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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

鎖定
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
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及市委關於海洋經濟與漁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海洋經濟與漁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5] 
中文名
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
辦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C棟 [6] 

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海洋與漁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積極推進海洋強市建設戰略,擬定全市海洋經濟和漁業發展有關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推進我市海洋經濟發展,開展海洋經濟試點示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業佈局的建議,指導推動漁業產業結構、產業佈局調整。協調推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休閒漁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三) 推動海洋經濟科技創新,負責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佈等。
(四)負責編制海洋經濟和漁業漁政有關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投資項目需求和財政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
(五)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有關標準、技術規範和節能減排,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按分工提出海洋經濟與漁業有關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建議,承擔有關重大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
(六)依法監督管理水產品質量安全、水產養殖用藥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承擔漁業統計監測工作。
(七)組織實施水域灘塗養殖證制度,指導水產健康養殖,組織水產養殖污染防控工作。負責水產苗種管理。承擔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相關工作,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八)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制度。牽頭負責漁船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機、漁具監督管理,組織漁船生產作業裝備更新改造。監督管理遠洋漁業,推動遠洋漁業發展。
(九)負責漁業資源、水產種質資源和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組織實施休漁禁漁制度,指導水生生物資源増殖。組織開展水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和評估,研究提出地方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植物名錄調整意見。負責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相關工作。承擔水產養殖行為引起的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十)承擔我市漁港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漁業航標、漁業船員、漁業通訊管理,組織漁船漁港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承擔維護漁業生產秩序,指導監督漁業執法工作等職責。指導漁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漁業安全生產。負責漁港安全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漁業船舶(含休閒漁業船)的安全監督管理。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漁業應急處置和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參與漁船涉外涉台事件處理,承擔漁事糾紛處理工作。
(十二)負責海洋、漁業防災減災工作。負責海洋觀測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報。組織海洋災害影響評估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十三)按分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海洋、漁業對外及對台港澳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指導歸口管理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業務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市海洋與漁業局要加強海洋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推進實施海洋強市戰略,加強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推進我市海洋經濟發展。加快轉變漁業發展方式,提升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水平,加快漁港經濟區建設,促進漁業產業振興。強化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漁政漁港監督,促進漁業生態良性發展。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農業農村局有關職責分工。在動物診療機構管理方面,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監督管理,市海洋與漁業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管專門從事水生動物疫病診療機構。在獸醫管理方面,市農業農村局統一組織指導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的資格考試、執業畜醫的註冊備案、監督管理;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漁業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隊伍建設和監督管理。在漁用獸藥管理方面,市農業農村局統一負責獸藥監督管理工作;市海洋與漁業局組織、指導水產養殖中的獸藥使用、獸藥殘留檢測和監督管理以及違法用藥的行政處罰。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方面,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含畜禽和水產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在生產和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並負責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在養殖投入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產飼料及其飼料添加劑在養殖投入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
2. 關於野生動植物保護職責分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園林內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市林業局主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主管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監督、管理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其他野生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
3. 關於野生中藥材管理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牽頭負責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作;市林業局、市海洋與漁業業局等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同做好野生中藥材資源保護工作。
4. 關於海洋與漁業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分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海洋環境保護和漁業水域生態保護職責;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漁業生產引起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承擔水產養殖區非漁業生產引起的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5. 關於漁船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海洋與漁業局牽頭負責漁船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業船舶捕撈許可,負責漁業船舶登記,負責漁業船舶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海損事故的統籌協調處理。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漁船檢驗、漁船船用產品檢驗;負責漁船航行、停泊期間的技術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持證情況檢查,以及船舶結構、設施和設備等日常適航技術狀況安全檢查;負責漁業船舶防污設備管理相關規定落實情況檢查;負責漁船節能減排和漁船污染事故的技術認定,參與漁業船舶海損事故的調查處理。 [5] 

