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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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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獎,其命名取自“健康所繫、性命相托,醫者責任、重於泰山”,同時也取“泰山石敢當”之意。設立這個獎項,以激勵那些堅持價值醫療、為中國醫療事業和公共衞生事業進步做出傑出貢獻的團隊、組織和個人。
“泰山獎”創辦於2019年。 [1] 
中文名
泰山獎
外文名
Taishan Award
創辦時間
2019年
創辦機構
醫學界

泰山獎獎項歷程

“泰山獎”創辦於2019年,其命名取自“健康所繫、性命相托,醫者責任、重於泰山”,同時也取“泰山石敢當”之意。希望通過設立這個獎項,激勵那些堅持價值醫療、為中國醫療事業和公共衞生事業進步做出傑出貢獻的團隊、組織和個人。
第二屆“泰山獎”共設八大獎項,包括臨牀研究獎、診療方案獎、公共衞生獎、醫療管理獎、公益人物獎、醫療報道獎、新藥突破獎和企業貢獻獎。 [1] 
2022年度“泰山獎”共設八大獎項,包括臨牀研究獎、診療方案獎、公共衞生獎、醫療管理獎、公益人物獎、醫療報道獎、藥械突破獎和企業貢獻獎。
2023年度“泰山獎”共設七大獎項,包括臨牀研究獎、藥械突破獎、醫療管理獎、公益人物獎、診療方案獎、醫療報道獎和“勤子”青年臨牀研究獎。以下為各個獎項的獲獎人。 [3] 

泰山獎歷屆回顧

泰山獎第四屆

4月27日,“2023醫學界價值醫療大會暨第四屆泰山獎頒獎儀式”在北京召開。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名譽所長韓濟生,上海市衞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第一醫學中心呼吸科教授、主任醫師劉又寧,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終身教授馮曉源、上海創奇健康發展研究院創始人蔡江南及百餘位醫療、醫藥、醫保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和製藥企業、創新產業管理者等,出席本次會議。
2023年度“泰山獎”共設七大獎項:
個人獎項
臨牀研究獎: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心血管內科主任孫英賢,領銜全球規模最大的社區高血壓綜合干預研究,為全球農村高血壓防治提供執行路徑。
診療方案獎:北京大學血液病研究所所長黃曉軍,用“北京方案”實現“人人有供者”,骨髓移植方案領跑全球。
醫療管理獎: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院長蔡秀軍,以患者為中心,以精細化為根基,發展出中國國情與國際經驗相結合的醫院管理創新模式。
公益人物獎:杭州微笑行動慈善醫院建立者韓凱,堅守中國唇齶裂慈善事業33年,為貧困患兒帶去微笑、尊嚴和夢想。
醫療報道獎:《“毒販”母親》 作者王劍強 嚴雨程,深度報道“救命藥”氯巴佔事件,促使罕見癲癇患者從“等待藥物”到“等到藥物”。
“勤子”青年臨牀研究獎: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研究所所長張政,堅守和責任,勇毅與擔當,為中國感染與免疫領域進步助力。
團體獎項
藥械突破獎:奧雷巴替尼(耐立克),十年磨一劍,致力突破臨牀診療困境、專注做具有醫療價值的事。 [3] 

泰山獎第三屆

8月13日,“2022醫學界價值醫療大會暨第三屆泰山獎頒獎儀式”在上海召開。上海市衞生健康委員會鄔驚雷主任、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葛均波院士、上海市衞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金春林主任及多位醫療、醫藥、政策研究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和製藥企業、創新產業管理者等百餘人,出席了本次會議。
2022年度“泰山獎”共設八大獎項:
個人獎項
臨牀研究獎: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王擁軍,改寫全球腦血管病指南,發出中國聲音。
診療方案獎: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陳海泉,以“中國標準”和“上海方案”不斷改寫世界肺癌診治指南。
公共衞生獎:北京高血壓聯盟研究所劉力生,她,把一生都獻給了中國高血壓防治事業。
醫療管理獎:陸道培醫療集團陸佩華,從美國醫生到中國院長的華麗轉身。
公益人物獎: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劉海鷹,跋涉30萬公里,為貧困患者脊柱健康護航。
醫療報道獎:八點健聞陳鑫,記錄了一場不得已的冒險自救,讓孤兒藥研發被看見、關注和解答。
團體獎項
藥械突破獎:泰它西普,十三年磨一劍,開闢雙靶標治療SLE的歷史進程。
企業貢獻獎:武田中國,近年來在國內獲批上市創新產品,最多的跨國製藥企業之一。

