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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主義

鎖定
法治主義,是指近現代資產階級依據法律治理國家的政治主張。是資產階級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確立資產階級統治權的重要原則之一。在不同國家的具體歷史條件下表述不同。在英、美表述為“法的統治”,意即除法律之外,任何人不受其他統治,即使是最高統治者也必須遵從法律;在歐洲大陸國家則表述為“法治國家”,特別是行政機關必須嚴格依據法律行使職權,故亦稱“依法辦事的行政”,或稱“法治行政”、“法治政府”。 [1] 
中文名
法治主義
出    處
《法學大辭典》
其重點是:採取分權的政治制度,即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分別由立法機關、聞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行使;法律至高無上;國家活動由法律加以規定,並受法律制約;保障個人權利,特別是生命、財產、平等和自由等權利神聖不可侵犯,除非依照法律國家不得干預。
法治行政是指政府的一切權力來源於法律,法律優於行政,行政受制於法律,政府受法律支配,並嚴格按照法的規定以及法的宗旨和原則行事。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