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和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機要、檔案、資料、保密、信訪、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和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辦局機關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教育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信息化建設、效能建設;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管理行政經費,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負責機關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指導局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會務、行政後勤事務。
漁業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漁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漁業產業開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漁業的產業結構和佈局調整,承擔遠洋漁業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推進休閒漁業產業的服務和發展;組織實施漁業捕撈生產許可制度,監督管理漁業養殖和漁業苗種工作;承擔漁業生產信息監測、彙總、分析工作;組織指導水生動植物病害防疫檢疫工作,承擔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絡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水產養殖污染防控工作;組織實施漁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和節能減排;承擔漁業重大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組織實施工作;依法承擔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設水產品安全追溯體系;監督管理水產養殖用藥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參與水產品市場信息體系建設,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承擔水產品市場加工、品牌培育相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漁機、漁具;負責漁業船員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漁業社會團體、專業合作社的業務指導;組織漁業項目實施,管理漁業專項資金,承擔該專項資金績效監控。
海洋經濟科
組織擬訂海洋與漁業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協調海洋經濟項目實施以及區域間和部門間的產業合作,開展海洋經濟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推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相關產業的服務和發展;承擔“智慧海洋”相關工作,指導並管理海洋與漁業科技工作;承辦海洋與漁業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申報、項目建設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海洋經濟與漁業行業科技發展政策、規劃;負責組織推進海洋經濟與漁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開展重大科技攻關和高新技術研究、推廣和節能減排技術研究及成果轉化等工作;組織對外和對台港澳海洋與漁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有關海洋經濟標準化工作;負責海洋與漁業經濟運行監測、統計核算、調查研究和分析評估;承擔本系統統計和產業信息工作;管理海洋經濟專項資金,承擔該專項資金績效監控。
防災減災和資源保護科
負責擬訂海洋觀測預報體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海洋生態預警監測、災害預防、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發佈警報和公報;組織編制並實施海洋與漁業災害應急預案,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負責漁業行業安全生產,組織全市性漁業安全生產督查行動等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漁事糾紛處理工作;負責漁業生產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處置、救援;承擔漁業災害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漁業災情統計,組織指導漁業災後恢復生產工作;負責漁港、漁業航標、漁業通訊等防災減災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規劃、指導和管理;負責漁船的監督管理,承擔漁船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全市漁業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休漁禁漁制度、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場建設,指導、監督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漁業資源的調查、監測;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擔水生生物保護區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漁業水域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漁業互助保險工作。
政策法規與審批科
組織協調政策研究,負責牽頭推進漁業經營體制改革與建設;負責組織起草海洋經濟與漁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承擔有關立法規劃和協調工作;負責政策法規諮詢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梳理和整合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工作;承辦並組織協調處理重大漁業權益糾紛,處理涉外漁事案件;承擔具體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管理;負責局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6] 

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領導信息

陳龍津:局長 [4] 
莊慧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海洋資源環境保護、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工作。分管科室(單位):資源環保科、監測站。
郭介炮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紀檢組工作,分管監察、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建設、政風行風、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機關黨委會、監察室。
黃前程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機關行政管理、信息宣傳、計劃財務、基建、政策法規等工作。分管科室(單位):辦公室、計劃財務科(政策法規科)、信息中心。
暫缺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局安全生產、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工作,兼任執法支隊支隊長。 [3] 
黃獻良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海域和海島開發利用管理工作。分管科室:海域和海島管理科。
許健全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漁業管理工作。分管科室:漁業科。
林金輝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機關黨委、羣團及老幹部工作。
連金玉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兼任漁業互保辦主任。
黃韶華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局安全生產工作。
劉建民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水產技術、漁業病害防治工作。 [1] 
蔡茂慶副局長 [7] 

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直屬單位

市海洋與漁業信息中心
1、承擔市水產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負責全市水產利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申報、識別、可行性研究、項目評估等前期工作;
3、負責指導、監督、檢查項目的資金配套及實施建設;
4、指導、監督全市水產利用世界銀行貸款資金的借貸、還貸和使用工作;
5、收集、彙總、分析和反饋資金投資的信息和資料,並對貸款資金投放後跟蹤管理,定期編匯和報告資金的投放、經營、收支、效益和使用情況;
6、研究提出利用世行資金的具體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項目的準備和執行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按照財政部《世界銀行貸款項目財務報告暫行制度》的規定,對水產利用世行貸款項目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市水產技術站
1、參與我市漁業生產發展和技術推廣計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2、組織水產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選育試驗、示範和推廣;
3、培訓下級技術人員和漁業生產者,為漁民提供信息服務;
4、承擔漁業技能鑑定工作;
5、組織水產病害和疫情的測報和綜合防治;
6、對水生動植物跨流域(國內部分)的檢驗、檢疫進行指導及相關標準、規範的宣貫;
7、對水產養殖行為和投入品(漁藥、飼料)使用進行指導、跟蹤;
8、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授權和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履行本市海域內海洋監察、漁政漁港和漁業船舶檢驗等監督管理職責,對外維護國家海洋與漁業權益,對內保護海洋環境與漁業資源,維護海洋與漁業生產秩序。
2、受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本市海域實施海洋執法監察,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3、負責漁港水域交通安全、設施及漁業航標維護管理,對漁業船舶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漁船海事調查處理。
4、依法對漁業船舶及其產品進行檢驗,對漁業船舶修造廠及設計單位進行資格認證。
5、依法監督檢查漁業許可、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實施,以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6、依法實施漁業無線電監督管理。
7、負責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裝備的規劃、建設和調配。
8、負責漁業船舶登記和漁業船舶船員的考試、發證、審證、換證工作。
9、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海洋與漁業執法業務工作。
10、完成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
1、負責泉州市海洋與主要漁業水域環境的調查、監視、監測、評價工作,負責赤潮等海洋災害的預警報工作;
2、承擔縣級人民政府審批的用海項目的海域使用論證工作,為用海單位提供項目論證技術諮詢服務;
3、承擔海洋與漁業水域污染事件的調查、取證和所造成經濟損失的估算工作,為污染案件的查處提供公正合法的依據;
4、開展海域勘界和測量技術服務;
5、做好本站實驗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
6、建立全市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數據庫,做好內部信息資料的保密工作;
7、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 

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地理位置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府西路交通科研樓C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