泰山獎第二屆

2021年4月10日,2021醫學界價值醫療大會暨第二屆泰山獎頒獎儀式在上海召開。上海市衞生健康委員會鄔驚雷主任、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葛均波院士、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李光偉教授和上海市衞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金春林主任等百餘位相關領域的專家出席了此次會議。與會嘉賓以主題發言、圓桌討論等形式,就價值醫療定義和實踐、新時代公共衞生體系的使命與展望、醫者責任擔當和貢獻等展開充分討論。
個人獎項
臨牀研究獎:海軍軍醫大學附屬長海醫院劉建民,為世界卒中治療提供“中國方案”。
公共衞生獎:北京大學公共衞生學院李立明,調查50萬人、追溯國人慢性病起源。
醫療管理獎:台州恩澤醫療中心陳海嘯,中國首家“全國質量獎”獲獎醫療機構掌門人。
公益人物獎:大愛清塵公益基金會王克勤,創立中國首個塵肺病患者公益組織,助力百萬塵肺病農民自由呼吸。
團體獎項
診療方案獎:中國胸痛中心聯盟,11載探索奮鬥,延續數百萬生命跳動。
醫療報道獎:財新傳媒《新冠病毒何以至此》採編團隊,為觀察新冠疫情下的人類社會留下最佳記錄。
新藥突破獎:澤布替尼膠囊,首個在美國批准上市的中國抗癌新藥,治療套細胞淋巴瘤完全緩解率高達78%。
企業貢獻獎:諾華製藥,近年來產品進入國家醫保目錄最多的外資製藥企業。 [1] 

泰山獎第一屆

2019年12月12日,由中國人口宣傳教育中心指導、醫學界傳媒主辦的2019中國價值醫療大會在北京召開。會上,2019中國價值醫療“泰山獎”揭曉,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教授李靜榮獲年度臨牀研究獎,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內分泌和心血管病中心主任、教授李光偉榮獲年度公衞研究獎,北京和睦家醫院院長盤仲瑩榮獲年度醫療管理獎,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神經外科教授凌鋒榮獲年度公益人物獎,《中國新聞週刊》—《追問保肝藥》採編團隊榮獲年度醫療報道獎。羅氏製藥(中國)、復星集團、默沙東(中國)分別榮獲年度企業貢獻獎、年度公益企業獎、年度新藥突破獎。 [2] 

泰山獎章程

泰山獎總則

第一條 醫學界價值醫療泰山獎(以下簡稱“泰山獎”)是由醫學界傳媒(上海醫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設立,對近年來(尤其是最近幾年)為中國醫療和公共衞生事業的發展進步,尤其是在以患者和公眾健康為中心的整體療效突破、更具成本-效益的診療方案改進、大幅提高患者診療體驗、普及公共健康可適用的應用技術,提升患者治療的可及性、減少無效醫療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團隊、組織和個人進行獎勵,助力中國價值醫療的實踐;
第二條 泰山獎命名來自“健康所繫、性命相托、醫者責任、重於泰山”,彰顯醫者責任之大,同時也來自“泰山石敢當”,突出中國醫者中最領先羣體的“擔當”、“勇毅”、“開拓”精神;
第三條 本獎設立的目標是通過泰山獎“讓開拓者不再孤單、讓踐行者得到鼓勵、讓勇毅者收穫掌聲”,從而為循證醫學和價值醫療在中國的推廣營造更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第四條 泰山獎的提名、評審和授獎參照國內、國際慣例,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按提名、預審、公開投票、終審、公示和頒獎等程序進行,不受任何組織或個人的不正當干預;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泰山獎的提名、評審、授獎等活動,本章程所述的項目,可以指參選項目、也可以指參選單位,也可以指參選的個人;

