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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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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泰安市泰山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加掛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1] 
貫徹黨中央關於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職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工作的統一領導。 [4] 
中文名
泰安市泰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辦公地址
泰安市泰山區迎春路18號
所屬部門
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泰安市泰山區

泰安市泰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承擔國家、省、市下放、委託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落實的組織工作。負責審核區級行政許可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意見。承擔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日常工作。承擔區政府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承擔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賦予和區直部門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服務、管理職能。負責辦理劃入的市場準入、投資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將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實施情況和結果及時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驗、專家評審、圖紙審查、技術論證、項目驗收、聽證論證等工作。
(四)負責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工作機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牽頭對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優化、壓縮時限,協調解決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五)負責牽頭全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負責推進泰山區政務服務平台開發、建設、應用和運行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管理區政務服務大廳。負責各部門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的政務服務行為的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窗口及進駐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建議通報相關部門。負責對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的行政許可、政務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七)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局及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八)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區、街道(鎮)、社區(村)三級政務服務網絡體系。負責對街道(鎮)及功能區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考評。
(九)負責市12345熱線電話轉辦、管理職責,指導、回訪、監督、考核政務服務熱線事項辦理工作,統籌協調推動解決涉民、涉企重大問題。
(十)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貼心代辦、一次辦好”改革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集中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公開審批標準,規範審批行為,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銜接工作機制,提高政府管理服務水平。創新政務服務模式,實現政務服務大廳“一窗受理”、關聯事項“一鏈辦理”、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貼心代辦“一次辦好”,推行並聯審批、聯審聯辦、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等審批服務模式。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按照《中共泰安市泰山區委、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泰安市泰山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意見>的通知》(泰山發[2018]35號)精神,科學界定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與區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職責分工。涉及全區發展大局的控制性重大項目審批等事項,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與區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實施。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能轉向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標準,推動行業發展,強化事前和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公共服務有效供給,做好與上下級行政主管部門在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等方面的銜接協調。 [2] 

泰安市泰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機關文電、機要、保密、值班、政務公開、檔案、後勤、安全、衞生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會議、接待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工作及重要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突發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負責機關信訪穩定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政策法規研究。負責行政審批服務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備案、清理、評估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普法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內控機制建設工作。負責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相關工作。
(三)人事與財務科。負責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史志年鑑等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負責信息宣傳工作。承擔新聞發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及職稱改革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工作人員出國(境)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包村和掛職鍛鍊工作。負責政府購買服務崗位績效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收費的統一收繳、票據的領取及管理。
(四)監督管理科。負責對“一次辦好”改革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建立重點工作任務台賬。承擔相關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協調解決各部門改革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的問題。負責對進駐部門(單位)年度政務服務考核。負責對窗口羣眾滿意度測評工作。負責對窗口及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和考評。負責窗口工作人員調整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對機關科室人員考勤管理。負責對進入區政務服務大廳政務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負責電子監察工作。
(五)政務管理科(掛審批改革推進科)。負責組織實施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牽頭協調進駐部門,推進各部門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調整、流程再造、環節優化、壓縮時限。負責牽頭推進區、街道(鎮)、社區(村)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區網上政務服務平台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對各類新業態、新模式行政審批服務的協調。負責指導、協調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全面推行“貼心代辦、一次辦好”。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落實國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推進區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審核區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見,按照程序做好事項調整工作。研究提出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調整建議,推動立改廢釋工作。承擔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政府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市場準入科。負責權限內市場準入領域的審批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審批結果推送等工作,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負責協調處理審管聯動中的相關問題。
(七)項目建設科。負責權限內項目投資建設領域的審批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審批結果推送等工作,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負責協調處理審管聯動中的相關問題。
(八)社會事務科。負責權限內社會事務領域的審批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審批結果推送等工作,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負責協調處理審管聯動中的相關問題。
(九)農業事務科。負責權限內農業事務領域的審批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審批結果推送等工作;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負責協調處理審管聯動中的相關問題。 [3] 

泰安市泰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