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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名稱

鎖定
法律的名稱是每個具體規範性文件的稱謂,其作用和功能較之法的淵源要廣泛得多。
中文名
法律的名稱
釋    義
具體規範性文件的稱謂
法律的名稱,規範性法律文件的稱謂。法律的名稱不同於法的淵源的分類,如“法律”、“行政法規”等。法的淵源主要體現不同形式法律規範的效力以及在國家法的淵源體系中的地位,法律的名稱實際上是規範性文件內容的概括表現,它必須以簡煉而確切的文字,表明某一法律文件作為規範性文件的性質,劃清規範性文件與適用法律的個別性文件的界限;此外,它還應表明某一規範性文件的調整對象、效力等級和適用範圍。在制定法國家中,規範性法律文件是法的淵源體系的主體,法律名稱的科學化和規範化不僅有利於法的淵源體系外部形式的協調統一,方便了規範性文件的分類、編排和整理,而且對法的適用和遵守也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因此,法律名稱科學化、規範化的程度如何,是衡量立法技術水平的重要標準之一。 [1] 
參考資料
  • 1.    孫國華主編.中華法學大辭典 法理學卷[M]: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03:第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