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法定免責事由

鎖定
法定的免責事由是指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1] 
中文名
法定免責事由
定    義
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
主要是指不可抗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因不可抗力,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而引起的損害結果,不是犯罪。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侵權責任法中,侵權人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法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遲履行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中的地震、颱風、洪水、海嘯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