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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

鎖定
法律碩士(Juris Master,簡稱JM)是專業型碩士學位之一,中國自1996年試辦法律碩士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規定設置。 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職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監督等部門、行業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與管理人才。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處於同一層次,兩者在培養方向上有所區別,各有側重。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等方面為指向,而法律碩士則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
法律碩士共分為兩個方向,分別是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其中法律碩士(法學)只能由法學類專業本科生就讀,法律碩士(非法學)只能由其他專業的本科生就讀。
法律碩士學位的獲得者應具備較堅實和系統的法學基礎理論素養,掌握較寬廣的法律實務知識,具有寬口徑、複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結構。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管理、科技、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獨立地從事法律實務工作和有關管理工作。 [1] 
中文名
法律碩士
外文名
Juris Master
JM
定    義
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
簡    稱
法碩
專業方向
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
專業代碼
0351 [4] 

法律碩士設立背景

隨着國家法治化進程加快,全面依法治國成為國家發展建設的重要基石,政法部門及社會其他部門都急需大批較高層次的應用型、複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碩士專業(簡稱“法碩”)學位教育應運而生。
法律碩士合影 法律碩士合影
1996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等8所高校首批試點招收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第二批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5所高校開始招收法律碩士。1998年,允許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實質上,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由於為跨專業報考,難度極大。從2002年開始2023年,法律碩士總分及單科分數線均位於國家分數線前列,競爭極其激烈。

法律碩士概念區別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
法律碩士培養會議 法律碩士培養會議
法律碩士不同於法學碩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後者則是法學學位系列的一個層次。事實上,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的最終出路差別不大。
兩者是同一學位層次,培養目的存在一些區別:
一、招生條件不同。法學碩士要求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法律碩士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二、考試試題不同。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傾向於理論化試題,以主觀題為主。而法律碩士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碩士是由本科為非法律專業畢業生考錄,題目傾向於實務。
三、錄取比例不一樣。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而法律碩士由於招生條件寬泛,以實物致用為導向,屬於國內考研熱門專業,加上有權招收全日制法律碩士的院校皆為全國重點大學,所以競爭極為激烈,平均達到15:1。
四、培養方式不同。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法學碩士之前有公費,從2014年起也實行自費。
五、教學方式不同。法學碩士分專業採取導師制,每個學生一個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而法律碩士不分專業,採用"雙導師"制。以經世致用為原則,實務為先,貫徹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的教學理念。
因此可見,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為指向,而法律碩士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
法律碩士(法學)與法律碩士(非法學)
法律碩士(法學)與法律碩士(非法學)主要區別在於以下幾點:
1、產生的時間不同:
法碩(法學)是教育部在2009年為了考生調劑,新成立的一個專業學位。而法碩(非法學)是從2000年就開始招生的一個專業學位。
2、招生的對象不同:
法碩(法學)的招生對象是本科學習法律的學生,這與法碩(非法學)的招生對象是非法學專業的學生明顯不同。並且,由於本科階段學習過法律,在研究生階段將安排更多的時間用於實習。
3、考試的重心不同:
因為法碩(法學)招生的對象是本科學習過法律的學生,所以考試科目專業課和綜合課偏理論性的試題多一些,也就是主觀試題比重大。而法碩(非法學)的試題相對來説,主觀試題的比重早已經固定,沒有法碩(法學)的多。
4、複習的教材不同:
客觀感覺法碩(法學)一直沒有正規化,到2023年為止,教育部還是沒有出一本參考書。而法碩(非法學)在2005年之前是以考試指南作為複習教材的,在2006年以後,逐漸以教育部的考試分析作為出題和判卷子的標準的。

法律碩士主要特點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它的特點是:
第一,它是一種專業學位。它雖然與法學碩士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同一規格,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中級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的專門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為職業領域的,或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或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PA)等其他職業領域的專業學位。
第三,它是一種高層次的學位。這是因為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就是以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為基準。要達到“實踐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的任職要求”。這就是説,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高層次的、即達到碩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種學位。

