築業技術政策並且組織實施。參與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參與國家、省、市立項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施工 現場監管和竣工驗收的備案等工作。根據上級規定 ,按照有關程序 ,經審批後 ,組織評審市級優質工程 ,審核推薦國家級、省級優質工程 ;
(十二 )承擔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和信息化建設管理的責任。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指導並且監管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計劃 ,組織人民防空演練。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 、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以及警報建設和管理。保障市委、市政府、泰州軍分區組織指揮全市人民防空行動 ;
(十三 )承擔人民防空防護體系建設的責任。依法籌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 ,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算 ,檢查人民防空財務管理規定和制度執行情況。參與指導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和開發利用,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人民防空防護等事項的監督管理。承擔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計的審查。負責組織修建市區 (姜堰區除外)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疏散幹道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
(十四 )承擔人民防空整體平戰結合的責任。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相關預案,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劃並且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市區 (姜堰區除外 )使用人民防空經費投資建設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無主的人民防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未開發利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負責市區 (姜堰區除外 )人民防空工 程平時開發 利用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 ,負 責人民防空科技情報 、 項目和成果管理 ;
(十五 )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培養 、職業教育 、執業資格考試與註冊管理工 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 工作。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 ;
(十六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協調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與審核 、 信息宣傳 、 政務公開、績效管理、建議提案 、機要保密、文書檔案、應急管理、信訪管理、公務接待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歸口管理信息化工作。指導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負責系統黨建工作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系統意識形態、理論武裝和統一戰線工 作。負責系統效能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調系統 工、 青 、婦等羣團工作
政策法規處(行政許可處)
依法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相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 行政處罰法制審核工作。承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指導執法監督 、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依法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協調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以及人民防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計劃財務處
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公共資金。歸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統計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產品價格。負責機關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徵 收和管理市管住房和城鄉建設(含人民防空)行業非税收入。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外經工作
住房保障與住房改革處
編制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且組織實施。擬訂住房保障政策 ,推進住房制度改革。負責推進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 ,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運營管理制度並且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 ,推 進棚户區(危舊房)改造。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市保障性安居工 程資金安排 ,配 合有關部門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融資、審計和資金清算等
房地產市場監管處
編制全市住房發展規劃和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擬訂並且實施房地產開發、人才住房保障、住宅產業現代化與性能認定、房地產交易與產權管理、房屋租賃、房地產評估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住宅裝飾裝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等相關政策措施。承擔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職責。具體負責市區房地產開發管理 ,履行市區房屋徵收實施、房地產經紀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研究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政策措施 ,建立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 ,指導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 工 作
設計處
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相關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 ;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和從業人員管理。指導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指導開展城市有機更新 、 城市雙修工作。指導歷史文化名城(鎮 、村、 街區 )的申報 、保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工作。監督管理施工圖設計(含消防設計)審查工作。編制城 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 ,組 織超限高層建築 工程抗震設防審查。指導市(區)開 展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參與編制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根據上級規定 ,按 照有關程序 ,經 審批後 ,組織開展市優秀勘察設計項目的相關評選工作 ,審核推薦省優秀勘察設計項目、江蘇省設計大師
綠色建築與科技處(總工程師辦公室)
擬訂綠色建築、 建築節能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項目。指導建築能效測評和綠色建築標識管理工 作。承擔全市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評估的監督管理工 作。組織建築行業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擬訂智慧建築和建築產業現代化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指導相關科技成呆的轉化推廣工作。指導編制地方工程建設標準以及標準設計;
城市建設處
指導市政公用事業發展。擬訂全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年度計劃 ,定期督查工程項目建設情況。指導城市道路、橋樑、 照明、地下管線等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指導城鎮供水、 城市節約用水、 城鎮排水、生活污水處理和城鎮燃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 )等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管理工作。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等工作。根據上級規定 ,參與組織審核推薦省人居環境獎
園林綠化處
擬訂全市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政策、技術規範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綠地系統構建、生物多樣性以及古樹名木保護與管理工作。參與園林綠化 工 程設計方案審查。負責臨時佔用城市綠地、修剪砍伐城市樹木、改變綠化用地性質管理。指導城市公園建設管理、古典園林保護修復、傳統園林營造技藝傳承等工作。負責“園林城市 ”“ 生態園林城市 ” 建設
村鎮建設處
擬訂建制鎮、 集鎮和村莊建設政策措施 ,協 調村鎮建設相關工作。編制全市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 ,指導村鎮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 、 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加強對農村住房和公共設施抗震設防的管理。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築設計與村鎮建設適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示範。負責牽頭推進美麗宜居 鄉村建設工程、特色田園鄉村、重點中心鎮和特色小城鎮的建設。負責全市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築市場監管處
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 政策並且組織實施。擬訂規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行為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指導工程項目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風險管理。推進建築業改革。促進建築業對外市場開拓 ,承擔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 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的協調工作。承擔建築業行業統計和年度發展報告工作。負責進出市建築施工企業各案 。負責建築市場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施工 揚塵管控工作
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處
擬訂建築工程質量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負責建築業的質量管理工作。推進建築施工技術革新 ,根據上級規定 ,承擔省級工法推薦和市級工法評審。參與國家、省、市立項的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階段的工程質量管理、施工管理、消防驗收 、竣工驗收備案。根據上級規定 ,按照有關程序 ,經審批後 ,組織評審市級優質工程,審核推薦省級以上優質工程。負責工程建設監理、 質量檢測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商品混凝土和預製構件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 、 計劃。參與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 ,承擔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中人民防空防護等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大、 中型人民防空工程項目的論證、申報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戰時 ,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平戰功能轉換和人民防空工程搶險搶修任務
安全監管處
負責住建系統 (行 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擬訂工 程建設領域和市政公用領域安全生產的政策措施並且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危房治理工作。參與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招投標與造價管理處
招投標與造價管理處。擬訂全市建築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導和規範全市有形建築市場以及招標代理、中介單位的市場行為。負責市區 (姜堰區除外 )所屬建築 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定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定額、 計價依據和 工程造價管理政策措施。監督指導各類 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 工程造價計價 ,組織發佈工程造價信息。負責全市工程造價諮詢活動的監督管理
人防指揮和信息化處
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防空襲方案 ,配 合做好應急支援工作作。指導並且監管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制定人民防空疏散計劃和疏散接收安置方案並且組織實施。組織人民防空演練 ,指 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和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指揮信息系統、警報通信網建設計劃並且組織實施。承擔防空警報信號發放和指揮通信保障工作。參與實施戰時人民防空行動的組織指揮和平時應急救援行動的通信保障。承擔人民防空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人防平戰結合處
編制全市人民防空發展規劃、計劃。負責人民防空發展戰略研究 ,開展人民防空綜合信息數據分析。承擔人民防空科學研究管理工作 ,組織相關科研成呆轉化和推廣應用。負責對接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責市區 (姜堰區除外 )使用人民防空經費投資建設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無主人民防空工 程 、已交付使用但未開發利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負責市區 (姜堰區除外 )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 、疏散幹道 工程和疏散地域(基 地 )建 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 ,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場館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社區開展人民防空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以及人事管理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各行業的人才培養和職業教育工作。根據有關規定 ,指導相關執業資格工作 ,組織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評審。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2] 

