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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域

(法律效力所及的空間範圍)

鎖定
法域,是指法律效力所及的空間範圍。有單一法域和複數法域之分。單一制國家一般為一個法域,如日本、法國等國。聯邦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國家同時並存複數法域,如美國一個州為一個法域,英倫三島則有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和威爾士四個法域。不同法域的存在是法律衝突產生的前提條件。 [1] 
中文名
法域
外文名
legal unit或者law district、legal region
解    釋
法域是法律適用的地域
分    類
地性法域,人性法域
又為屬
人性法域

目錄

法域解釋

一般認為,法域是法律適用的地域,其實,法域的概念不僅僅是地域意義上的,法域是法律有效管轄或適用的範圍。對此,下述表達更為確切:法域是指具有獨特法律制度的地區。這個特定的範圍既可能是空間範圍,又可能是成員範圍,還可能是時間範圍。正是基於此,法域有屬地性法域、屬人性法域和屬時性法域之分。”也許還可加上屬法性法域。

法域分類

屬地性法域是就法律有效管轄的地域範圍而言,產生於多個這種地域範圍之間的法律衝突稱為地域之間(通常是國際或區際)的法律衝突;屬人性法域是指法律有效管轄的人員範圍,產生於這一範圍之間的法律衝突稱為人際法律衝突;屬時性法域劃分的是法律有效管轄的時間範圍,產生於不同時間範圍之間的法律衝突稱為時際法律衝突;屬法性法域指的是法律有效管轄的社會關係的範圍,產生於調整不同社會關係的法律之間的衝突稱為法際法律衝突。
這四種對法域的劃分並非界限截然,其相互間多有交叉或重疊的情形,如某一法律既有效管轄一定的地域範圍,又有效管轄一定的人員範圍,此一法域即為屬地性法域。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