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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託
鎖定
- 中文名
- 法院委託
- 定 義
- 一國法院請求另一國法院代為某些訴訟行為
法院和解,是指債務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請,經許可後在法院主持下進行的和解程序。債務人在出現破產原因後,可向法院申請和解。法院對和解申請審査後,以裁定形式作出是否許可和解的決定。法院裁定許可後開始和解程序,債務人的財產管理處分權利受到限制,無財產擔保債權人不得開始或繼續民事執行程序。債務人與債權人會議商談和解協議,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和解協議後報法院裁定是否認可。法院作出認可裁定後,和解程序即告終結,當事人依和解協議解決債務清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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