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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荷戰爭

鎖定
法荷戰爭(英文:Franco Dutch War [1]  ,簡稱:Dutch War [2]  ,譯文荷蘭戰爭),是1672年至1678年發生的歐洲國家間的一場戰爭。
法荷戰爭是路易十四統治下的法國瑞典德意志境內的明斯特主教區、科隆主教區和英國荷蘭共和國的戰爭,後來由於奧地利加入,以及伊恩哈布斯堡土地,勃蘭登堡-普魯士西班牙形成了四重聯盟。
戰爭以1678年《奈梅亨條約》的簽署為標誌結束,條約授予法國對佛蘭西以及佛蘭德斯和海諾特一些城市(原由西班牙控制)的控制權。法國獲勝,開始稱霸歐洲,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被稱為“太陽王”,號稱路易大帝 [1-2] 
名    稱
法荷戰爭
發生時間
1672年4月7日-1678年9月17日
地    點
西歐北歐德意志地中海北美西印度羣島
參戰方
法蘭西王國英格蘭王國瑞典明斯特主教區、科隆選侯國 VS 荷蘭共和國神聖羅馬帝國西班牙帝國丹麥勃蘭登堡-普魯士
結    果
法國勝利;法國正式稱霸歐洲
傷亡情況
總計死亡人數超過22萬
主要指揮官
路易十四查理二世威廉三世利奧波德一世卡洛斯二世
經典戰役
巴勒莫海戰奧古斯塔海戰
外文名
Franco Dutch War、Dutch War [1] 
別    稱
荷蘭戰爭

法荷戰爭戰爭背景

法荷戰爭油畫 法荷戰爭油畫 [3]
法王路易十四在1661年親政後,勵精圖治希望稱霸歐洲發動擴張戰爭。於是他在1667年選擇西班牙為用兵對象,發動遺產戰爭(1667年-1668年)。但是他剛佔領大片領土而正打算往東北攻下全部的西屬尼德蘭(今比利時),卻被荷蘭共和國插手干涉,當時荷蘭的政府首腦——商人出生的約翰·德·維特大議長(當時歐洲最有權力的人物),深謀遠慮極具憂患意識,擔憂法國領土擴張太多會威脅荷蘭的國土安全(西屬尼德蘭是一直是法荷間的緩衝區),尼德蘭不保下一個就輪到荷蘭,於是德·維特以軟硬兼施的手法,聯合英國、瑞典成為“三角同盟”,要求法國在1668年與西班牙締和,並歸還大量的佔領地,否則“三角同盟”就會對法宣戰。路易十四因為戰爭準備不足,被迫接受荷蘭的要求而答允和議,但卻使路易十四對荷蘭共和國的不滿。
正巧當時英王查理二世第二次英荷戰爭輸給荷蘭之後,雖然被迫在1668年與荷蘭締結同盟去向法國施壓,但查理二世一直憤恨不平,渴望復仇,英法兩大國居然都被小國荷蘭擊敗和遏制,於是路易十四在大規模擴軍之後,展開外交手腕,破壞荷蘭名義上的“三角同盟”。法國天才的外交部長——雨格·李奧納,操盤了一系列傑出的外交成果:他先收買瑞典國會,得到瑞典放棄三角同盟保持中立的承諾之後;再向英王提議與法國合攻荷蘭(由法國提供部分的戰費),瓜分其大半國土。一拍即合的兩方,於1670年簽署多佛秘密條約(secret treaty of Dover),英王查理二世與法王路易十四結盟,計劃在兩年後聯合攻打荷蘭。同一時間,法王還收買策動荷蘭的鄰邦明斯特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答允説一旦法國出兵,他們也會出軍並提供法軍交通與後勤支援。於是在1672年,法王先向荷蘭宣戰,英王接着也向荷蘭開戰,第三次英荷戰爭爆發 [1-2] 

