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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不華
鎖定
泰不華自幼苦讀,仁宗延佑七年(1320年),時17歲,鄉試取第一。次年,在殿試中,中右榜第一,進士及第一,授集賢院修哲。後轉為秘書監閣作郎,拜江南行台監御史。天曆二年(1329年),文宗于都建奎章閣學士,泰不華被任為典章,不久改為中颱監察御史。後多次調任。至正三年(1343年),召入史館,參加修宋、遼、金三史。挽禮部尚書兼會同館事。至正九年(1349年),奉命巡視台灣地區珍謀反事,上招之策。不聽。改江東廉訪問使,入為翰林侍讀學士。至正十年(1350年),遷浙東道宣尉使都元帥,與江浙行省左丞丞羅帖木兒夾擊方國珍。後因反應對招降事,被派至台州路任達魯花赤。至正十二年(1352年),與方國珍海戰而死。
[20]
- 別 名
-
達普化
台哈布哈 - 字
- 兼善
- 號
- 白野
- 所處時代
- 元末
- 民族族羣
- 色目人
- 出生地
- 台州臨海
- 出生日期
- 1304年
- 逝世日期
- 1352年
- 主要成就
- 參與編修《宋史》
- 主要作品
-
《陋室銘卷》
《衞將軍玉印歌》 - 本 名
- 泰不華
- 官 職
- 禮部尚書、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
- 追 贈
- 榮祿大夫、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 諡 號
- 忠介
泰不華人物生平
泰不華早年
泰不華,伯牙吾台姓,祖籍白野山(又做伯頁山
[1]
、白埜山
[2]
),隨父親塔不台定居台州臨海。自幼家貧,然而好讀書,其父不通漢語
[3]
,泰不華由臨海的集賢待制周仁榮撫養、教育,後師從樂清李孝光。延祐七年(1320年)為江浙鄉試第一名。
元文宗於天曆二年(1329年)建奎章閣學士院。天曆三年,泰不華被任命為奎章閣典籤,一年後改江南行台監察御史
[6]
。之後又擔任拜中台監察御史。當時御史大夫脱歡,仗勢欺人、貪婪暴戾。泰不華上疏彈劾,脱歡被罷官。累遷至禮部侍郎、翰林侍講學士。
元統元年(1333年),元惠宗(即元順帝)即位,加封文宗皇后卜答失裏為太皇太后,大臣燕鐵木兒、伯顏皆裂地封王。泰不華率領朝中同列上疏諍言:“嬸母不宜加徽稱,相臣不當受王土。”太后聽後大怒,要殺倡言此事的人,泰不華面對在朝眾官説:“此事由我發之,不敢索累諸公。”太后怒氣消解後,感嘆説道:“朝中有這樣風氣正、守成法的大臣,如泰不華這樣,豈能有不信守祖宗行文立法呢。”賞賜他金幣,以表彰泰不華的正直敢言。
後離京任僉河南廉訪司事,不久調至淮西。隨後任命他為江浙行省左右司郎中。
泰不華至正年間
至正元年(1341年),泰不華升任紹興路總管。任職期間浙西遭遇洪災,他建議中書省免去租税。在任上,他廢官牛租,革除吏治弊端,令百姓實報田畝面積以均賦役、講禮教、興仁讓,使越地興利除弊。“太守達公兼善首新其政,自經界始分田授役,使千畝之家不得詭隱而逃,百畝之家能足食以自存。
[5]
”
三年(1343)三月,開始修撰遼宋金三史。而後,泰不華應召入史館,主要參與《宋史》的修撰工作
[7]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編修工作完成,泰不華擢升秘書卿,改任禮部尚書兼會同館事。
五年(1345年),黃河決口,泰不華奉詔以珪玉、白馬祭祀河神,但洪水沒有止息。事後建議效仿宋朝置撩清夫,以鐵掃撼蕩泥沙,使隨潮入海。同時建議疏浚黃河舊道,使黃河再度從彭城入海
[5]
。朝廷從其言,但當時需要民夫屯田,因此他的建議沒能落實
[8]
。
八年(1348年),台州黃岩的方國珍起兵造反,劫掠漕運糧。江浙參政朵兒只班奉命率領江浙水師鎮壓,一直追到福州五虎門,但朵兒只班在亂軍中被方國珍俘虜,被方國珍強迫上疏請求朝廷招降。朝廷允許招安,並任命國珍兄弟官職,但方國珍不肯赴任。
九年(1349年),朝廷任泰不華為江東廉訪使,命令他調查方國珍。泰不華在瞭解情況後,提出招捕之策,但沒有被採納。不久,改翰林侍讀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然後又離京任都水庸田使。
十年(1350年)十二月,方國珍再一次燒掠沿海州郡。十一年(1351年)二月,孛羅帖木兒(並非中原軍閥孛羅帖木兒)擔任江浙行省左丞,駐屯慶元,因為泰不華瞭解方國珍,於是任命他做浙東道宣慰使都元帥,分兵鎮守温州,以此夾擊方國珍。不久,方國珍攻打温州,泰不華用火筏焚燬方國珍的船隻,擊退國珍水軍。此後,孛羅帖木兒與泰不華約定在六月乙未日合兵討伐方國珍。但孛羅帖木兒的水軍在壬辰日先至大閭洋(今温州永嘉海域),官軍不戰皆潰,赴水死者過半,孛羅帖木兒被俘虜,反而在上疏中為方國珍辯解。
泰不華聞之痛憤,輟食數日。但朝廷不瞭解情況,又派遣大司農達識帖睦邇等至黃岩縣試圖招安方國珍。招安前夜,正逢中秋節,泰不華欲命壯士襲殺方國珍。達識帖睦邇當晚拜訪泰不華,泰不華將計劃告訴他後,達識帖睦邇説:“我受詔招降耳,公欲擅命耶?”於是便沒有實行刺殺。招安時泰不華親至海濱,遣散方國珍的軍隊,扣押他的海船、兵器,並授予國珍兄弟官差。不久泰不華擔任台州路達魯花赤。
泰不華戰死海上
十二年(1352年),朝廷徵徐州,命江浙省臣招募防守長江。國珍以為是針對自己的,於是再一次入海叛亂。泰不華髮兵扼守黃岩縣的澄江(今永寧江),並派義士王大用接觸方國珍,勸他歸順。國珍愈發懷疑,以二百艘小船突襲海門(今台州海門街道),入州港(今台州黃巖區王林洋村一帶),攻打縣城以北的馬鞍山(今台州黃巖區馬鞍山村)等地
[9]
。泰不華和眾人説:“吾以書生登顯要,誠慮負所學。今守海隅,賊甫招徠,又復為變,君輩助我擊之,其克則汝眾功也,不克則我盡死以報國耳。”眾皆踴躍願行。
