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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
(警察類型)
鎖定
- 中文名
- 治安警察
- 作 用
-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 工 作
- 管理查處治安案件
- 發動羣眾
- 參加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
- 所屬組織
- 公安部
治安警察職責和任務
預防、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維護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種行業;管理危險物品;處理一般違法案件等。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社會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處理治安案件;管理禁違禁物品;預防犯罪;瞭解並掌握社會治安動態;預防和處理治安災害事故;進行治安巡邏;發動羣眾參加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
治安警察組織機構
在公安部設立治安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設立治安管理總隊,各市設立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各公安分局設立治安管理大隊,在派出所有治安民警負責治安管理。