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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泉州市政府新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B幢8層 [1] 
性    質
政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市場監督檢查職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負責政府人才工作。負責人才引進和服務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引進、培養和激勵政策,構建人才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青年專業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扶持創業政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國(境)外相關人員在泉就業的管理工作。
(五)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省、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基地工作。綜合管理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管理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綜合管理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六)統籌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的相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審核工作,參與社會保險基金預測報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八)擬訂勞動關係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指導推行集體合同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勞動標準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依法行使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查處違反勞動保章法律法規行為。
(九)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事業工勤人員。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規定,擬訂並實施全市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員有關政策。負責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工作,配合相關部門負責公務員考試錄用等考務工作。綜合管理職稱工作,負責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貫徹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規定,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和繼續教育工作。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
(十)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福利工作。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福利和退休政策以及退(離)休幹部的有關待遇規定。負責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具體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核定和工資統計工作,參與研究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地方性津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退休人員(廳級以下)的管理服務工作,具體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金的審核審批。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十一)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懲戒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府獎勵表彰懲戒規定,承擔以國家和省、市政府名義表彰人員和集體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和全市系統先進評選表彰活動。
(十二)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關政策和實施細則。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四)承辦市政府組成人員和以市政府名義任免的有關行政任免事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頊,規範和優化對外辦事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和服務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非師範類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非師範類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畢業生信息共享和發佈機制。市教育局應定期、及時將畢業生就業率等信息通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分工

許長春:泉州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3]  [6]  [9] 
楊明湧:副局長 [10]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機關黨委
駐局紀檢組(綜合駐人大、人社局)
人事教育科
政策法規科
行政審核審批科
專家和引智工作科
職業能力建設科
考核獎懲科
人力資源開發科
工資福利和退休工作科
養老工傷保險科
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科農民工工作科
調解仲裁管理科
勞動關係和勞動監察科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7]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單位

泉州市高級技工學校
泉州市就業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務中心
泉州市社會保險中心
泉州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中心
泉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
泉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泉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核中心
泉州市勞動能力鑑定中心
泉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泉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泉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泉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泉州市人社局幹部檔案中心 [8]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2] 
2021年10月,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4] 
2021年10月,被表彰為2016-2020年福建省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