法荷戰爭戰爭歷程

法荷戰爭圖 法荷戰爭圖 [1]
戰爭起始於1672年法王路易十四派遣12萬大軍進攻荷蘭,法軍準備充分,數量龐大,荷蘭由於相信條約,被打了個措手不及,法軍得以迅速地佔領荷蘭大部分國土,接着再派六萬精兵進攻西班牙的弗朗什孔泰南尼德蘭,法軍開始大規模擴張戰爭。
結果荷蘭人的愛國能量爆發,以決堤阻止法軍佔領阿姆斯特丹,並臨危授命奧蘭治親王威廉三世為聯省執政,英王查理二世同時在1672年進攻荷蘭,但是荷蘭海軍上將米歇爾·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於四次海戰均獲得勝利,查理二世被迫停戰,後來在國會的壓力下,於1674年正式結束第三次英荷戰爭;同年明斯特大主教與科隆大主教接在英國之後,與荷蘭締結和約。
荷蘭執政威廉三世,先與西班牙、奧地利勃蘭登堡-普魯士洛林公國、帕拉蒂納特公國等結盟,迫使法國分散兵力四處作戰。1673年底,在威廉三世出色的作戰與盟軍的幫助之下,荷軍攻下波恩,法國軍隊全部被趕出國土,但威廉三世與法國的作戰是以損失慘重為代價,之後威廉三世率領新招集的八萬荷蘭軍,對法軍繼續反擊。
1674年時,法國用重金拉攏北歐霸主瑞典並與之結盟,誘使瑞典從後方進攻德意志地區,讓勃蘭登堡神聖羅馬帝國抽回援助荷蘭的兵力,回救自己。1675年勃蘭登堡選侯腓特烈·威廉擊敗瑞典軍(腓特烈·威廉因為這不可思議的勝利,被譽為“偉大的選侯”),使得一向敵視瑞典的丹麥,趁機與荷蘭結盟並向瑞典宣戰,發生了斯科訥戰爭(1675-1679年)。
法荷戰爭油畫 法荷戰爭油畫 [1]
因為瑞典從後方進攻反法聯盟,1674年後荷蘭出現敗多勝少的不利情勢。首先,路易十四採納財政大臣與經濟天才柯爾貝的計策,大幅提高對荷蘭商品的關税,進行關税戰,讓荷蘭人損失慘重;其次,1676年奧古斯塔海戰荷蘭“海神”米歇爾·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地中海西西里島負傷而死,荷蘭與西班牙被法國搶去地中海的制海權;最後,荷蘭、西班牙與德意志盟國雖大力增兵,組成稍多於法軍的聯兵,卻難擋法國元老級的軍事天才蒂雷納與大孔代(兩人屢次以少勝多),德意志的洛林被奪去,西班牙領有的弗朗什孔泰與部分佛蘭德也被穩固佔領。若非有天才將領——奧地利主帥拉依蒙多·蒙特庫科利與蒂雷納和大孔代相抗衡,讓後兩者一死一退休,那麼反法同盟會丟失更多領土。
1677年,威廉三世對英國的外交取得成功,與英國王位繼承第二順位的瑪麗公主結婚,向外界顯示英國正式加入反法同盟,即將出兵助荷攻法。雖然路易十四暫時拖延了英國參戰的時間,但是他認知到必須趁巨大優勢還未喪失前,儘快結束戰爭。於是他啓動分化敵人與外交談判的高明機制,同時在戰場奮力一搏,順利地在1678年3月佔領南尼德蘭根特與伊珀爾,成功在英國參戰之前,就把反法聯盟推上談判桌。

法荷戰爭戰爭結局

法荷戰爭簽訂條約

法荷戰爭徽標 法荷戰爭徽標 [1]
最後戰爭結束於1678年的奈梅亨條約(the Treaty of Nijmegen)的簽訂。荷蘭國土恢復並得到低關税的優惠、瑞典也取回戰爭中失去的西波美拉尼亞,但法國獲得巨大勝利。和約確認法國對弗朗什孔泰佛蘭德和埃諾地區部分城市的佔領,這些地區一直是西班牙的領土;原本和約也規定法國歸還洛林公國給德意志的洛林公爵(但法國保留駐軍權),可是因為洛林公爵不願讓法軍紮根其領地,拒絕在和約簽字,所以洛林繼續被法國佔領(六角型的法國領土初次形成),直到1697年的里斯維克和約(結束大同盟戰爭)才歸還給洛林公爵。

法荷戰爭戰後格局

戰後各國開始承認並敬畏路易十四“太陽王”的稱號,太陽王的法國,取代荷蘭成為歐洲最有權力的仲裁者。(瑞典國王卡爾十一世憤恨地説:“難以忍受法國人的保護”)此後威廉三世成為“太陽王”的終生死敵,決定以畢生的心力去打擊法國的天主教霸權,法荷爭霸因此成為17世紀後期歐洲政局的主要課題(連帶促成1688年英國的光榮革命)。
法荷戰爭造成了荷蘭、西班牙與瑞典三大強權於18世紀初期的中衰:荷蘭受限於英、法包夾的地緣政治格局,她的海上霸權最終在1713年轉移給英國;瑞典傳統的軍事優勢,無法阻止勃蘭登堡的崛起,而西班牙在戰爭中的表現更是無能,最終在18世紀初遭受巨大的失敗,除了本土以外,大多數的領土都被列強瓜分 [2]  。(參見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與大北方戰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