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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活動

鎖定
法庭活動是審判人員在法庭上對案件進行審理和判決活動。為弄清案情,分清問題的是非輕重,以便正確處理案件,審判人員從開庭到閉庭,要進行一系列的活動。 [1] 
中文名
法庭活動
釋    義
審判人員在法庭上對案件進行審理和判決活動
如預備階段的活動、法庭調查階段的活動、當事人辯論階段的活動,以及評議後的宣判活動等。法庭活動的全部情形,應由書記員寫成筆錄,經審判長審閲後,由審判長、書記員和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1] 
參考資料
  • 1.    黃漢江. 建築經濟大辭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0-08: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