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任領導

許向前 [3]  [8]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全面履行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負責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孫建興
副局長
負責系統黨建、意識形態、理論武裝、統一戰線、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各類創建、政風行風熱線、工會、共青團、婦女、離退休幹部、老齡、大走訪大落實、結對幫扶、行政執法等工作。協助分管幹部管理、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主體責任落實工作,協助分管局黨委辦公室,分管離退休幹部處、工會、團委、婦委會、城建監察支隊。聯繫靖江市住建局。
孫建華
副局長
負責市政公用業、建設工程招投標與造價管理、工程項目技術統籌與支持、推進科技進步、綠色建築發展、建築節能、城鎮建築減排等工作。負責市城建例會相關事項、生態環境保護、河長制等相關工作的協調和落實。分管綠色建築與科技處(總工程師辦公室)、城市建設處、招投標與造價管理處、市政園林事業中心、市工程造價管理處、牆體材料改革與建築節能管理辦公室、城市建設項目管理中心。牽頭組織相關重點工程建設。聯繫市醫藥高新區住建局、海陵區住建局。
周國翠
副局長、調研員
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建築施工技術革新、工程建設專項治理、勘察設計、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城市雙修、歷史文化名城申報保護管理、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特色田園鄉村建設、重點中心鎮、特色小城鎮等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牽頭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分管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處、設計處、村鎮建設處、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特色田園鄉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小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組織相關重點工程建設。協調地震局,聯繫興化市住建局。
楊基全
黨委委員,市紀委第十六派駐紀檢組組長
負責市紀委監委第十六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
焦斐虎
副局長
負責房地產業、住房保障、房屋徵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揚塵管控、依法行政、行政許可、行政服務、綜合改革、行政資源信息整合、資金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三服務”、信訪、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分管計劃財務處、政策法規處(行政許可處)、住房保障與住房改革處、房地產市場監管處、安全監管處、市住房事業發展中心、市建築安全監督站,擔任局新聞發言人。牽頭組織相關重點工程建設。協調市人防辦,聯繫泰興市住建局。
翟 健
副局長
負責建築市場監管、信用體系建設與管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農民工工資清欠、機關政務協調、行政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績效考核、職業教育和文化、旅遊等工作。協助分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分管人事教育處、建築市場監管處、泰州科學發展觀展示館、市建設科技發展中心、市城建檔案館、建設職工學校。聯繫高港區住建局。
王文官
黨委委員、市園林局局長
負責市園林局日常工作。分管園林綠化處,協助孫建華分管市政園林事業中心。牽頭組織相關重點工程建設。聯繫姜堰區住建局。
馬生榮
人防辦副主任
負責人防指揮和信息化工作,分管人防指揮和信息化處、市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劉俊雄(正處級)
人防辦副主任
負責人防高港辦事處工作。
王一平
人防辦副主任
負責市人防辦日常工作。負責人防平戰結合工作,分管人防平戰結合處、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陳靖雲
市地震局副局長
負責市地震局日常工作。負責抗震設防、施工圖審查等工作,分管市抗震辦公室(施工圖審查中心),協助周國翠分管勘察設計工作。
劉秀泰
市地震局副局長
協助焦斐虎分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揚塵管控工作。
楊寶龍
市住建局副調研員
協助孫建興負責各類創建工作,協助孫建興分管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熱線、大走訪大落實、結對幫扶工作。
張照平
市住建局副調研員
協助翟健分管建築市場監管、信用體系建設與管理、農民工工資清欠等工作。
陳 平
市住建局副調研員
協助孫建興分管黨建、意識形態、理論武裝、統一戰線和老齡、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4] 

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5] 
2020年12月,被授予“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 [6] 
2021年6月,泰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機關黨委被確定為江蘇省機關黨建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7]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12] 
2022年4月,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園林綠化處獲得2022年“江蘇省工人先鋒號”榮譽稱號。 [10-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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