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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傳教育

鎖定
法制宣傳教育,依據國家頒行的憲法、法律向社會廣泛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傳的統稱。
中文名
法制宣傳教育
所屬學科
法學
定    義
依據國家頒行的憲法、法律向社會廣泛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傳的統稱
在中國,既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一項根本性措施,又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目的在於使一切國家公職人員和廣大人民羣眾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社會主義法律意識,養成人人守法和依法辦事的觀念和習慣;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同違反憲法、法律和破壞社會主義法制的行為作鬥爭,以保障社會主義建設與改革事業的順利發展。在方法上,緊密結合生產和工作,結合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結合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質教育加以實施。針對不同對象,採取多種形式和途徑:①從小學、中學到大學開設不同梯次的法制課程(包括公民課);②對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武裝部隊所屬人員採取在職學習、業餘學習和短期培訓並舉的辦法進行法制教育;③在農村和城市街道,通過法制宣傳員廣泛組織羣眾學法用法;④利用法庭審判、治安管理及其他司法或行政執法等活動向特定對象、當事人和羣眾講解有關法律知識;⑤發揮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人民團體的組織作用普及法律知識;⑥有領導、有組織地開展面向社會的法律諮詢。 [1] 
參考資料
  • 1.    孫國華主編.中華法學大辭典 法理學卷[M]: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03:第1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