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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書侍御史
鎖定
治書侍御史是官名。秦置,亦稱治書御史、持書侍御史,簡稱御史、侍御。或説西漢宣帝時令侍御史二人治書(管理圖籍文書),遂有其名。
- 中文名
- 治書侍御史
- 別 名
- 持書侍御史
- 廢除時間
- 洪武九年(1376)
出處
東漢為御史台屬官,置二員,秩六百石。職掌依據法律審理疑獄,與符節郎共平廷尉奏事,選御史考試高第、明習法律者充任。魏、晉、南北朝為御史中丞佐貳,御史台要職,置二至四員,分領侍御史諸曹,監察、彈劾較高級官員,亦奉命出使,收捕犯官等。西晉初曾置黃沙獄治書侍御史,專掌審理疑獄,旋罷。南朝不為世族所重,梁武帝始重其選。北朝則威權甚重。魏、晉、宋六品,梁六班,陳七品、六百石;北魏太和十七年(439年)定為五品上,二十三年改為六品上,北齊從五品。隋代以御史大夫為御史台長官,治書侍御史為次官,員二人,實際主持台務,從五品。唐高宗時因避諱,改置御史中丞。金、元復置,員二人,為御史台屬官,協助侍御史掌奏事、判台事。金從六品;元初因之,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升正六品,二十七年升從五品,大德十一年(1307年)升正三品。朱元璋吳元年(1367年)亦置,正三品,明洪武九年(1376年)罷。
《宋書》 卷四十志第三十 百官下
《文獻通考》 卷一百六十九·刑考八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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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史部 > 正史 > 宋書 > 卷四十志第三十 百官下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02-09]
- 2. 史部 > 政書 > 文獻通考 > 卷一百六十九·刑考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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