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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

鎖定
梵語dharma-ka^ya,巴利語 dhamma-ka^ya。指佛所説之正法、佛所得之無漏法。
中文名
法身 [1] 
外文名
dharma-ka^ya

目錄

法身攝論

法身三卷

十四頁雲:諸佛法身,以何為相?應知法身略有五相。
一、轉依為相。謂轉滅一切障雜染分依他起性故;轉得解脱一切障,於法自在轉,現前清淨分,依他起性故。
二、白法所成為相。謂六波羅蜜多圓滿,得十自在故。此中壽自在、心自在、眾具自在、由施波羅蜜多圓滿故。業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羅蜜多圓滿故。勝解自在、由忍波羅蜜多圓滿故。願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攝、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
三、無二為相。謂有無無二為相。由一切法、無所有故;空所顯相、是實有故。有為無為無二為相。由業煩惱、非所為故;自在示現有為相故。異性一性無二為相。由一切佛所依、無差別故;無量相續現等覺故。此中有二頌。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隨前能證別,故施設有異。種姓異、非虛、圓滿、無初故;無垢依、無別;故非一非多。
四、常住為相。謂真如清淨相故;本願所引故;所應作事,無竟期故。
五、不可思議為相。謂真如清淨,自內證故;無有世間喩能喩故;非諸尋思所行處故。

法身二解

無性釋九卷五頁雲:法性卽身,故名法身。或是諸法所依止處,故名法身。
三解 成唯識論十卷十四頁雲: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説名身。故此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依果、皆此攝故。又云:卽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四解 佛地經論七卷十二頁雲:自性法者:卽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又云:又法身者:究竟轉依真如為相。一切佛法平等所依。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顯。一切如來平等自性。微妙難測,滅諸分別,絕諸戲論。故契經言:諸佛法身、不應尋思,非尋思境;超過一切尋思戲論。又云:法身清淨真如為體。真如卽是諸法實性。法無邊際,法身亦爾。遍一切法,無處不有。猶如虛空,不可説其形量大小。就相而言,遍一切處。
五解 如法身有何等相中説。

法身指佛

法身正法

佛所得的無漏法,及佛的自性真如。二身之一,三身之一。又作法佛、理佛、法身佛、自性身、法性身、如如佛等。《大乘大義章》捲上載,小乘諸部對佛所説的教法及其所詮的菩提分法、佛所得的無漏功德法等,皆稱為法身。大乘則除此之外,別以佛的自性真如淨法界,稱為法身,謂法身即無漏無為、無生無滅。大乘之中,唯識家分法身為總相、別相二種。總相法身為三身之總稱,即一大功德法身,以五法事理為體。別相法身則指三身中的自性身,以清淨法界之真如為體。

法身佛之真身

也。其釋名性相二宗各異其義。相宗據唯識論謂法身有總相法身與別相法身二種,總相法身者,兼理智二法,與金光明之如如及如如智,謂為法身之義同,是以所證之真如與能照之真覺為法身也。以三身言之,則自性身與自受用報身之二身合見。依此義釋之,則法身為理智顯現,有為(智)無為(理)一切功德法體性之所依,故名法身。又成就莊嚴一切之功德法,故言法身。唯識論十曰:‘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中略)此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為法身,二轉依果皆攝此故。’別相法身者,即三身中之自性身,唯為清淨法界之真如也。此真如為佛之自性,故名自性身,又此真如具真常之功德(是無為也),為一切有為無為功德法之所依,故亦名法身。惟不得言成就莊嚴功德法,故名為法身,何則?以此法唯為理之法身,不含攝有為之功德(即智法身)也。唯識論十曰:‘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佛地論七曰:‘力無畏等諸功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述記十末曰:‘離所知障,具無邊德,名為法身,(中略)功德法依名法身。’唯識樞要上本曰:‘出纏位功德法本,名曰法身。’義林章七本曰:‘成唯識説,清淨法界為自性身。莊嚴論等説,自性身本性常故。贊佛論説,佛自性身無生滅故。’若依性宗之義,則真如之理性,有真實覺知之相,理智不二,與真如之無為同,真智亦無為也。又性相不二故,真如即法性,則真智亦法性也。此理智不二法性之隱,謂之

法身如來藏

積始覺之功,顯其法性,謂之法身。即言以法性成身,故名法身。或言以法性顯現之有為無為一切功德法成就莊嚴之身,故名法身。勝鬘經曰:‘世尊!過於恆沙,不離不脱不思議佛法成就。説如來法身,如是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同寶窟下末曰:‘法身者,即是實相真如法也。此實相正法隱,名如來藏。此實相法顯,故名身。唯是一實相法,約隱顯不同,故有藏之與身。又法者,謂諸功德法,法之所依名身。故攝論雲:與功德法相應,名法身。’嘉祥法華疏四曰:‘以正法為身,故曰法身。’起信論曰:‘從本已來,自性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恆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中略)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同義記下本曰:‘隱時能出生如來,名如來藏。顯時為萬德依止,名為法身。’維摩經慧遠疏曰:‘佛以一切功德法成,故名法身。’法華玄義七曰:‘本有四德隱名如來藏,修成四德顯名為法身。’大乘義章十八曰:‘言法身者,解有兩義:一顯本法性,以成其身,名為法身。二以一切諸功德法而成身,故名為法身。’梵Dharmak&amacron;ya。

法身無漏法

及佛之自性真如如來藏。二身之一,三身之一。又作法佛、理佛、法身佛、自性身、法性身、如如佛、實佛、第一身。據大乘大義章捲上、佛地經論卷七等載,小乘諸部對佛所説之教法及其所詮之菩提分法、佛所得之無漏功德法等,皆稱為法身。大乘則除此之外,別以佛之自性真如淨法界,稱為法身,謂法身即無漏無為、無生無滅。

法身大乘

之中,亦有數種説法:(一)唯識家,分法身為總相、別相二種。總相法身為三身之總稱,即一大功德法身,以五法事理為體。別相法身則指三身中之自性身,以清淨法界之真如為體。(二)三論家,以真如實相不可得之真空為法身。(三)大乘起信論,全論之核心思想旨在闡論自性清淨、妄法無體之説,而於論究萬法時,以體大、相大、用大等三大來判釋眾生心,乃至宇宙法界等,例如論及法身説時,即以真如之用大來凸顯法身之意義。大乘起信論(大三二·五七九中):‘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説為用。’此即立理智不二之法身,而謂諸佛如來即是法身智相身,以其不可思議之用大而隨應於眾生機緣各異之見聞,令皆得化導之益,故真如之用大乃用即無用而益用無邊之妙用。此種法身説蓋為華嚴、天台等一乘家立説之根柢。(四)天台家,持三身相即之佛身觀,故其所言法身,非僅指遍一切處之如來,而系謂法身即報、應身,報、應身即法身。(五)華嚴家,以十身具足之毗盧遮那法身佛為教主,主張十身(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相好身、威勢身、福德身、法身、智身)相即融攝於法、報、化三身。(六)真言家,以地、水、火、風、空、識六大為大日如來之法身,又稱法界身、六大法身。此六大法身具有本來色相,能以言語説法。此外,自性、受用、變化、等流四身皆稱為法身,加六大法身,則稱五種法身。[無上依經卷上、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上、卷下、佛性論卷四、金剛般若論捲上、成唯識論卷十、注維摩經卷三、勝鬘經寶窟卷下末、清涼玄談卷三、辨惑指南卷三、法華玄論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七本、華嚴五教章卷三](參閲‘自性身’2525、‘佛身’2629、‘象徵主義’5275)
參考資料
  • 1.    法身  .在線漢語字典[引用日期201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