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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司法局

鎖定
泉州市司法局,是泉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2] 
2020年1月2日,福建省泉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科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1] 
中文名
泉州市司法局
辦公地址
泉州市東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c棟6層 [8] 
所屬部門
泉州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林強

泉州市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有關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瞭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項目的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擔市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向國務院、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備工作。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備工作。承擔統籌規劃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擔市政府各部門及縣(市、區)政府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承擔市政府各部門及縣(市、區)政府報送市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的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擔市政府依法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賠償等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市政府相關法律事務。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八)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聯繫相關行業協會。
(九)按照有關規定承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等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十)負責本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相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指導、協調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一)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協助做好司法行政系統警務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協助縣(區、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二)承辦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8] 

泉州市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擬訂並督促實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督促重大事項、重大政策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化、統計、外事、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安全保衞和信訪等綜合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中央和省級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負責執法執勤用車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財政收支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統籌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宣傳工作。
(二)法治調研督察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文件,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推進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接受全市各級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
(三)立法和規章科。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承擔市政府規章解釋、具體應用問題的答覆工作。組織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建議和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劃任務分解協調工作。提出相關地方性法規清理、修改和廢止的意見和建議。承辦省上及市人大常委會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項目的建議。開展有關政府立法評估工作。提出相關規章清理、修改和廢止的意見和建議。
(四)執法監督科。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全市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組織或參與檢查重要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爭議和問題,依法糾正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行為。承擔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和證件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工作。
(五)備案審查科。負責全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監督工作。承擔市政府及其辦公室規範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備工作。承擔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承擔市政府規章向國務院、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備工作。
(六)複議應訴科。承辦市政府依法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受市政府委託辦理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和行政複議答覆工作。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對行政機關違反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為依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全市行政複議應訴情況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協助配合上級行政機關的行政複議調查和聽證工作。負責涉及市政府的民事訴訟案件相關工作。負責處理涉及行政複議應訴的來信來訪事項。承擔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負責以市政府及政府辦名義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上級機關規範性文件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規範性文件的修改、廢止及每年度定期清理工作。起草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或其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承擔本單位規範性文件審查工作。
(八)法律事務科。承辦市政府重大決策、具體行政行為、重要行政措施發佈前的合法性審查及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法律事務。組織或參與涉法調研,對市政府在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重要改革、行政行為、重大國有資產處置、財政資金、行政區劃調整、以市政府為合同一方的合同行為、政府投資等重大決策事務的涉法事務進行法律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審核、修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簽訂的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件。
(九)社區矯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規範性文件,組織開展相關宣傳、培訓和理論研究。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十)普法與促進法治科。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檢查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負責制定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指導、推進基層司法所建設。
(十一)公共法律服務科。負責指導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律師、公證員、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人等法律服務工作者及相關法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的指導、監管、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公證、仲裁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承擔 “148”法律服務工作。協調律師行業黨建工作。
(十二)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和行政審批科(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和證書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相關工作。依法負責律師、公證員、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人、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工作者及相關法律服務機構、仲裁機構的登記、審核、備案、報批等相關工作。負責局行政服務窗口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科。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統計等工作。協助管理縣(區、市)司法局領導幹部。負責全市律師、公證員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和獎勵工作,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法紀科。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建、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教育工作。推進全系統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全系統幹警保障政策的落實。協助做好司法行政系統警務工作。負責黨組日常事務和黨務公開工作,督查黨組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意識形態、統戰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並負責機關的績效考評、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政治部。根據工作需要,由政治部管理人事科、法紀科。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9] 

泉州市司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林強 [3]  [7] 
副局長:蘇少波 [6] 

泉州市司法局歷任領導

副局長:趙運軍 [11] 

泉州市司法局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4]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擬表彰公示名單。 [5] 
2022年4月27日,經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範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泉州市司法局被評選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 [10] 
2023年2月經報黨中央批准,司法部公佈《關於表彰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授予福建省泉州市司法局“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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