法律碩士種類

第一種是法律碩士(非法學)參加每年十二月份全國135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的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者);(和當年的全國研究生考試同時進行,一般每個省要到指定的考點)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100分)、外語(100分)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150分)和綜合課(150分)實行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錄取類別包括計劃內非定向、計劃內定向、計劃外委培和計劃外自費,學習方式有全日制脱產學習和非全日制不脱產學習,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法律碩士(法學)參加每年十二月份全國135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者);考試科目也為四門:具體內容與法律碩士(非法學)相同;考試大綱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錄取類別與法律碩士(非法學)相同,學習方式有全日制脱產學習和非全日制不脱產學習,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三種是參加每年全國135所高校聯考的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即"五部委法碩"),招生對象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45歲以下的法律實踐部門在職人員;考試科目為四門: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語、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大綱為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考試大綱》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錄取後全部是委託培養,採取脱產、半脱產和在職兼讀等多種方式學習,畢業時只獲碩士學位證書。

法律碩士報考

2000年起,不再允許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報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對於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鼓勵報考法學碩士研究生,這項措施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考試的競爭壓力。從2009年起,法學本科畢業生也可報考法律碩士,學位名稱為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只能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學位。

法律碩士考試

2000年開始試行全國聯考。2003年法碩招生入學考試中的初試科目由5門改為4門,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綜合課(含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和專業基礎課(含民法學、刑法學)。其中,政治理論和外國語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綜合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等業務考試科目為全國聯考科目。
聯考科目的考試範圍和要求依據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司法部法規教育司組織編寫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法律碩士法碩聯考

法律碩士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要求報名時通過學信網學歷檢驗,沒通過的可向有關教育部門申請學歷認證。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法律碩士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法律碩士的報名時間與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時間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報名。
2、在職法律碩士一般是在7月上旬網上報名,7月底再現場確認。考試時間是在10月的最後一個週末。

法律碩士報名方式

(一)考生填寫誠信承諾書
教育部要求,考生要在《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字,以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
(二)全面試行網上報名
碩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國範圍全面試行網上報名。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在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內通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然後於11月10日-14日到省級招辦指定的報考點確認報名信息,並進行繳費、照相。
(三)注意事項:
1、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兩個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院校。
2、應試的外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歷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填寫報名登記表時,相應項目應與報名機讀卡一致,二者有出入的以機讀卡為準,因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法律碩士錄取類別

1.計劃內非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學生户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學生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2.計劃內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招生時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
3.計劃外委託培養:招生時委託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委託培養合同,不轉學生户口和人事檔案,培養經費由委託單位承擔,畢業後按合同規定到委託單位工作。
4.計劃外自籌經費:招生時學生和學校簽訂合同,培養經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學生户口和人事檔案將轉入學校,畢業後由學生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計劃外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收費標準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法律碩士教學

法律碩士採用全日制脱產和非全日制不脱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學習為二至三年 [2]  ,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一級學科設置,採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於45學分。法律碩士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並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背景有所側重,字數一般不少於2萬字。

法律碩士關於考試

法律碩士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考試用時180分鐘。試卷滿分為150分

法律碩士試卷內容

專業課一:包括刑法學民法學兩部分內容
專業課二: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三部分內容

法律碩士題型結構

專業課一: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論述題和案例分析題
專業課二: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分析論述題

