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法、術、勢

鎖定
法、術、勢,中國戰國時期法家學派的術語。在韓非看來,勢是君主進行有效統治的基礎,術是維護君主地位和權勢的手段,法是推行君主統治意志的工具。 [1] 
中文名
法、術、勢
所屬年代
戰國時期
“法”指公開頒佈的成文法律以及維護政治和社會秩序的刑罰制度。在法家那裏“法”的含義和作用主要限於賞罰的標準。“術”即政治權術,包括君主無為而治之術和君主駕馭臣民、使之服從於統治的權術。“勢”即權勢,主要指君主的地位和權力。在早期法家學派中對於三者各有側重:商鞅重法,申不害重術,慎到重勢。戰國末期的韓非批評了商鞅單純重法和申不害單純重術的弊端,並進一步發展了慎到重勢的理論,從而形成了法、術、勢三者相互依託、相互補充的完備的君主專制理論。他認為,只有法而沒有術,君主的權勢就容易遭到顛覆,而君主一旦失去了權勢,就等於失去了統治的資本;如果只重術而不重法,君主的權勢就得不到有效展現,君主的意志也得不到有效貫徹,這也不利於君主地位的鞏固。總之,在韓非看來,勢是君主進行有效統治的基礎,術是維護君主地位和權勢的手段,法是推行君主統治意志的工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