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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經濟學
(新興學科)
鎖定
法經濟學,亦稱“法律的經濟分析”、法律經濟學,是法學與經濟學相互滲透而成的新興理論體系和學術流派,是法學和經濟學有機結合、介於法學和經濟學之間的邊緣學科、交叉學科和新興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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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法經濟學
- 外文名
- Law and Economics
法經濟學,亦稱“法律的經濟分析”、法律經濟學,是法學與經濟學相互滲透而成的新興理論體系和學術流派,是法學和經濟學有機結合、介於法學和經濟學之間的邊緣學科、交叉學科和新興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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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亞倫·戴雷科特在芝加哥大學創辦了《法律經濟學期刊》(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隨後,1960年科斯於在該期刊上發表了文章《社會成本問題》(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被視為該學科創立的重要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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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科研究的性質來看,法經濟學已明確將自己定位是一門“用經濟學闡述法律問題”的學科。從法經濟學的研究範圍來看,法經濟學對法律制度問題的研究基本上覆蓋了整個法律領域,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程序;懲罰理論及其實踐、立法和管制的理論及其實踐;法律的實施和司法管理實踐;以及憲法、海事法、法理學等各個方面,法經濟學的研究重點是法的中心內容――財產、合同和侵權與應用經濟學及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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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經濟學在國內由種明釗、劉大洪、馮玉軍、盧現祥、餘華等專家教授推出並傳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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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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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aw and Economics(Yu hua) .經濟學圖書館官網.2019-09-07[引用日期2020-04-03]
- 2. 劉大洪教授解讀法經濟學“法律的經濟分析”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2014-03-26[引用日期2020-04-01]
- 3. 法經濟學首倡者、西南政法大學原校長種明釗逝世,享年88歲 .重慶晨報.2020-02-14[引用日期2020-04-01]
- 4. 湖北省法學會法經濟學研究會2018年年會成功舉行,劉大洪、盧現祥、許承光、餘華等參加年會 .湖北經濟學院.2018-12-23[引用日期2020-04-01]
- 5. 馮玉軍教授法經濟學基本原理視頻講座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05-25[引用日期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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