不久,國珍的姻親陳仲達前來求和。三月庚子日,泰不華率部眾乘船前往約定地點,但就要與方國珍相遇時,船隻突然擱淺,於是叫陳仲達上前詢問。在對質時,泰不華覺得陳仲達面色古怪,於是親手殺死了陳仲達,隨即向前與國珍水軍搏鬥,射死五人;敵軍躍入船內後,泰不華又再斫死二人;敵軍舉槊來刺,也被他斬斷。後來敵軍想把他抓到到國珍船上,泰不華嗔目叱之,掙脱並奪走一把刀,又殺二人,後被槊刺中頸部而死,死後依然直立不倒,屍體被方國珍下令投入海中
[10]
。終年四十九。
此後三年,泰不華被追贈榮祿大夫、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柱國,封魏國公,諡“忠介”,並於台州立崇節廟以示紀念
[11]
。如今台州黃巖區北長塘村唐門山有將軍巖摩崖,山下臨江處有“元魏國公泰不華墓”、崇節祠等遺蹟
[9]
[12]
。
泰不華人物逸事
- 泰不華尚氣節,不隨俗浮沉。順帝時左丞相太平被彈劾罷相,只有泰不華餞送他到大都城門外。太平曰:“公且止,勿以我累公。”泰不華曰:“士為知己死,寧畏禍耶!”後雖為時相擯斥,人莫不韙之。
- 泰不華升任秘書卿後不久,母親在紹興去世。於是泰不華回到紹興,在戒珠寺服喪,朝夕臨屏葷血,不脱絰帶。家人慾一見其面而不可得。既畢葬服闋,乃始復初。其孝心被傳為美談 [2] 。
泰不華傳世作品
- 泰不華所書《范文正公祠建書院記》,現藏於蘇州碑刻博物館。
泰不華人物評價
- 元末蘇天爵著《滋溪文稿》:白野尚書向居會稽,登東山、泛曲水,日與高人羽客遊。間遇佳紙妙墨,輒書所作歌詩以自適,清標雅韻,蔚有晉、唐風度。予猶及見尚書先考郡侯,敦厖質實,宛如古人,而於華言猶未深曉。今有子如此,信乎國家文治之盛。然人知尚書才華之美,而不知其政術之可稱也。每當論大事、決大疑,挺正不阿,凜然有直士風。而貢舉得賢之效,益可徵焉 [3] 。
- 顧嗣立在《元詩選》中評價泰不華:“兼善好讀書,以文章名。善篆隸,温潤遒勁,盛稱於時。自科舉之興,諸部子弟類多感勵奮發,以讀書稽古為事。迨至正用兵,勳舊重臣與有封疆之責者,往往望風奔潰敗,遁逃之不暇。而挺然抗節,秉志不回,乃出於一二科目之士,如達兼善、餘廷心者,其死事為最烈,然後知爵祿豢養之恩,不如禮義漸摩之澤也。故論詩至元季諸臣,以兼善為首,廷心次之,亦足見二人之不負科名矣。
泰不華史書記載
《元史·列傳三十·泰不華傳》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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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欽定遼金元三史國語解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30]
- 2. 遂昌雜錄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30]
- 3. 滋溪文稿卷·第三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2-07]
- 4. 元史續編 卷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30]
- 5. 伯牙吾氏泰不華事蹟補考 .百度文庫[引用日期2020-12-02]
- 6. 揭傒斯全集文集·卷四·送張都事序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30]
- 7. 陔餘叢考·宋遼金三史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30]
- 8. 續資治通鑑 元紀二十六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30]
- 9. 欽定大清一統志·巻二百二十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30]
- 10. 元史·列傳第三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28]
- 11. 元史列傳第三十(中下文段)
- 12. 唐門雙塔重建在望 .今日黃岩[引用日期2020-12-06]
- 13. 新元史·列傳第一百二十五·循吏傳·劉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28]
- 14. 無事為福齋隨筆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30]
- 15. 清康熙間顧氏刊元詩選 .故宮博物館[引用日期2020-11-28]
- 16. 泰不華篆書陋室銘卷 .故宮博物院[引用日期2020-11-28]
- 17. 御史箴 .普林斯頓大學藝術博物館[引用日期2020-11-30]
- 18. (元)鄭元祐.《僑吳集》,《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影印本.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0:771
- 19. 明季北略·卷二十一·崇禎十七年甲申·殉難文臣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11-28]
- 20. 錢木爾·達瓦買提主編;那順巴特爾,夏米西丁,莫福山副主編.中國少數民族文明大典 西北地區卷.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第333頁
- 21. 劉波主編;張彤,石琳琳副主編.中國曆代文化藝術名人大辭典.北京: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4.第587-5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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