法律碩士培養高校

法律碩士華北地區

北京(24):北京大學(1)、中國人民大學(1)、中國政法大學(1)、對外經濟貿易大學(1)、清華大學(4)、中國人民公安大學(5)、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5)、中央財經大學(6)、中央民族大學(7)、北京師範大學(7)、北方工業大學(7)、北京交通大學(8)、北京航空航天大學(8)、北京理工大學(8)、北京科技大學(8)、北京工商大學(8)、首都經濟貿易大學(8)、中國青年政治學院(8)、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黨校(8)、北京聯合大學(11)中國農業大學(11)、中國傳媒大學(11)、國際關係學院(11)、外交學院(11)
天津(7):南開大學(4)、天津師範大學(7)、天津財經大學(8)、天津工業大學(11)、天津商業大學(11)、天津大學(11)、中國民航大學(11)
河北(9):河北大學(6)、河北經貿大學(7)、中央司法警官學院(10/特)、華北理工大學(11)、河北師範大學(11)、石家莊鐵道大學(11)、燕山大學(11)、中國人民警察大學(11)、河北科技大學(11)
山西(3):山西大學(4)、山西財經大學(8)、太原科技大學(11)
內蒙古(2):內蒙古大學(6)、內蒙古科技大學(11)

法律碩士東北地區

遼寧(9):遼寧大學(4)、大連海事大學(6)、東北財經大學(6)、瀋陽師範大學(7)、中國刑事警察學院(7)、大連海洋大學(11)、遼寧師範大學(11)、渤海大學(11)、東北大學(11)、遼寧科技大學(13)
吉林(7):吉林大學(1)、東北師範大學(8)、延邊大學(8)、吉林財經大學(8)、吉林師範大學(11)、長春理工大學(2016年動態調整自設,以下簡稱“自”)、長春工業大學(2016年自)
黑龍江(6):黑龍江大學(3)、哈爾濱理工大學(11)、東北農業大學(11)、哈爾濱師範大學(11)、哈爾濱商業大學(11)、東北林業大學(11)

法律碩士華東地區

上海(13):華東政法大學(1)、復旦大學(3)、上海交通大學(5)、上海財經大學(6)、上海大學(7)、同濟大學(7)華東理工大學(8)、上海海事大學(8)、上海師範大學(8)、上海對外經貿大學(8)、上海政法學院(11)、華東師範大學(11)、上海外國語大學(11)
江蘇(12):南京大學(2)、蘇州大學(3)、南京師範大學(5)、東南大學(7)、河海大學(9,2016年撤銷)、揚州大學(8)、江蘇師範大學(1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11)、南京理工大學(11)、中國礦業大學(11)、江南大學(11)、南京財經大學、南京農業大學(11)、江蘇大學(11)南京審計大學
浙江(5):浙江大學(3)、浙江工商大學(7)、寧波大學(7)、浙江理工大學(11)、浙江工業大學(11)
山東(9):山東大學(3)、煙台大學(5)、中國海洋大學(7)、青島大學(7)、山東科技大學(8)、山東政法學院(10/特)、青島科技大學(11)、山東師範大學(11)、山東財經大學(11)
安徽(7):安徽大學(3)、安徽財經大學(7)、中國科學技術大學(8)、安徽師範大學(11)、合肥工業大學(11)、安徽工業大學(12)、淮北師範大學(2016年自)
福建(5):廈門大學(2)、福州大學(6)、華僑大學(7)、福建師範大學(11)、福建農林大學(2016年自)
江西(5):江西財經大學(5)、南昌大學(7)、江西師範大學(7)、東華理工大學(11)、江西理工大學(11)

法律碩士中南地區

河南(6):鄭州大學(3)、河南大學(5)、河南師範大學(11)、河南財經政法大學(11)、河南工業大學(2016年自)、信陽師範學院(2016年自)
湖北(9):武漢大學(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華中科技大學(6)、華中師範大學(6)、中南民族大學(7)、中國地質大學(8)、武漢理工大學(8)、長江大學(11)、武漢工程大學(2016年自)
湖南(10):湘潭大學(3)、湖南大學(5)、湖南師範大學(6)、中南大學(7)、長沙理工大學(11)、湖南工商大學(11)、南華大學(11)、吉首大學(2016年自)、湖南科技大學(2016年自)、中共湖南省委黨校(2016年自)
廣東(9):中山大學(2)、暨南大學(7)、廣東財經大學(7)、華南理工大學(7)、深圳大學(7)、華南師範大學(8)、廣東外語外貿大學(8)、廣州大學(11)、汕頭大學(12)
廣西(5):廣西師範大學(7)、廣西大學(8)、廣西民族大學(8)、桂林電子科技大學(11)、南寧師範大學(11)
海南(1):海南大學(5)

