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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變更

鎖定
法定變更是指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變更合同,如債務人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合同債務轉變為損害賠償債務;又如在遲延履行的場合,若債務人不具有免責,則在本來的給付義務之外,發生遲延賠償,使得合同內容發生了變化。 [1] 
中文名
法定變更
類    型
合同法學術語
這是指享有撒銷權的當事人訴請變更或撒銷合同,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支持的情形。如在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前提下,合同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而成立以及合同因欺詐、防迫、乘人之危而成立的情形,或情事變更使得合同題行頭平的情形等。
參考資料
  • 1.    柳經緯.合同法第一版: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