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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為文化發展繁榮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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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為文化發展繁榮做什麼》是2015年5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秦前紅。
中文名
法律能為文化發展繁榮做什麼
作    者
秦前紅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5年5月
定    價
36 元
開    本
16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62060215

法律能為文化發展繁榮做什麼內容簡介

文化是一個多維的範疇,從歷時態的角度而言,它上承遠古下延未來;從共時態的角度而言,它藴含了不同文化樣態的交融與爭鋒;從形態學的角度而言,它包括了器物、制度、精神等多個面向。將一切問題納入法律關係的視野並以權利話語來表達自己的訴求,這代表了法律人的自信與自負。雖然理想的浪漫不斷被骨感的現實所杯葛,但法律人依然無怨無悔地唱着法律的歌謠。公民個體如何藉由文化營造的魅影實現個人的心智成長和人格健全?公權機關如何在服膺法律規則之下尊重人民的文化權利,有效並有序管理文化事業?在一個多位階的法律體系中,憲法、法律、法規如何因應文化的稟賦殊異而各安其命各盡其職?等等,這些問題都是無限延展而在我國又只是剛剛起步研究的問題。《法律能為文化發展繁榮做什麼》的研究不過是雛嬰初啼,希望能收拋磚引玉之功。

法律能為文化發展繁榮做什麼作者簡介

秦前紅,出生於湖北仙桃市。1981年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律系,1988年獲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學位,1997年獲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武漢大學法學院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武漢大學珞珈特聘教授、《法學評論》主編。
學術兼職:中國憲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港澳基本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期刊學會副會長;湖北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湖北省法學會立法研究會會長。社會兼職:湖北省政府第二屆、第三屆行政複議專家組組長;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武漢市人大常委會立法高級顧問、武漢市第十界、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武漢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立法高級顧問;武漢市第十二屆政協常委、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
主要學術研究領域:憲法基本理論、比較憲法、地方制度。代表著作有:《憲法變遷論》、《社會主義憲政研究》、《憲法原則論》、《地方人大監督權》。在國內外刊物發表學術論文100多篇。
曾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招標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司法部重點項目等十多項省部級以上項目。先後獲得2007年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改革開放三十年法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司法部法學優秀成果二等獎、錢端升法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等多種獎項。 [1] 

法律能為文化發展繁榮做什麼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法律可以為文化做什麼
第二節 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社會文化生活的理想模型
第三節 文化與法律
第四節 主要的研究思路
第二章 國家文化職能的歷史變遷
第一節 讓文化的歸文化——“公辦文化”的產生、困境與蜕變
第二節 文化為誰而活——關於文化的功能定位的變遷
第三節 社會轉型中的國家文化職能
第三章 文化權:文化法律機制之規範建構起點
第一節 法律意義上的文化權利
第二節 文化權利的規範要素
第三節 文化權利的基本屬性
第四節 文化權利的規範功能
第五節 文化權利的保障模式
第六節 文化權利所要求之多元文化建制
第四章 面向文化市場的法律機制: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自由之維
第一節 文化市場的法律原則建構
第二節 文化市場受眾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文化產業的自律、自治及其法律保障
第四節 文化產業發展與政府職能轉變
第五章 最低文化權益保障的法律機制: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公平之維
第一節 文化事業的法律原則
第二節 政府文化給付義務體系的法律建構
第三節 文化事業的公共參與及其法律保障
第六章 當前文化法律秩序的完善之道
第一節 文化立法權限的調整與界定
第二節 基於法治原則的文化法規範檢視
第三節 文化產業的法律規制
第四節 文化事業的法律保障:趨向一個公平、高效、協調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參考文獻
後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