法律碩士西南地區

重慶(4):西南政法大學(1)、重慶大學(7)、西南大學(11)、重慶工商大學(11)
四川(12):四川大學(3)、西南財經大學(5)西南交通大學(8)、西南科技大學(8)、西南民族大學(8)、四川省社會科學院(8)、西南石油大學(11)、西南醫科大學(11)、四川師範大學(11)、西華師範大學(11)、四川輕化工大學(2016年自)、西華大學(2016年自)
貴州(3):貴州大學(5)、貴州民族大學(8)、貴州財經大學(2016年自)
雲南(5):雲南大學(4)、雲南財經大學(8)、雲南民族大學(8)、昆明理工大學(11)、雲南師範大學(11)
西藏(1):西藏民族大學(11,陝西咸陽)
西北地區(12):
陝西(4):西北政法大學(2)、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6)、西北大學(7)、西安交通大學(7)、
甘肅(5):蘭州大學(4)、西北民族大學(8)、甘肅政法大學(8)、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11)、西北師範大學(11)
寧夏(0):(無)
青海(1):青海民族大學(7)
新疆(2):新疆大學(7)、石河子大學(11)
注:
1.加粗部分為法學學科建設高校 [3] 
2.括號為該校被授權設立法律碩士的批次。

法律碩士試卷信息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考試內容結構
刑法學 75分
民法學 75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單項選擇題 40小題,每小題1分,共40分
多項選擇題 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簡答題 4小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辨析題 2小題,每小題8分,共16分
法條分析題 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題 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法律碩士(法學)】
2009年,根據教育部通知,在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之間,增加一個全新的專業——法律碩士(法學),招生對象為法學本科,學制一般為兩年。孫笑俠教授分析,法學本科教育是以通識教育為主導的培養初級法律人才的教育模式;根據九個二級學科設立的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研究生是科學學位,是以“理論型”或“學術型”法科人才為主的;面向非法學本科畢業生招生的法律碩士是“複合型”專業學位。從國家和社會發展來看,中國需要有一大批“專門型”的高級法律人才,這是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這三種學位的人才所不能替代的;也就是説中國缺乏一種專門型高級法律人才的培養模式。2023年開始面向法學本科畢業生招生的正是專門型專業學位,它在人才模式上具有專門型的顯著特點。
在未來發展中,專門型J.M,即法律碩士(法學)將會成為中國職業化高級法律人才培養的主渠道。
2010年開始,法碩作為專業研究生學位,英語考試為英語一,部分考點改為英語二。根據考試大綱,英語(二)的翻譯題部分與英語(一)不同,要求考生翻譯包括150個詞的段落,另外,英語(二)的語法要求被細化為8點,基本都是高中階段語法知識,英語(二)在閲讀理解詞彙量部分,取消了英語(一)中“每篇閲讀理解文章中超出考試大綱單詞不超過3%”的要求。

法律碩士考試安排

法律碩士聯考時間與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時間一致,每年具體考試時間由教育部發布碩士研究生考試公告統一規定。
初試科目共4門:外語100分,政治(文)100分,專業基礎課(刑法學、民法學)150分,綜合課(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150分。 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法碩聯考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考試用時180分鐘。試卷滿分為150分
法碩聯考試卷內容結構:
專業課一:包括刑法學和民法學兩部分內容
專業課二: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三部分內容
法碩聯考試卷題型結構:
專業課一: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辨析題、法條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
專業課二: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分析題、論述題五種題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