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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力

鎖定
法律能力指行為人 作為所參加的法律關係中的法律主體,以自 己的行為獨立地在法律關係中享有法定權利 和承擔法定義務與責任的資格,也稱法律行 為能力。在法律事務中的行為人包括自然人 及獨立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主體資格的社會組 織——法人。在法醫精神病學中涉及的是自然人。 [1] 
中文名
法律能力
定    義
行為人作為所參加的法律關係中的法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獨立地在法律關係中享有法定權利和承擔法定義務與責任的資格,也稱法律行為能力
在法醫精神病學實踐中,主要涉及的法律能力有:刑事責任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受審能力、服刑能力、作證能力、自我防衞能力等。(胡澤卿)
參考資料
  • 1.    官大威.法醫學辭典:化學工業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