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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能

鎖定
法能(阿法骨化醇軟膠囊),適應症為(1)骨質疏鬆症。(2)佝僂病和軟骨病。(3)腎性骨病。(4)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藥品名稱
法能
藥品類型
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用途分類
維生素D補充藥

法能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阿法骨化醇,其化學名稱為9,10-開環膽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27H44O2
分子量:400.65

法能性狀

本品為紅色透明軟膠囊,內含淡黃色至深黃色油狀液體。

法能適應症

(1)骨質疏鬆症。
(2)佝僂病和軟骨病。
(3)腎性骨病。
(4)甲狀旁腺功能減退症。

法能規格

0.25μg

法能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骨質疏鬆症和慢性腎功能不全:每次0.5μg(2粒),每日1次,或遵醫囑。兒童,應遵醫囑。

法能不良反應

小劑量單獨使用([ 1.0μg/d)一般無不良反應,長期大劑量用藥或與鈣劑合用可能會引起高鈣血癥和高鈣尿症。偶見食慾不振、噁心、嘔吐及皮膚瘙癢感等。

法能禁忌

對維生素D及其類似物過敏、具有高鈣血癥、有維生素D中毒徵象者禁用。

法能注意事項

1、青年患者只限用於青年特發性骨質疏鬆症及糖皮質激素過多引起的骨質疏鬆症。
2、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血鈣、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鈣、尿肌酐。
3、出現高鈣血癥時須停藥,並予有關處理,待血鈣恢復正常,按末次劑量減半給藥。
4、超大劑量服藥可能出現胃腸道系統、肝臟方面、精神神經系統、循環系統等方面的不良反應,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頭痛、血壓輕度升高等。

法能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確定,妊娠動物攝入過量維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

法能兒童用藥

應遵醫囑。

法能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法能藥物相互作用

1、鈣劑:與鈣合用可能會引起血鈣升高,應監測血鈣。
2、噻嗪類利尿劑:此類利尿劑可促進腎臟對鈣的吸收,合用時有發生高鈣血癥的危險。
3、洋地黃糖苷類:應用洋地黃類藥物的患者若出現高鈣血癥易誘發心律失常,若與本藥合用應嚴密監測血鈣。
4、巴比妥類、抗驚厥藥:這些藥可加速活性維生素D代謝物在肝內代謝,降低藥效、故應適當加大藥劑量。
5、胃腸吸收抑制劑:消膽胺或含鋁抗酸藥可減少本藥吸收,兩者不宜同服,應間隔2小時,先後服藥。
6、磷劑:本品與大劑量磷劑合用,可誘發高磷血癥。

法能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法能藥理毒理

(1)增加小腸和腎小管對鈣的重吸收,抑制甲狀旁腺增生,減少甲狀旁腺激素合成與釋放,抑制骨吸收。
(2)增加轉化生長因子-β(TGF-β) 和胰島素樣生長因子-I (IGF-I)合成,促進膠原和骨基質蛋白合成。
(3)調節肌肉鈣代謝,促進肌細胞分化,增強肌力,增加神經肌肉協調性,減少跌倒傾向。

法能藥代動力學

口服經小腸吸收後在肝內經25羥化酶作用轉化為1,25-(OH)2D3。現知成骨細胞也表達25羥化酶mRNA,也可將1-α-OH-D3轉化為活性形式。轉化後的血1,25-(OH)2D3高峯出現於用藥後8~12小時,半衰期(t1/2)17.6小時。

法能貯藏

遮光,密封,在涼暗(避光,不超過20℃)乾燥處保存。

法能包裝

鋁-鋁泡罩包裝,10粒/板*2板/盒、10粒/板*3板/盒。

法能有效期

36個月

法能執行標準

WS1-(X-421)-2004Z

法能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065

法能生產企業

南通華山藥業有限公司

法能核准日期

2006年12月26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