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法律監督客體/22471364
法律監督客體
鎖定
法律監督客體,是指包括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各種法律活動。法律監督既包括對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如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監督,又包括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的法律活動所進行的監督。其中對國家機關進行的法律監督,對保證法律調整的正常進行,保證法的正確實施具有重要意義。
[1]
中文名
法律監督客體
定 義
包括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各種法律活動
法律監督是一種程序性的監督。法律對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規定了一定的程序規則,這些程序規則可能因監督的對象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對職務犯罪立案偵查有立案偵查的程序,對刑事犯罪提起公訴有提起公訴的程序,對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提起抗訴有提起抗訴的程序,糾正違法有糾正違法的程序。
參考資料
1.
鄒瑜
.法學大辭典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1.12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
次
編輯次數:6次
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涼城依旧
(2023-08-04)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