泰山獎組織機構

第六條 設泰山獎管理委員會和評審專家委員會、提名專家委員會,分別負責泰山獎組織管理工作;
第七條 泰山獎管理委員會聘請理事長3名,由有聲望的醫療行業專家擔任,負責獎項設立和評選相關重大事項的建議和決策;理事長每2年換屆,連任不超過2屆,往屆獲獎者優先聘請;設立秘書長一職,由醫學界總編輯擔任,也可聘請熱心評獎事業的外部專家擔任聯席秘書長,共同負責泰山獎的具體組織執行;泰山獎管理委員會秘書長,組織醫學界內部人員2名、外部中青年專家3人組成泰山獎組織委員會,負責各評審環節的溝通和執行工作;
第八條 管理委員由理事長3人、秘書長組成,負責:
1.確定泰山獎章程及評選流程等相關文件,必要時組織對其修訂;
2.決定泰山獎的獎項設置、名額和獎金金額;
3.提名專家參加評審專家委員會;
4.邀請專家組成提名委員會,開展年度獎項提名工作;
5.召集管理委員會聯席會議解決或決定重大事項;
6.監督泰山獎相關各項活動及內外部宣傳;
第九條 評審專家委員會和提名專家委員會由各相關領域道德高尚、專業精深、認同和推廣循證醫學和價值醫療理念、熱心醫療行業公益事業的行業專家組成,專家不能同時擔任評審專家委員和提名專家委員,為便於工作,第一屆評審委員會由醫學界傳媒建議,並經過管理委員會一致選定。自第二屆起由管理委員會成員選定,並經過一致同意選定;
第十條 由管理委員會邀請代表各獎項相關方向的20~30名專家擔任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根據獎項進行分組,每組人數為奇數,負責終評最終獎項獲得者;泰山獎理事長為當然的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
第十一條 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每3年換屆一次,連任不超過3屆,每次換屆更替不少於1/3,第一屆委員由醫學界傳媒邀請行業資深專家組成,此後委員增補由管理委員提名,由評審委員會投票,獲得2/3多數評審委員同意方可入選;評審委員會中連續2年未出席聯席會議的專家委員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二條 提名委員會的產生、構成和主要職責包括:
1.提名專家委員會,由泰山獎管理委員會成員或泰山獎評審委員會委員、泰山獎執行小組提名,並經過管理委員會多數票同意通過;
2.提名專家委員會按照獎項設立分組,每個分組原則上由不少於3名來自不同大學、醫院等單位的專家構成;臨牀醫學突破獎,由於涉及領域寬廣,應由來自不同領域、有威望的不少於15名專家分別提名;

