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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鎖定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外文名
Quanzhou MunicipalEthnic and ReligiousAffairs Bureau
辦公地址
泉州市東海新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A棟南門三樓 [7]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民族宗教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組織民族宗教政策理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和難點、熱點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意見。
(二)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係中的重大事項,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諧,保障和維護少數民族、宗教界合法權益。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協調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及創建活動,協調指導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
(四)研究分析我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參與起草我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承擔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民族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五)參與起草我市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行政管理,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和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宗教交往活動。
(七)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依法做好宗教教職人員的備案工作,引導宗教界開展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各項活動,協助宗教團體辦理有關事務。
(八)貫徹落實民間信仰管理的有關規定,瞭解掌握民間信仰的動態,對涉及民間信仰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建議,協助基層政府及時處理民間信仰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基層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做好民間信仰活動及場所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負責對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部門的業務指導。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現任領導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局長:許穎穎 [4-5] 
副局長:楊慶輝 [9]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歷任領導

副局長:蘭德志 [8]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安全保衞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和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黨組日常工作、中心組理論學習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績效、精神文明建設(包括創城創衞)、平安綜治、工會等工作的實施和考評;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及文字綜合材料。
(二)宣教聯絡科。組織宣傳黨的民族宗教理論和政策法規,做好民族宗教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民族宗教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牽頭開展民族宗教領域網絡陣地建設和輿情處置工作;引導宗教界及民間信仰場所開展文化建設; 負責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人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 牽頭組織民族宗教工作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信息宣傳、門户網站、微信公眾號、新聞發佈、新聞報道工作。
(三)民族科。研究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等方面的發展問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協調指導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協調民族關係並指導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協助擬訂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規劃,提出並推動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負責少數民族補助經濟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辦理涉及民族方面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配合做好涉民族領域信訪的處理和答覆工作;承擔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民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日常工作。
(四)宗教科。依法管理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教職人員、財務、教務等宗教事務管理,組織工作調研並提出來意見建議,瞭解掌握民間信仰的動態,對涉及民間信仰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建議,協助基層政府及時處理民間信仰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基層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做好民間信仰活動及場所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性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依法依章開展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協調處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項,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指導宗教界(民間信仰領域)開展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交流活動;引導宗教界及民間信仰場所開展公益慈善工作;辦理涉及宗教(民間信仰)業務方面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涉全市性宗教和民間信仰領域的重要信訪的處理和答覆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並監督實施民族宗教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承擔有關立法規劃和協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涉及民族宗教的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局行政審批有關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複議工作;牽頭組織民族宗教政策法規落實情況和民族宗教權益維護情況的監督檢查;牽頭辦理涉及民族宗教的信訪、投訴;牽頭做好宗教活動場所的安全工作。 [6]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29日,入選福建省民族與宗教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3] 

泉州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直屬單位

泉州市民族宗教事務服務中心
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研究;負責民族宗教古籍、文獻的保護、搶救、研究、編撰等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與少數民族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各宗教團體的聯繫服務、政策指導、法規培訓等事務性工作;協助做好泉州承天寺、泉州開元寺等宗教活動場所相關文物保護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泉州清淨寺保護服務中心
負責伊斯蘭教以及清淨寺古籍、文獻的保護和研究等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與伊斯蘭教代表人士的聯繫服務、政策指導、法規培訓等事務性工作;協助做好清淨寺相關文物保護和對外文化交流等具體事務性、輔助性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