泰山獎獎項設置

第十三條 泰山獎每年評選一次;
第十四條 泰山獎目前設置8個獎項,評選對象,各獎項設置及評估維度和評判標準如下:
1.臨牀研究獎:
• 基本標準:
①須為中國專家主導的中國(含大陸、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際性臨牀研究,且於近5年內發表;
②須有效解決臨牀難點、痛點,對目前臨牀決策具有顛覆性影響,並在提升醫療質量的同時降低醫療費用;
③絕無抄襲、侵權等情況存在。
• 加分標準:
①發表於如《新英格蘭醫學雜誌(NEJM)》、《自然(nature)》雜誌等國際著名期刊;
②研究規模大,具體可根據樣本量、是否涉及多中心、所引用數據庫質量、覆蓋人羣(如涵蓋國內外人羣)等進行評估;
③學術認可度高,如大幅改寫國內外權威指南,或入選國際大會口頭報告、壁報研究。
2.診療方案獎:
• 基本標準:
①須為中國專家主導的中國(含大陸、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際性診療方案,且包含臨牀診斷、治療、康復等多個環節,可應用於疾病全週期管理的系統性方案;
②必須有成熟的規範化操作流程與建設體系,具有更低的成本-效益比,在提升診療效率的同時節約醫療成本支出;
③絕無抄襲、侵權等情況存在。
• 加分標準:
①覆蓋全國多家醫療機構或單位,受益人羣廣;
②學術認可度高,如被納入國內外權威指南、得到國家相關政府部門大力推廣。
3.公共衞生獎:
• 基本標準:
①候選人須在防控大流行病原體方面做出了卓越成績,且對目前中國公共衞生系統產生深遠影響,具有示範性榜樣作用。
②候選人所作出的成果須經相關公共衞生實踐驗證,具有社會經濟效益,成本更低、效果更優;
③絕無抄襲、侵權等情況存在。
• 加分標準:
①候選人所作出的成果經過相關公衞實踐驗證後形成經驗、理論,發表於如BMJ、nature等國際著名期刊。
②候選人所作出的成果獲得世界衞生組織肯定,作為中國模式推廣其他國家學習。
4.醫療管理獎:
• 提名標準:
①須為2021年度,帶領醫院於疫情防控、學科建設、強基層建設、績效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並在現實中產生良好的運營效果,引起媒體廣泛報道;
②須在國家衞健委主辦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情況、復旦版《中國醫院排行榜》等具有社會影響力的評價體系中,獲得優異成績,或排序顯著提升。
5.醫療報道獎:
• 基本標準:
①所報道選題須具有重大意義:針對當年重要領域重大議題,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罕見病、基層醫療體制改革等方面進行深度新聞報道;
②內容應具有厚重感,媒體人士進行深入採訪,獲得重磅一手資料後進行深度報道,並於報道中體現建設性觀點;
③須具有社會影響力,在醫療領域或社會層面引起廣泛關注討論,吸引權威媒體參與議題報道,助推問題的解決。
④絕無抄襲、侵權等情況存在。
• 加分標準:
①獲得國內外相關權威新聞獎項;
②獲得國家衞健委或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批示回覆。
6.公益人物獎:
• 提名標準:
①候選人須是在中國(含大陸、香港、澳門、台灣地區)醫療領域公益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②候選人所作出的公益成績、貢獻等在2021年度產生重要影響,須對目前疾病救治、醫療發展、醫療幫扶或社會穩定等具有重大、深遠意義;
③候選人所作出的公益成績、貢獻得到行業媒體和社會媒體的廣泛關注、報道。
7.藥械突破獎:
• 基本標準:
①為中國研究者或者機構主導研發的,於近3年內獲得批准上市,且已投入大規模臨牀應用的原創藥物或醫療器械;
②相關理論機制必須具有顯著創新性及突破性,在填補臨牀應用空白或解決重大臨牀難題的同時符合價值醫療理念,即提升醫療質量和患者滿意度的同時具有優異的衞生經濟學效益。
③絕無抄襲、侵權等情況存在。
• 加分標準:
①打破領域僵局,若所涉領域5年以上無新藥或者醫療器械進展更佳;
②覆蓋面廣,獲益人羣受眾廣泛,在全球範圍內進行推廣,或於海外獲批上市等。
8.企業貢獻獎:
• 評選對象:在上一年度對推動和支持中國價值醫療、公益醫療做出傑出貢獻的製藥或者器械企業;
• 評估維度:經濟性、服務體驗、價值創新;
• 參考標準:在新藥和新療法研究、患者服務模式、支付模式、患者體驗方面有突出貢獻或探索的企業;與支付方達成共贏的風險共擔機制;對於缺乏醫療資源的地區和患者,開展、組織卓有成效的幫扶或援助活動;
第十五條 當年無合適提名人選的獎項,可空置。

泰山獎評選流程

第十六條 每個獎項,由提名組專家每人提名不超過3個項目;前一年泰山獎獲獎者可在專業領域內提名不超過3個候選項目參選;
第十七條 泰山獎的公開網站開放下一年度獎項社會各界提名。社會提名的獎項經過泰山獎組委會按照相應標準嚴格遴選後的項目,等同於提名委員提名的項目;
第十八條 各提名委員會委員及社會遴選提名項目,由泰山獎組委會按照嚴格標準收集相關證據和各方意見後,決定每一個獎項不多於5個候選項目進入終審。篩選項目經管理委員會終審後,原則上不多於3項入選最終候選項目;
第十九條 由泰山獎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一人一票投票評選最終獲獎者。獲投票數超過50%方可獲得當年獎項。如無項目得票超過50%的,應淘汰末位候選者,再次投票。如再次投票仍無法超過50%票數者,該獎項當年不再授予;

泰山獎異議處理

第二十條 專家委員會將認定討論舉報內容,必要時撤銷獲獎資格。

泰山獎頒獎及獎金

第二十一條 頒獎典禮將於公示結束後擇期舉辦,公佈獲獎人的重要貢獻,向獎獲者頒發獎勵證書/獎盃;
第二十二條 個人獲獎者將獲得不少於人民幣5萬元的獎金(今後逐步增加);機構獲得者只授予獎項,不頒發獎金;

泰山獎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泰山獎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與組織修訂。關於泰山獎章程的相關修改,應由泰山獎管理委員會投票表決,一人一票,投票結果以簡單 多 數為有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